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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传统:民族凝聚力的根源与象征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文化传统是一个民族凝聚力的根源,是一种集团力量的象征。[8]在某种意义上,文化传统具有阿尔都塞所说的意识形态召唤结构的功能。

文化传统:民族凝聚力的根源与象征

文化传统(cultural tradition),是指一种具有传承积淀的、影响一个民族的思想和行为的精神力量、集体心理和道德观念。用庞朴的话来说,“所谓文化传统一般是指民族的、支配千百万人的这样一种观念和力量,那样一个习惯势力或者说那样一个惯性,它是人们在日常生活当中所遵循的那么一种模式,人们遵照它而行动,但是又不能意识到它的存在的这样一种精神力量”[3],“文化传统是不死的民族魂。它产生于民族的历代生活,成长于民族的重复实践,形成为民族的集体意识和集体无意识。简单说来,文化传统就是民族精神[4]

不同的国家和民族,都有属于自己的独特的文化传统。传统是伴随着人类的文化活动而产生的,也随着人类文化活动的发展而逐渐发展,并在传承中不断地修正、过滤、整合而积淀下来。文化传统的积淀,反映了这个民族先民们对传统文化包括外来文化所进行的一种价值判断和选择,它是一种经过否定、筛选后而保留下来的肯定。这种传承式的积淀,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文化价值体系。这种积淀日积月累,延绵承传,成为人们习惯性地遵循的行为规范和精神力量。文化传统形成和发展的这种机制使得它包含有某种辩证的特征:

(1)文化传统具有一种模式化和承前启后的相对稳定的特征。传统一经形成,总是具有某种规范性,它规范着人们的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支配着人们的行为习惯,控制着人们的道德观念,影响着人们的审美趣味等。文化传统是一个民族凝聚力的根源,是一种集团力量的象征。因此,在某种意义上传统文化带有一定程度的惰性,形成人们的心理习惯和思维定式。

(2)文化传统又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同时也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人类的文化活动,遵循着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这一普遍规律。时间在推移,社会在发展,生活在变化,文化传统中的某些成分会在实践中被筛选掉、被否定掉而逐渐消亡;而在实践中一些新的因素会因为它们的有用性和活力而逐渐得到保留和积淀下来,形成传统中新的成分。另外,随着人们生活范围的扩大,民族之间的交融也会影响彼此的文化传统,外来文化与传统文化的杂交会有一部分成为文化传统中的新成分。

所以,文化传统是一个辩证的统一体,没有扬弃和保留就没有更新,传统既是相对稳定的,又是在缓慢变迁的,它既属于过去,也属于现代和未来。文化传统的辩证统一性还体现在它在现实生活中既有正面的影响也有负面的影响,既是财富又是包袱。因此面对文化传统,我们需要辩证地反思、甄别和分析,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再继承与发扬。(www.xing528.com)

3.传统文化与文化传统的关系

传统文化与文化传统既有内在的联系又有很大的区别,前者重在文化,后者重在传统。传统文化主要是对文化的形态进行界定,它是具体的。文化传统则是一种抽象的、无形的精神力量和文化意识。正如庞朴所说:“文化传统与传统文化不同,它不具有形的实体,不可抚摸,仿佛无所在;但它却无所不在,既在一切传统文化之中,也在一切现实文化之中,而且还在你我的灵魂之中。”[5]因此可以说,文化传统是传统文化的本质的抽象。

庞朴认为:“(传统文化)就是过去遗留下来的东西。因此传统文化是一个死的,而文化传统是在你的观念里边、在你的行动当中支配着你的观念和行动的那个活的东西。传统文化是过去的已经完成了的那些东西。”[6]汤一介也说:“文化传统是指活在现实中的文化,是一个动态的流向;而传统文化是指已经过去的文化,是一个静态的凝固体。对后者,我们可以把它作为一种历史上的现象来研究,可以肯定它或者否定它,而对前者,则是如何使之适应时代来选择的问题,因此它将总是既有特殊性(或民族性)而又有当代时代精神的文化流向。”[7]朱维铮则从文化学的角度作了如下阐释:“传统文化属于历史,而历史属于过去。过去种种,都已是既成事实,决不因逻辑上尚有各种可能而改变,也决不因理论上会有各种解释而改变……在历史上存在过、兴旺过,但在现代社会文化生活中已消逝了的传统,自然失去存在的依据。体现这种传统的文化形态,无疑都属于死文化……相反,先辈曾经认定是合宜的行为规范,以后继续被认为合宜的,被认为往古社会所累积的最佳经验,体现这种传统的文化形态,属于历史的遗存,在现代社会文化生活中依然存在,尽管已经变了位并且变了形,那就是活文化。后者就是人们习称的文化传统。”[8]

在某种意义上,文化传统具有阿尔都塞所说的意识形态召唤结构的功能。阿尔都塞认为:“意识形态是具有独特逻辑和独特结构的表象(形象、神话、观念或概念)体系,它在特定的社会中历史地存在,并作为历史而起作用……作为表象体系的意识形态之所以不同于科学,是因为在意识形态中,实践的和社会的职能压倒了理论的职能(认识的职能)。”[9]阿尔都塞将意识形态理解为一种先于个人存在的文化客体和社会意识结构,是人们的对社会的理解和体验方式,是一种关于社会文化传统的“表征”。意识形态除了以思想、精神的方式起作用之外,它还以实践的、物质的(如学校教堂和各种文化仪式)方式在社会中起作用。它渗透到社会的一切方面,社会现实中人们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都无法超越意识形态。它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进行规范和塑造,使人认同于某种立场,把“个体询唤成为主体”[10],形成社会关系的再生产。因此意识形态往往表现为一种精神意志,表现为保守的、顺从的、改良的或革命的精神冲动。这与我们所理解的文化传统很相似,因此庞朴说,“五四”时期反传统文化最激烈的人(指胡适陈独秀),实际上恰恰是最典型的文化传统的思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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