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开发性金融机构的成员囊括了大多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因其多边性质令其具备成为发展中国家开展互联互通建设合作的平台,因此拓展“一带一路”沿线项目金融支持服务布局应发挥新兴开发性金融的先导作用。互联互通建设工程任务艰巨繁杂,金融支持“一带一路”建设的总思路制定应按照开发性金融理论分阶段进行,即“新兴开发性金融机构成员协商一致选择项目入口—新兴开发性金融机构孵化—项目成熟盈利预期稳定后以适当溢价转交商业性金融或东道国政府退出市场”。
在第一阶段,“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为“一带一路”沿线的生产和贸易补齐基础条件。“一带一路”区域广阔,发展中国家众多,形成整体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网络需要长期耗费巨额资金,新兴开发性金融机构尽管得到了“一带一路”区域内外大量国家的支持,但相比需求而言,金融供给的力量依旧有限。解决这个问题的途径有二:一是依托“一带一路”六大经济走廊的现有基础,在新兴开发性金融机构内部按照议事流程让诸成员协商一致确定具体的项目支持计划,完善基础设施网络并在此基础上增建,因为在旧的框架上搭建要比另起炉灶划算;二是采用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相结合的方式,在现有多边开发性金融体系内不断吸引不同的资金供给者加入,以PPP等新的融资结构撬动全球资本市场资金,减轻投融资压力。
在第二阶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网络建设略有小成之时,新兴开发性金融机构就应注意将支持重点转移至与贸易畅通联系密切的基础设施建设上来。沿海沿边自贸区建设是贸易畅通发展的重点,但由于历史原因,边境通常是发展中国家欠发达的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制约了贸易畅通的发展。新兴开发性金融机构应秉承合作共赢的原则,引导成员在边境地区设置自由贸易区,并提供资金支持当地基础设施建设。由于贸易的盈利预期较为可观且对经济发展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新兴开发性金融机构支持的投资贸易便利化项目同时获得各国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支持相对容易,因此和第一阶段相比,新兴开发性金融机构的资金压力将大为降低。此时新兴开发性金融机构应投入更多的资源加强建设技术和建设规划的智库支持,总结经营经验,支持沿线国家可再生能源、绿色建造、垃圾回收等环保技术的开发,令“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充分发挥其后发优势。(www.xing528.com)
至于第三阶段,新兴开发性金融机构应着重注意实现前期项目的市场出口,并将此后的发展重点集中于沿线国家经济的逆周期调节。在“一带一路”建设的后期,前期和中期建成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项目和自由贸易区均取得一定成效,盈利前景稳定,大量的商业性金融不断集聚进入,开发性金融即可逐步将开发育成的基础设施项目转交商业性金融,实现市场退出,回笼资金。在适当给成员分红后,新兴开发性金融机构应在“一带一路”区域内发挥金融稳定器的作用:在经济繁荣时期退出市场,减少项目融资支持,让利于民;在经济衰退时期进入市场,增加投资,提振经济总需求,延缓衰退刺激经济复兴。同时,新兴开发性金融机构还应继续发挥其全球环境治理和促进公正贸易秩序建立的国际性功能,推动全球经济可持续发展与繁荣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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