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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品德的形成与家庭教育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先天”发生论把人的品德归因于某种“先天”或先验的因素。环境决定论把人的品德形成发展看作是不变环境的消极产物。对于人的品德形成发展的现实性,起决定作用的是后天的社会条件与社会关系,即包括环境、教育、个人社会实践在内的多方面的因素。以与个体品德形成关系最密切的家庭为例,一般认为,个体品德的形成在婴儿期已经开始,家庭成为个体的“第一道德课堂”。

个体品德的形成与家庭教育

道德从哪里开始

人的品德是如何产生的,究竟是“先天”就具有的,还是“后天”发生的?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历来就有争议。“先天”发生论把人的品德归因于某种“先天”或先验的因素。如中国先秦时孟子的性善论,就是把人的道德看成人们本性中先天地固有的东西。《孟子·告子上》中说:“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在他看来,人一生下来就有四个“善端”,即所谓“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和“是非之心”,仁、义、礼、智等道德品质就是人把所谓先验的“善性”、“善端”加以发挥、扩充的产物。遗传决定论从人的自然属性出发,把人的品德完全看作是由生物遗传所决定的。认为人的品德早在生殖细胞的基因中就被决定了的,后天环境教育的影响只能延迟或加速这些先天遗传能力的实现,而不能改变它。如美国心理学家霍尔说过:“一两的遗传胜过一吨的教育。”

“后天”发生论认为,人的道德是在后天发生的,是教育、后天经验、环境等影响的结果。如先秦时荀子就提出了“其善者,伪也”的思想,认为人性与生俱来就是恶的,善的德性不是天生就有的东西,而是“教使之然也”。美国行为主义者华生说:“给我一打健全的儿童,我可以用特殊的方法进行教养,任意加以改变,或者使他们成为医生、律师……或者使他们成为乞丐、盗贼……”法国唯物主义者霍尔巴赫指出:“人的各种恶行和美德,他们头脑里充塞的各种谬误和真理,他们所养成的各种可褒可贬的习惯,他们所获得的各种品质和才能,我们应当在教育中去寻找它们的主要来源。”洛克的“白板说”强调人的道德是在后天经验基础上形成的。环境决定论把人的品德形成发展看作是不变环境的消极产物。他们夸大社会环境对人发展的影响,完全否定生物遗传的作用,否定人的主观能动性。如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认为:“德性则由于先做一个一个的简单行为,而后形成的;由于实行公正,而变为公正的人;由于实行节制和勇敢,而变成节制和勇敢的人。”法国唯物主义者爱尔维修说:“人是环境的产物,他一生的每一时刻中所处的环境使他成为怎样的人,他就是什么样的人。”

在当代,提起个体品德的发生与发展,人们立刻就会注目于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和儿童道德论、柯尔伯格的道德发生发展论,以及以班杜拉为代表的社会学习理论。皮亚杰在《儿童道德判断》一书中指出:个体道德发生的问题,乃是“道德从哪里开始”的问题,也就是在什么条件下和什么时候“学会遵守”道德规则的问题。当个人开始学会遵守一定的道德规则之时,道德在个人身上就发生了。皮亚杰等人的研究证明,人之初无所谓道德或不道德,其行为是本能冲动的结果。上述理论作为对个体道德发生发展的研究成果,不仅为道德发生学的科学研究开了先河,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个体道德发生发展的某些机制和规律,而且以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了个体道德并不是与生俱来的东西,而是在后天发生的,是在后天的生活实践中逐渐获得和形成的一种社会规定和个性素质。马克思主义认为,遗传是先天的东西,环境和教育是后天的东西。先天的遗传对于人的品德来说,只是提供了形成发展的可能性,而不能决定形成发展的现实性。对于人的品德形成发展的现实性,起决定作用的是后天的社会条件与社会关系,即包括环境、教育、个人社会实践在内的多方面的因素。

品德形成与发展的特点

品德的形成与发展表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人的品德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和物质生活条件中形成的。品德这种个体道德现象,是社会经济道德关系的反映,是一定社会向人们提出的道德要求在个人身上的内化,它的形成和发展必然受着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和社会教育等的制约和影响。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也就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个人是什么样的,还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事实上,任何一个人在他出生的时候,是无所谓品德好坏的,只有当他进入社会生活后,面对现实的经济关系和道德关系,经过社会的教育,才能逐渐形成一定的品德。反之,离开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就如同“狼孩”,不可能形成人的道德品质。(www.xing528.com)

以与个体品德形成关系最密切的家庭为例,一般认为,个体品德的形成在婴儿期已经开始,家庭成为个体的“第一道德课堂”。在婴儿期,孩子伴随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开始以不同方式提出各种各样的要求。这时作为教育者的家长一般会区分孩子的哪些要求是他实际需要的,而哪些是违背道德原则、于道德生长不利的,前者尽力满足,后者则断然拒绝。例如,有的婴儿常常把自己喜欢的物件统统占为己有,不准任何人碰一碰,如果不及时纠正,就会在无形中培养自私的心理。心理学家弗洛姆看到了家庭成员对幼儿品德的影响作用。在家庭中,幼儿在与家庭成员的接触过程中,看到行为榜样就仿效着去做,因此而受到表扬或批评,受到宽容或谴责,由此获得成功或失败的经验。这样,在头脑中逐渐形成一定的道德观念,并和一定的道德行为建立起一定的联系。如孩子看到兄长偷吃东西、打人,受到父母批评,而看到哥哥帮助妹妹系鞋带,把大梨让给妹妹时,则得到父母的赞许。这些批评和表扬,会在他们的脑海里留下深刻的道德行为印象,产生感性的道德认识,并模仿那些受到表扬的行为,不做那些被认为是不好的行为,逐渐地就形成“帮助人好、欺负人坏”等观念。儿童的一些不良品质有时也是由家庭塑造的。例如撒谎,往往由家长简单粗暴的教育导致。如果孩子做错事承认了,反遭一顿打,而编了谎话,反倒避免了挨打,久而久之,孩子就形成说真话挨打、说假话安全的心理,养成不诚实的品质。因此,个体品德是在一定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形成的,离开了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和社会教育等客观环境的影响,品德是不可能产生的。

第二,品德是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经过个人的主观努力而形成的。品德不是人消极地适应社会环境和被动地受物质生活条件影响的产物,而是在改造客观世界的社会实践基础上,经过个人的主观努力,自觉地锻炼和修养的结果,品德的产生是一个自觉认识和行为选择的过程。在一定的社会环境和物质社会条件中,离开了社会实践,离开了主体的自觉意识和刻苦努力,同样不能自然而然地形成一定社会所要求的品德。

第三,客观道德要求和主观道德认识之间的矛盾,是推动品德形成和发展的动力。具体地说,随着社会经济关系、道德关系的变化,社会对人们的道德要求也在变化,从而势必与人们原有的主观认识水平形成差异或对立。正是这一矛盾的产生和解决,推动了人们品德的形成和发展。

第四,品德的形成和发展是连续性和阶段性的统一。在总的量的积累过程中,有若干不同阶段,在各个阶段上又有各自的特点。就品德形成阶段而言,具有两大特点:首先,道德认识上具有表面性、具体性的特点。儿童在一开始对道德的接受总是具体的。如最初在家庭教育下只知道帮助妈妈做事是好的,而后逐步懂得帮助同学,做有益于班级的事是好的,直到发展的较高阶段才能上升为助人为乐这样一种深刻的认识。其次,具有极大的可塑性。由于个体在品德形成阶段上具有表面性、具体性的特点,所以内在道德心理比较脆弱、不稳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家庭、学校、社会对儿童的道德要求一致的话,儿童就容易形成良好的个体道德;相反,如果父母之间教育不一致,或家庭与学校要求不一致,儿童就不容易形成统一而良好的个体道德。由于社会存在各种腐朽思想和不良行为,因此,儿童在学校中接受的教育往往会因为在校外遇到另一种教育或影响而被抵消或遭到破坏,这是个体道德形成发展中经常出现反复的原因之一。

第五,品德的发展期就是个体道德确立并逐步定型、成熟的阶段。一般认为,品德发展始于青年期。这个时期个体交往的范围日益拓宽,开始以独立身份积极主动参与社会的道德活动,并能逐步内化社会的道德规范,从社会利益和关系出发进行道德判断。个体道德确立与发展的过程恰好是青年社会化的过程。如果社会处于变革时期,原来相对稳定的社会道德规范面临着更新,这种背景会给青年顺利完成社会化带来困难,使个体道德发展面临新的挑战。同时,青年道德心理结构与道德行为方式在调整中建构,又会日趋定型与成熟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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