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等新兴开发性金融机构的成立时间较短,虽然目前国内外学者对其支持“一带一路”建设和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的意义有一定研究,成果富有借鉴意义,但理论基础较为缺乏,因此,研究也欠缺系统性。对于新兴开发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前景,学者们更多是以预判性评论表述观点,普遍没有提供经验证据。对于新兴开发性金融机构成立的意义,学者们虽然注意到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话语权之争,但并未与我国经济新常态背景相结合。以上种种原因使得目前对于新兴开发性金融机构支持“一带一路”建设的研究有所不足,本书基于此,重点研究新兴开发性金融机构的运行机制、支持“一带一路”建设的内容及其效益和风险,以便为现实政策的制定提供借鉴和实施参考。
(1) 在2014年12月9日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主席从九个方面详尽分析了中国经济新常态的表现、成因及发展方向,明确指出:“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是我国经济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必然反映,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
(2) 引自2018年8月27日习近平出席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5周年座谈会并发表的重要讲话。
(3)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拉加德将后危机时代发达国家和部分新兴经济体量化宽松政策刺激经济未取得预期效果的窘境形容为“新平庸”,其内涵与本书概括的世界“新常态”基本一致。 (www.xing528.com)
(4) 2010年3月东盟10+3财长会议上,为加强东亚地区对抗金融危机的能力,各国决定将清迈倡议进一步升级为清迈倡议多边化协议,建立一个资源巨大,多边与统一管理于一体的区域性外汇储备库,通过多边互换协议的统一决策机制,解决区域内国际收支不平衡和短期流动性短缺等问题。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