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斯图尔特·霍尔撰写了《文化研究:两种范式》一文,成为对伯明翰学派前两个阶段的总结和对第三个阶段开启的宣言。在这篇文章中,霍尔把从50年代开启的文化研究之路划分了“文化主义”和“结构主义”阶段,并提出文化研究正在探索第三种研究范式——“葛兰西转向”。由此,霍尔的这一观点也成为把握文化研究发展历史的经典概括。
霍尔将由霍加特的《识字的用途》、雷蒙德·威廉斯的《文化与社会》和《漫长的革命》视为第一阶段“文化主义”的代表。在霍尔看来,这三部书“绝对不是那些为了建立一种新的学术分支学科而撰写的‘教科书’”,“无论这三部书关注的是历史还是当代,都必须聚焦它们成书时所处的时代和社会的现实压力,并对人们对于这种压力的各种反应进行组织和建构。它们不仅严肃地看待‘文化’——将其看作要充分理解古今历史变迁必不可缺的一个维度;而且,它们自身也具有《文化与社会》意义上的‘文化性’。它们迫使读者们关注以下命题:‘文化这一词所浓缩的是由历史巨变直接引发的各种问题,工业、民主和阶级方面的变革都以自身的方式呈现了这些变迁,艺术上发生的变革也是对这些变迁的密切回应’”。斯图尔特·霍尔追述了雷蒙德·威廉斯在《漫长的革命》中对“文化”的重新定义,汤普森在对《漫长的革命》的评论中进一步对“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区分,以及雷蒙德·威廉斯在《马克思主义与文学》中进一步确立的“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中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理论,指出,文化研究的文化主义范式展开非常丰富的研究视野,它既关心文化的日常生活层面,即作为生活方式的文化,也关心作为阶级的文化模式及不同文化模式之间的斗争;它们既关心文化的历史变迁过程,也力图从总体上理解文化的形态及其价值。(www.xing528.com)
但是,“文化研究中的‘文化主义’脉络,由于‘结构主义’知识场景的到来而被打断了”。结构主义对于文化研究的介入所带来的最大影响是,“意识形态”成为阐释的对象和目标,即从70年代开始,伯明翰学派开始有意识地吸取来自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理论和罗兰·巴特的符号学理论,并将两者结合起来,形成将社会现象视为“社会文本”而展开的意识形态分析。斯图尔特·霍尔的“编码—解码”理论正是文化研究“结构主义”范式的典范。与“文化主义”范式相比,“结构主义”范式在理论方法和价值立场上更加自觉。如果说,“文化主义”范式中,霍加特、雷蒙德·威廉斯以及汤普森等人多少是由于自己是工人阶级出身而带来阶级感情,并采用社会文化史的方法来展开研究的话,那么在“结构主义”范式中,他们在“意识形态”问题上更加自觉地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路线,并在文本分析技巧上,更加精致细密;如果说,“文化主义”范式中,经验对于研究者相当重要,“经验就是场所——‘亲历的’领域,意识和条件在其中相互交叉”的话,那么,“结构主义”范式则强调“‘经验’不能被定义为任何东西的场所,因为人们只能在各种文化范畴、分类和框架之中并通过它们去‘感受’和体验自身的生存条件”。斯图尔特·霍尔认为,“结构主义的巨大活力在于对‘决定性条件’的强调”,也就是说,人们所处的社会中的意识形态位置是整个社会阶级结构所召唤的,它迫使人们开始思考“那种建基于不能还原为‘人们’之间关系的结构关系”。“结构主义”范式的第二种活力在于它承认抽象的必要性,并且“呈现为一种产生于不同层面的抽象之间的连续而复杂的运动”,因而结构主义的文化研究更具有理论性,也更具有反思性。这种抽象性还有助于确立“整体”的观念,它提出了结构统一体的看法,充分重视构成结构、系统各要素之间的复杂关系。霍尔认为,“结构主义”范式还有一个活力在于它“对‘经验’的去中心化”,“意识形态”问题被置于所有概念领域的核心位置。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