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世纪初,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提出教育应实行班级授课制,形成了“以教师为中心”的教育理念。赫尔巴特构建教育学科建制,确立“课堂、教师、教材”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形成了以教师在课堂讲授书本上的知识为中心的教学模式。这种模式后来受到批评,19世纪80年代末杜威提出了“以儿童为中心”的教育理念,认为“教育即生长”“从做中学”,认为应让学生利用各种感官去接触外界,要让学生与社会现实结合,形成自控力,实现自我支配的学习。1952年,卡尔·罗杰斯首次提出“以学生为中心”的观点,认为学习者学习与自我需求相关,增强自觉意识,学习就有成效。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召开世界高等教育大会上指出,“以学生为中心”理念将是21世纪高等教育重要的指导理念。20世纪90年代,“以学生为中心”理念在中国开始得到研究和运用,强调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教育理念,推进教育发展。“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体现了人本主义教育思想。人本主义强调教学要关注学生的情感、兴趣、动机,激发学生的内生动力。教师要根据学生的个体差异和需求,指导学生独立完成学习,让学生从被动学习转为主动学习。“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也体现了建构主义思想。建构主义强调学习者与环境互动,在教师指导下,通过一定学习资源,主动发现和对所学知识意义的建构,教师成为学生建构知识的指导者,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体。[4]威廉姆·巴伦内认为“以学生为中心”是将教学的重心从教师“要教”转化为学生自己“要学”,赋予学生权利,让学生主动、充分地参与学习,激发自我意识,激励承担学习责任。[5]可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是以“教”为中心向以“学”为中心的转变,是“教师将知识传授给学生”向“让学生自己去发现和创造知识”的转变。“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着力于学生的发展,关注学生身心变化,重视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的形成;着力于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重视学习方法的提升,自我构建知识,自我能力提升,自我完善,自我发展;也着力于学习效果,学生自主学习,内化为自我的知识、能力结构和思想素质,形成学生“学”的效果,而非“教”的效果。(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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