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福德视城市为“文化的容器”的观点虽然一直被人津津乐道,但是其间的深意却并未得到真正的认识。芒福德从城市发展史的角度指出,无论城市类型有多么大的差异,“但它们的体制内容、功能作用却毫无二致。二者都具有凝聚、贮存、更新和传递并进一步发展人类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社会功能,都能以通过不同社会功能和活动的交互作用进一步在时间与空间上扩大人类联系的范围”[1]。在此,芒福德的这一思想为我们讨论城市文化传承问题确立了一个基本的立足点:应当把城市视为文化传承的积极力量来加以思考。如此,才有可能找到破解城市文化传承问题的钥匙。
首先,芒福德是从城市发展史的角度提出这一问题的。他认为,无论是古代城市发展还是现代城市建设,文化传承的功能从未受到削弱,相反一直是其基本功能。从人类文明的发展来看,“如果说,在过去的许多世纪中,某些著名的首都城市,如巴比伦、罗马、雅典、巴格达、北京、巴黎和伦敦成功地支配了各自国家的历史的话,那只是因为这些城市始终能够代表他们民族的传统文化,并把其大部分留传给后代”[2]。而作为最新的城市发展的普遍形式——特大城市——而言,这种文化传承的功能依然强大。在他看来,“如果说博物馆的产生和推广主要是由于大城市的缘故,那也意味着,大城市的主要作用之一是它本身也是一个博物馆:历史性城市,凭这本身的条件,由于它历史悠久,巨大而丰富,比任何别的地方保留着更多更大的文化标本珍品。……那种巨大浩瀚,那种对历史和珍品的保持力,也是大城市的最大价值之一”。大城市非但不是文化的健忘者和终结者,相反,“大城市是人类至今创造的最好的记忆器官,在它变得太杂乱和瓦解之前,大城市也是进行辨别、比较和评价的最好的机构”。因此,他不无乐观地宣称:“城市的主要功能是化力为形,化能量为文化,化死的东西为活的艺术形象,化生物的繁衍为社会创造力。”[3]也许我们会觉得芒福德的这种城市文化观过于乐观主义,但是,只要认真想想,尽管有许多人会怀念乡村文化的闲适与从容,但是很少有人愿意真正舍弃城市里的现代生活而回归原始;尽管我们痛惜大规模的城市改造损毁了丰富的文化遗产,但是不容否认的是,无论是文化保护的制度设计和实际的行动都必须依赖城市这一高度组织化、机构化的形式;也许我们会觉得那些被博物馆化了的民间文化和城市民俗已经成为没有生气的标本,但是另一个显见的事实在于,如果没有这些博物馆和民间的收藏,这些文化形态也许早已尸骨不存。
其次,芒福德另一个非常有价值的观点在于,他视城市为人类文化的容器,而非仅仅是城市文化的容器。在芒福德看来,“人类社会的文化成就、文化积累愈是广博、丰厚,就愈显出城市在组合、开发这些文化成果中的重要作用。……城市在吸引各种人群的过程中,把许多民族和不同时代的音乐、舞蹈、礼仪、传说,尤其是各种行业技艺等,移植、提高、保全下来。这些东西否则会得不到发展,甚至失传”[4]。因此,文化传统和传统文化的问题被内在地作为城市的基本功能,而非附加功能;城市文化传承也绝非城市文化的传承问题,而是城市的文化传承问题。(www.xing528.com)
所谓城市文化传承问题,其真正的意义在于:城市文化建设中,过分关注了城市性的文化,而对非城市性的文化予以排斥。这可能是问题的关键。也就是说,就城市文化而言,它包含着狭义的“城市性的文化”和广义的“城市中的文化”。“城市性的文化”意指那些伴随着城市的现代化发展,尤其是以人口的集聚而产生的文化共享需要、以现代传媒技术的发展而出现的便捷传播可能和以商品交换为目标的文化产品生产而出现的大众文化。对于这种文化现象的关注,一直是西方文化研究的基本命题。商品消费、媒介技术、大众趣味由此成为城市性文化的三大标签。从某种意义上说,90年代中国城市文化研究热的兴起,与以法兰克福学派和伯明翰学派为代表的文化批判理论的引入不无关系。但是,除了大众文化之外,城市文化中还有更多的“城市中的文化”,它因无法商业化而失去了市场,因无法工业化而使手艺失传,因无法适应青年一代的欣赏趣味而日益萎缩。因此,如果我们要认真研究好城市文化传承问题,仅仅依靠文化研究的批判理论已经远远不够了,我们应该把视野从狭义的“城市性的文化”中解放出来,而放宽到广义的“城市中的文化”,恢复城市文化的本土性、历史性和层积性。概而言之,我们可以将“城市中的文化”区分为四大类:第一类是城市化进程所创造的当地文化传统,它包括古代城市文化的遗存和近现代的历史记忆,以及更重要的是市民生活方式的变迁。第二类是在城市在向农村扩张的过程中城市化了的乡村文化,尽管这种文化逐渐失去了其生存的土壤,但是它仍然通过转变成城市民俗而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存,如许多民间工艺、戏曲、节庆习俗等。第三类是由城市移民所带来的异地文化传统,其中最主要的是由农民工所带来的乡村文化传统,尤其是在中国,农民工的流向往往是从经济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向经济相对发达的东南部地区城镇集结。第四类是以市民意识为基础的市民文化,它不仅包括批判理论所密切关注的在文化工业影响下的大众文化,而且包括在社会现代化过程中形成的自由、平等、独立的价值观念和在文化现代性的确立过程中形成的创新、批判与反思的精神品质。其中第四类才是我们通常意义上的“城市性的文化”。
也许更为重要的是,尽管芒福德讨论的是城市与文化传承问题,但他更强调的是城市中“人的活动”在文化传承中的重要性。在他看来,“城市环境中的每一种活动,都是开放的乡村环境所早已熟知,并且卓见成效地进行了许多世代的;但是,唯独有一种功能,却只有城市才能完成,这就是综合与协调这许许多多的人类活动,具体方式就是人群的长期聚居及直接的、频繁的面对面的往来。这只有在城市环境中才有可能实现。由此可见,城市特有的功能只在于它能增强人类活动和往来的内容、种类、速度、程度以及持续性”[5]。在“人的活动”问题上,芒福德最为看重的是作为城市的主体——“市民”——在文化传承中的重要性。所谓“市民”,并非“城市中的人民”这种字面意义那样简单。在西方文化传统之中,市民最为重要的标准是指作为社会中的个人自觉意识到自己是一个独立、自由、平等的主体,并且拥有自己不受他者影响的价值理想和不受国家、他人非法干涉的观念体系。基于这种市民意识而形成的社会生活领域,在当代政治学和社会学研究中被确立为“市民社会”。作为这个社会的基本单元,市民社会具有经济和权利的多元、个人的独立与自由、以契约确立人际关系和高度自治等基本特点。在《城市发展史》中,芒福德也是从这种特定的市民含义出发展开其论述的。在他看来,“希腊人产生出了自由市民。……市民认为,城市所拥有的一切,都是他自己与生俱来的权力:市民之间,正像朋友之间那样,绝不存在什么秘密的事情,不存在职业上的隔阂,也不存在不平等的可能性”。作为对未来城市发展的构想,芒福德仍然将其发展的动力确立在市民意识之上。他认为:“现在城市必须体现的,不是一个神化了的统治者的意志,而是它市民的个人和全体的意志,目的在于能自知自觉,自治自制,自我实现。他们活动的中心将不是工业,而是教育;每一种作用和功能将按照它促进人类发展的程度来加以评价和批准,而城市本身将为日常生活中自发的冲突,挑战和拥抱提供一个生动的舞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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