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结构优化的前提是新经济增长点的挖掘,社会生产的基础条件完善是沿线国家寻找新兴增长点的保障。新兴开发性金融机构促进沿线国家互联互通的内容包括陆地和海上运输通道建设,具体发展的运输方式包括公路、铁路、航空、水运以及管道。中国是“一带一路”倡议的发起国,以中国为中心的“一带一路”六大经济走廊存在大量需要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新兴开发性金融机构应当遵循轻重缓急的原则,优选投资项目,在注重机构整体现金流管理的基础上逐步推进设施联通建设。
沿线国家由于所处发展阶段不同,在贸易结构优化的目标选择上也必然存在差异。发展阶段较低的国家对外出口的产品中原材料和初级产品的比例较高,进口的产品中消费品的比例较高;发展阶段较高的新兴经济体则可能面临着出口产品技术附加值不高,贸易利润提升缓慢的困扰。因此不同发展阶段的沿线国家应加强价值链上的合作,具体而言低收入国家应利用低廉的劳动力价格优势发展制造业,提升产品附加值,创造就业岗位,收入相对较高的国家则应该着重提高出口产品技术含量,提高利润率。故此,在“一带一路”背景下扩大国际投资和贸易,应把握以下重点。
中国的机电、轻纺、冶金等行业企业在“一带一路”倡议发起时已具备了到海外发展加工贸易的能力。然而,受制于低收入国家基础设施不完善,普遍缺少水、电以及道路交通等工业生产所必需的基础条件,工业园区和生产厂房的建设将加重企业负担,令东道国投资吸引力下降。新兴开发性金融机构可注意对这类企业的跟踪,和东道国政府合作,提供产业园区等基础设施服务。新兴开发性金融机构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具有规模经济优势,机器设备、建造技术、项目管理团队和融资渠道均有现成基础,帮助东道国建设基础设施的成本较普通生产企业要低。而且,新兴开发性金融机构的多边性质有助于其抵御东道国政治风险,降低东道国因政权更迭等非经济因素破坏基础设施项目的概率。即使损失发生,新兴开发性金融机构也比一般企业更有能力处理和回收资产。新兴经济体通过发展海外加工贸易,可创造出口需求,通过资本输出促进劳务和商品输出,优化贸易结构。
相比于国内投资,企业海外投资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因素。尽管单独投资决策上会更方便,但一般来说抗风险能力较弱,因此海外项目的落地应尽可能寻找东道国或若干个不同国家的合作伙伴,采取多元化的股权投资,增强投资项目的安全性。新兴开发性金融机构在这方面可发挥平台作用,例如丝路基金在海外投资中并不寻求项目管理的绝对控制权,完全可以利用自身丰富的投资经验为企业穿针引线,撮合不同国家企业的合作,项目安全性的提升也有利于丝路基金降低风险,优化资产组合结构。(www.xing528.com)
对于从新兴经济体走出去的企业,应充分重视以下三点:一是投资前需充分考察潜在投资项目,掌握投资项目的相关信息,包括缜密科学分析项目的投资收益和潜在风险,并充分了解投资目的地的法律和文化,慎重进行投资决策;二是借助新兴开发性金融机构和东道国当地咨询公司,乃至母国驻外机构的帮助,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聘请熟悉当地投资业务和法律的权威咨询机构作为参谋,减少可能的决策失误和损失;三是发挥行业协会在投资中的协调功能,避免国内企业在海外投资中自相竞争。
中国国内需求量较大的能源资源主要是石油和天然气,且国内的自给率较低。中国较大比例的化石能源运输方式是海运,途径马六甲海峡,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沿着六大经济走廊在陆地铺建能源管道是中国外交政策的长期诉求。新兴开发性金融机构和沿线东道国与中国政府合作,能源类设施联通建设有助于消除这类基础设施在东道国境内建设的阻碍,加快完工进度,这也是中国政府所乐意见到的。管道等设施完工后,一方面将优化中国能源类产品的进口结构,缓解马六甲困局的威胁;另一方面对于沿线东道国政府而言,在管道建成后将获得管道使用费和能源过路费收入,这有助于增加沿线国家的财政收入,增加沿线国家政府偿还外债和发展经济的能力。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对能源资源的市场需求必将增加,这类基础设施的使用率也将维持在较高水平,因此对于新兴开发性金融机构而言风险较小。
围绕这些中国短缺的能源产品,新兴开发性金融机构还可投资稳定的供给基地,如丝路基金就参与了俄罗斯天然气项目的开发。一般而言,通过市场手段购买比较成熟的资源类企业股权比直接购买矿藏更为有利,因为不需要为开发矿藏而投资配套基础设施。新兴开发性金融机构的多边属性使其经济活动具备一定的中立性,有助于被收购企业及其东道国政府降低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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