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董事会与管理层权力重合、决策效率低下的弊病,亚投行实施非常驻董事会制度。非常驻董事会的提议最早在美国由约翰·梅纳德·凯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为世界银行和世界贸易组织的成立而提出。但由于20世纪40年代国际传播与通信的限制,这一提案最终被拒绝了。相较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传统多边开发性金融机构创立之时,如今交通、通信等条件大为改善,各国董事们即使相隔万里也可以实现顺畅沟通与交流。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常驻董事会能发挥监督管理部门的作用,但其能否真正发挥监督管理作用并不在于常驻与非常驻,而在于职责的履行与不履行。非常驻董事会与管理层之间明确分工,能加快决策制定过程,反馈决策实施结果。亚投行放弃常驻董事会能够减少摩擦和治理成本,这些节省下来的资金能够转到贷款、投资、技术协助、政策建议或者培训管理上面,进而提高运行效率。其中,亚投行在《协定》中就规定“执行董事会在制定一项议事程序时,董事们可进行一次视频会议并针对某一具体问题进行投票表决,而不需要实地主持开展会议”。因此,非常驻董事会的设立既提高了效率,也减少了实地开展会议的花费,充分体现亚投行“精干、廉洁、绿色”的原则。
亚投行的核心组织结构由理事会、董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理事会在亚投行中居于最高地位,拥有亚投行的最高权力;理事会可以将其部分权力下授给董事会,董事会直管薪酬、效率与廉洁监督委员会,负责总体运营。董事会共有12位董事,设置域内9位,域外3位。从域内成员的董事中选出一位行长,任期为5年,可以连选连任1次。设立副行长5名,分管各部分业务运作。相对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和非洲开发银行,亚投行组织结构上最大的内部治理创新是设立非常驻董事会而不是常驻董事会,在职能部门设置上层级结构简洁,行政级别表现为三级,行长除了全面主持工作外还直管风险管理部、外事部等6部门,副行长各有分工(见图4-8)。
图4-8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运营结构
资料来源: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官网
在国际金融机构中,常驻董事会负责制定决策等重大事项,管理层负责政策执行。但常驻董事会兼顾两端,与管理层出现权力重合。常驻董事会在进行项目审批时,往往流程烦琐,条件苛刻,效率不高。这说明常驻董事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大量的资金浪费,工作效率低下。此外,传统多边开发性金融机构的常驻董事会存在政治化倾向。发达国家的董事意在为本国企业争取项目合同,而发展中国家的董事则是为本国争取项目贷款。美国对于世界银行各类项目合同的签订都明显体现了美国国会的意见与要求,而这些意见与要求主要是通过美国在世界银行的执行董事表达出来的(施洁,2012)。
非常驻董事会的设立还有助于提升多边开发银行采购政策的公平性,非常驻董事会介入亚投行事务的频率远低于常驻董事会,减少了代表成员利益的董事为本国利益干扰亚投行采购行为的机会,这有利于亚投行提高采购效率,为融资项目提供最需要的物资。由于亚投行设立非常驻董事会等措施推动了组织结构创新,进而提升了管理效率,降低了运行成本,所以亚投行能够提供更为廉价的贷款。在相同期限结构下的贷款利率比较上,亚投行比世界银行更低(见图4-9)。相应地,借款国可以在亚投行得到利息更低的贷款用以本国的基础设施建设。虽然二者之间的贷款利率差并不明显,差值多分布于0.1%—0.15%,但对于投资数额大、项目周期长、回报率不高的基础设施项目而言,其对于贷款利率的高低是十分敏感的。
图4-9 世界银行与亚投行各平均年限下的贷款总利差比较
数据来源: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世界银行官网
亚投行原则上以体现民主与平等的“协商一致”方式议事。狭义的“协商一致”议事方式需要全体成员意见一致才能通过该项决策,其本质是按人头而非资本来进行决策议事,因此存在一定的缺陷。如果某成员明确提出反对票,决策将无法顺利通过,由此形成一种绝对意义上的“否决权”,这是基于人头而不是资本的否决权(高鹏,2015)。世界贸易组织的决策方式就属于这一类型。当成员增多、所议事项增加并变得越来越复杂时,“协商一致”议事方式决策的难度就会增大,多哈回合谈判正是因此而陷入决策困境。
为了弥补现有金融机构中“协商一致”议事方式存在的制度缺陷,亚投行采取了“关键多数”的决策机制。“关键多数”决策机制是严格的“协商一致”议事方式的柔化或改良。其核心含义是部分利益相关成员参与会议谈判并就某项协议达成一致意见,而经由该协议产生的成果和效力适用于亚投行所有成员。“关键多数”决策机制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一是由利益相关成员参与协议谈判,会促使它们有明确动力启动谈判,并克服多重困难完成谈判;二是参与协议谈判的成国数量必须足够多,为决策多边化奠定基础;三是以“协商一致”的议事方式通过协议,实现谈判结果多边化。灵活便捷的“协商一致”议事方式只出现在谈判文本通过之时,而不会出现在谈判启动与谈判过程当中。由于该谈判与非利益相关成员没有直接利益,因此其没有动力去阻挠协议通过。并且规定在通过协议时,各成员不得选择通过协议的部分利益相关内容而否定其他对本国不利或无关的非利益相关内容。
亚投行的投资模式更为灵活,银行贷款、股权投资和担保业务三种投资模式同时运作(刘东民和高蓓,2016)。主权信用担保贷款是传统的投资方式,除此之外,根据《协定》,股权投资方式也是亚投行的常备选项。这一模式具有更高的灵活度,更有利于引入公私合营模式(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PPP)。另外,亚投行为促进投资还提供一系列中间业务服务来为资金需求方和供给方“牵线搭桥”。上述投资模式的交互配合,将有利于增强其面向亚洲地区发展中国家的市场适应能力,提高其服务水平,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做出更大贡献,增进区域融资筹资水平。同时,PPP模式有利于整合和分配稀缺市场资源,发挥杠杆效应,吸引私有资本投入到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此外,亚投行借鉴了传统开发性金融机构的有益经验,注重资金使用去向的监管和环境保护、劳工保护。但是,对于某些不符合发展中国家国情的严苛条件,亚投行同样做出了相应的调整与修改。目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均有专门的审查和遴选机制,强化对贷款条件及风险的判断。亚洲开发银行则建立“合规审查小组”,该部门的职责是对接受贷款国家的资格进行审查。
(1)战略制定和调整
亚投行开展具体业务的战略规划是在各方面利益相关者的综合推动下确定的,这些推动力量包括亚投行股东的战略导向、亚投行的客户需求、亚投行的财政承受能力和亚投行机构与员工的运营能力。在业务开展的过程中,亚投行的战略规划也将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客户的未来需求进行具体调整。亚投行当期开展的业务所带来的收入与风险会影响其未来的财政承受能力,而业务的开展对机构运营能力和职工专业能力提出要求,这都构成了亚投行战略规划和业务开展的限制条件。亚投行只有制定正确可持续、符合实际的战略规划并顺利开展业务,获得适当的收益并控制好可能发生的风险,提高机构和职员的能力边界才能形成良性循环,将战略蓝图转化为实际发展成果。因此,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发展战略、客户需求、项目收益风险和内部运营能力建设是亚投行发展和履行其使命缺一不可的四大要素。(www.xing528.com)
亚投行运营之初没有开展业务的经验,因此在试营业阶段确定经营目标为塑造亚投行品牌、聚焦战略关注点、逐渐增加对客户的支持、精炼项目融资方法、增强金融可持续性、为进入基础设施融资市场铺垫道路并持续加强银行机构建设。在亚投行第一年的运营中,客户需求的满足和利益共同体的加入高度证明了亚投行理念的合理性,并确定了亚投行未来发展业务的三大核心发力点为可持续的基础设施、跨国业务联系和调动社会资本。亚投行通过集中资源加强三大业务核心将塑造自身的业务优势,增强服务域内基础设施建设的能力。
(2)战略实施和业务开展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规定银行可以开展的业务方式包括直接贷款、联合融资或参与贷款、参与机构或企业的股权资本投资、作为直接或间接债务人、全部或部分地为用于经济发展的贷款提供担保、根据特别基金的使用协定配置特别基金的资源、提供技术援助以及按照《协定》章程经理事会特别多数投票通过决定的其他融资方式。其中,亚投行为项目提供贷款的种类以是否有主权担保划分。主权担保贷款指的是由亚投行成员担保的贷款,这一担保将覆盖因政府失误而无法担负和项目有关的某一特别责任或是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所造成的违约,成员将赔偿其所担保项目违约给亚投行造成的损失。非主权担保贷款指的是由没有国家主权背书的主体如私营企业、成员行政分部或是国营企业部门的贷款。除此之外,亚投行还可以决定为某一成员主权担保的项目融资做出预先准备。预先融资准备的前提是该项目有较大可能性需要扩大融资授权。预先融资准备的金额不得超过项目融资数额的10%且低于1 000万美元,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行长对于是否进行预先融资准备具有决定权。在项目信息公示上,主权担保贷款将会公布所有项目细节而非主权担保贷款只会公布项目梗要,这体现了亚投行对于私营经济体商业隐私的保护。
亚洲基础投资银行还可以对私有或公有部门的企业进行直接的股权投资,投资的企业可以是现有的也可以是新成立的。股权投资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包括认购普通股或优先股、购买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债券,限制条件是银行投资的企业股权不得超过企业总股份的30%。只有在特别情况下,亚投行董事会可以决定持有企业超过30%但低于控制权的股份,只有当董事会认为亚投行的投资有损失的风险时,亚投行才会谋求获得企业的控制权以保护其投资的安全性。
所有申请融资的项目都要求符合亚投行制定的条件。首先,项目具有清晰的、符合亚投行宗旨的发展目标,且有适合的评估方法评估项目影响;其次,项目能够有针对性地提供相应的生产线活动以实现其发展目标;再次,该项目其他可选择的融资来源不具有为项目提供金融支持的条件;最后,项目符合亚投行其他相关政策的要求。可见,亚投行对于融资项目的初步筛选既考虑了自身对域内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导向性,又尽力避免对社会资本的挤出效应。在融资方式的选择上,亚投行首要考虑各种融资类型的费用和收益以确定对项目最优的融资方式,其次考虑如何最大限度地调动其他社会资本为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和亚投行资源的杠杆效应。
无论是采取哪一种融资方式都必须经过董事会审批同意,或由董事会授权行长审批同意方可执行。在项目融资得到批准后,亚投行将和项目申请方签订合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银行董事会可根据实际环境变化决定是否对融资合同进行修改。在项目融资上,亚投行担当的角色不仅在于评估项目是否符合银行政策、决定是否提供融资以及融资的期限和条件,还在于发挥监督引导作用,包括督促其他项目融资方履行签署的法律责任,检查项目实施进展并监控项目风险变化、评估项目影响。在特殊条件下,亚投行还需要决定是否延缓、取消或增加融资,以及是否需要修改项目。亚投行的角色仅限于融资、监控和提供技术援助等,并不负责项目的具体执行。
高效的风险管理是在保证遵守亚投行原则宗旨的前提下实现银行更宏伟蓝图的核心。自成立伊始,亚投行便建立了三道防线以管控风险:第一道防线是日常和客户接触的亚投行前台工作人员对潜在风险的识别和评估,这确保了亚投行能够在日常运营中有效地管理其风险;第二道防线是亚投行自身的风险管理部门,其职责在于动态地监控风险变化,识别潜在的违背风险管理规定的行为;第三道防线是亚投行的内部审计部门,该部门通过检查风险模型和管理流程识别亚投行的运营缺陷及其隐藏的负面影响。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亚投行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信贷风险、股权投资风险、资产债务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运营风险以及廉正、环境社会和名誉风险。对于每一种重要的风险,亚投行应有针对性地开发相应的定性和定量方法来衡量并管理。
首先,亚投行应提前准备一定的资金预防可能发生的风险对银行造成的损失,这部分资金谓之为经济资本。经济资本被定义为亚投行为了防止在超过一年最坏情况下公允价值损失后净资产价值低于零而持有的资本。最坏情况的定义通常和正态分布中尾部0.03%的概率分布相联系,反映了对于经济偿付能力要求的99.97%的置信区间。经济资本被用来衡量资产组合分散化的影响和管理总体的资产组合表现,也会被用来给特别的交易定价。
其次是信贷风险。针对融资交易的风险性、复杂性及其规模,投资委员会或者其他权力机构对融资进行检查的工作人员会按照亚投行的政策与流程评估信贷融资和其他投资的质量。为了让相关工作人员对融资方案提出专业建议,工作人员会被提供评估报告中与专业相关的部分,例如风险、法律、金融、战略、环境和社会方面,意图通过不同专业人士对融资的各个方面进行审查以完善信贷支持方案,降低信贷风险。信贷风险和项目审批环节中不同阶段审查岗位的工作职责由管理层负责定义并根据实际变化定期调整岗位职责。信贷风险又分为主权信贷风险、非主权信贷风险(2)和交易方信贷风险。亚投行对主权风险的评估基于定性和定量的风险衡量,通过亚投行内部的评级模型和包括来源于内部与外部的额外主权分析形成对该国的主权风险报告。
第三是股权投资风险的管理。股权投资风险是市场总体风险和个别资产价值表现风险的整合,亚投行可以根据股权投资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具体的风险防范办法。合适的风险衡量应该根据特别的风险和已经定义过的投资风险来决定。如果是上市的股份,股权投资就应该按市值计价,服从于流动性贴现。对于未上市的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的风险要通过估值模型和外部基准来衡量。
第四是资产债务风险的防范。对于自身的资产负债管理流程,亚投行设定了三大管理目标,分别是减少因为资产负债在货币类别、利率敏感性和期限上错配而导致的风险,随时监控银行因收入产生的风险并建立框架减少未来一段时间银行收入的潜在波动性,最小化可购得股权的波动性,对所有银行暴露的资产负债错配风险分派清晰的责任。资产负债风险能够通过资产负债表项目、净利息收入影响和股权的经济价值影响来管理。另外,风险限额会被设定以控制风险。资产债务风险包括货币风险、利率风险和重新募集资金风险。原则上,亚投行没有计划去主动承担货币风险。因此,货币风险将被亚投行通过货币互换得到的货币资产匹配该货币的债券基金资产。所有亚投行持有的组合和投资运营组合都会面临利率风险。在对冲这些资产上,区别以债券形式持有的资产和以股权形式持有的资产是重要的。在以债券形式持有资产的情况下,利率风险可以通过匹配相同的利率敏感性债券资产来合理管理。管理债券的流动性时,为了补偿再融资风险,亚投行应补偿相关的风险溢价和期限贴水(对于更久的到期贷款)并将定期检查这一溢价鉴于相对于Libor的期望筹资费用。
最后是其他风险的管理,其他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运营风险、社会环境风险和廉正名誉风险等。对于市场风险,亚投行将通过如VaR(在险价值)和基于每日或每周的非统计衡量方法来评估,这些衡量方法的监督将帮助银行在可控的市场风险中控制并维持风险暴露头寸。流动性风险将通过一系列风险限制和额外的流动性风险比率来衡量,并将通过缓冲区和流动性应急计划来管理。有效的管理和运营风险的减缓依赖于致力于识别各种风险并建立可接受的风险参数和监管程序的内部控制系统。亚投行内顶尖的运营风险将被定期识别,致力于控制运营风险物质性的价值和关键的风险指标将被建立。环境社会和廉正名誉风险的管理与减缓伴随亚投行影响的评估展开,这类风险由减缓和危机管理、报告和监控,以及与发展行动计划最相关风险的识别机制组成,通过精准匹配的亚投行运营政策和在项目准备与实施的应用中得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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