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NAMENTS AND CHOOSINESS
用人类的语气问动物,它们是为了钱、繁衍或者美色才结婚的吗?性选择理论指出,大多数动物的行为和外表不是为了生存,而是为了获得最好的或最多的伴侣。有些时候,生存和获得伴侣是相互冲突的。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首次提及这个观点,后来他在《人类起源及性选择》中又专门探讨了这一话题。
达尔文认为人类种族间彼此不同的原因在于,许多世代以来各种族女人的择偶标准不同。换言之,他无法解释黑皮肤或白皮肤的用处何在,便只好怀疑黑种女人喜欢黑种男人,白种女人喜欢白种男人。他认为这是原因而不是结果。鸽迷会选择培育自己所喜爱的品种,动物也通过择偶达到相同的目的。
他的种族观点和主题毫无关系,但选择配偶的观点绝不是随意之言。达尔文思索雌性的选择是否导致了如此多雄性鸟类和雄性动物的华丽、丰富多彩和善于修饰的外表。因为外表的修饰物对于生存来说并无益处,雄性有如此的表现,应该是自然选择的结果。但事实却恰恰相反,华丽的雄性比情敌更加引人注目。以孔雀为例,雄孔雀的长尾巴布满了五彩的眼睛状的图案,达尔文指出,这是因为雌孔雀只会与长尾巴的雄孔雀交配(那其实不是尾巴,而是遮盖尾巴的长羽毛)。据观察,它们向雌孔雀求爱的时候必须开屏。从此,雄孔雀开屏就成了性选择的一个标准象征和源泉。(www.xing528.com)
至于雌孔雀偏爱长尾巴的原因,达尔文回答得很简单:雌孔雀喜欢长尾巴,源于一种天生的审美观念。可以说,他完全没有回答这个问题。雌孔雀选择长尾巴的雄孔雀,而不是雄孔雀选择长尾巴的雌孔雀,那是因为精子活跃,卵子被动,大千世界中的规律也是如此:男性天生就是引诱的主动方,而女性则较为被动。
雌性选择的论点是达尔文所有观点中最欠缺说服力的一个。自然主义者比较乐于接受的观点是雄性武器,如鹿角,是雄性在斗争中用来击退情敌而进化产生的,但却不愿接受雄孔雀的尾巴也是用来吸引异性的说法。他们想知道的是,为什么雌孔雀认为长尾巴性感,它又能给雌孔雀带来怎样的价值?在达尔文提出这个理论以后的一个世纪里,生物学家毫无头绪,他们一直希望从其他角度去解释这个问题。与达尔文同时代的华莱士最初认为,所有动物的修饰物,包括雄孔雀的尾巴只是为了达成某种伪装的目的。之后他又提出,那是雄性精力过剩的一种表现。朱利安·赫胥黎研究了多年,他认为修饰物和求偶仪式都是吓唬同性竞争者的手段。另外一些人则认为修饰物不过是一种让雌性区别自己种族、从而选择正确品种的配偶的方式。自然学家休·科特(Hugh Cott)对那些有毒昆虫的鲜艳颜色印象深刻,他提出,那些明亮的色彩和华而不实的修饰物是警告猎食者的信号。例如在亚马孙热带雨林中,蝴蝶的颜色如同某种特定意义的代码,黄色和黑色表示不好吃,蓝色和绿色则代表飞行速度快,难以捕捉。1980年发现的这个理论也适用于鸟类,五颜六色的鸟飞行速度最快,它们以这种方式告诉老鹰和其他天敌“我飞得很快,休想捉住我”。当科学家将捕虫鸟放入森林中,首先遭到老鹰攻击的是呆滞的母鸡,而那些色彩艳丽的雄性却没有被袭。似乎任何理论都承认雌性偏爱雄性美丽的外表。
看到雄孔雀开屏,我们自然会相信雄孔雀的长尾巴确实具有吸引异性的作用。毕竟,达尔文最初的观点也是由此而生的:雄鸟的华丽羽毛除了用来追求雌鸟外,别无他用。当雄孔雀与同类打斗或逃命时尾巴永远保持收紧的状态。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