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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考古界备受争议的难题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每一处考古遗迹,每一个考古遗物,都能令人困惑,都能让学者们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三星堆遗址的断代也不例外,其出土物中的陶器就成为考古学家重点关注的对象。考古学家归纳出来的三星堆遗址出土陶器的特征和特点,对一般读者而言,肯定是枯燥和难懂的,但对于考古学家而言,却是令其颇感兴趣的。这并不是一个难回答的问题,但考古学家却是见仁见智。

解读考古界备受争议的难题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中国迄今所发现的古代文明中,要数三星堆文明最奇特,而且也最神秘。

这是一个有着无穷疑问的文明,也是一个让人目眩头晕的文明。每一处考古遗迹,每一个考古遗物,都能令人困惑,都能让学者们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首先,我们来看三星堆遗址——先全局后局部,通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考古学家对古代文化尤其是史前文明的考察和断代,往往要依靠遗址的出土物,而在这些出土物之中,又以陶器为主。借助出土的陶器、石器及其他遗物,考古学家就能判断出史前文明的时代和文化类型。

不要小瞧了这些破碎的陶器和陶片,它们虽然无高贵的质地,也无漂亮的外表,埋弃在泥土里,灰头土脑;然而在考古学家的眼中,它们却是判断和鉴别史前文化类型的“试金石”。

三星堆遗址的断代也不例外,其出土物中的陶器就成为考古学家重点关注的对象。

和一般人想象的不同,考古学家并不只是把眼睛盯在三星堆器物坑出土的青铜器上——尽管这些青铜器的确很奇妙。在考古学家的眼中,三星堆遗址出土的陶器也很有意思。当然,要表述出三星堆出土的陶器“有意思”,就不能不使用一些考古术语,虽然有些难懂,但别无他法。

简单说来,三星堆遗址出土的陶器,共分为四期:

第一期,陶器以泥质灰陶为主,次为夹砂褐陶和灰黄陶。陶器以平底器为主,器型有深腹罐、镂孔圈足豆、喇叭形器和钵等,纹饰以素面为主,有细绳纹、平行线纹和附加堆纹。

第二期,以夹砂褐陶为主,新出现的器型有喇叭形大口罐、盉、圈足盘、器盖、瓶、觚、瓮、杯等,并出土有个别鸟头把勺。纹饰有绳纹、刻画纹、戳印纹、附加堆纹、锥刺纹、平行线纹等,以粗绳纹为主,细绳纹次之。

第三期,仍以夹砂褐陶为主,泥质陶比例有所下降,泥质橙黄陶基本消失。器型有小平底罐、高柄豆、圈足豆、高领罐、圈足盘、壶、盉、瓶、觚等,本期盛行鸟头把勺,开始出现极少量的尖底罐、三足形炊器、蓬斗状高足豆等。纹饰在二期的基础上新增米粒纹、乳钉纹、蚌纹和云雷纹。

第四期,以夹砂褐陶为主,夹砂灰陶次之,泥质灰陶的比例有所增加。前期器型除小平底罐、高柄豆、盉、杯、瓶、勺等外,尖底罐和蓬斗状的竹节把豆流行,三足形炊器至该期的后一阶段基本消失。纹饰仍以粗绳纹为主,其他纹饰少见。

考古学家归纳出来的三星堆遗址出土陶器的特征和特点,对一般读者而言,肯定是枯燥和难懂的,但对于考古学家而言,却是令其颇感兴趣的。为什么呢?

简单来说,三星堆遗址出土的这四期陶器,一期和二期之间差别比较大;二期、三期、四期有些差别,但文化上的传承是明显的。这说明了什么呢?

这并不是一个难回答的问题,但考古学家却是见仁见智。

有人说,第一期陶器虽然和第二期有较大的差别,但从总体来看,第一期到第四期陶器,仍然是一脉相承的。

有人说,第一期陶器与第二期陶器无论在陶质器型和纹饰上,都有显著的差异。因此,第一期和第二期陶器代表了两种不同文化。第三期、第四期则是第二期文化的延续。

有人说,第二期陶器虽然与第一期陶器差别较大,新文化因素的确成为文化主体,但还不能将二者截然分开,因为它继承了第一期陶器的一些文化因素。

表面上看,以上三种说法差别并不太大,实际上则暗含深意:第一种说法自然是持“三星堆文化是川西土著民的文化”的看法,第二种说法则是在表明“三星堆文化是外来的文化”,第三种说法强调了三星堆文化是一种复合文化。

文化上的归属尚难确定,关于三星堆文化年代的争论已是如火如荼。大致说来,有以下几种说法:新石器时代晚期一直持续到商末周初;夏商时期(二里头文化时代晚期至二里冈时期,下限至殷墟第一期);商末周初时期;西周至春秋时期。

令人迷惘的,不仅仅是三星堆文化的归属和年代。出土了大量青铜器的两个器物坑(现在一般认为是祭祀坑),自然最受人们关注。但这两个器物坑究竟是什么性质,考古学家们却是见仁见智,有着各种各样的说法。

这些形形色色的说法,似乎都有些道理:(www.xing528.com)

有人说,这两个坑是祭祀用的器物坑。因为一、二号坑掩埋的青铜头像、立人像、神树等青铜器,都是置于神殿的偶像;有许多玉璋、玉璧、玉瑗、玉戈等祭祀用的玉制礼器;坑里有大量用作祭祀而被放血的野兽残骸和象牙——明摆着是用来掩埋祭祀用器物的土坑,称其为祭祀坑是恰当的。

持此种看法的人很多,他们认为两个坑的祭祀对象是天地山川等自然神祇。

但反对此种观点的学者也大有人在。

有的学者以四川彭州一带及三星堆遗址发现的多处青铜器窖藏为据,指出两个坑的形制和器物放置方式与中原发现的祭祀坑不一致,应该是窖藏。这些学者推测,可能是三星堆先民突遇灾祸,只好将青铜器挖个坑埋起来,然后弃窖而逃。

有的人认为,这两个坑里都有许多被焚烧过的兽骨和被火燎过的青铜器,由此判断两个坑是火葬墓。坑里的器物都是随葬品。

有的人认为,这两个坑是亡国宝器掩埋坑,是古蜀王朝更替的结果——鱼凫王被杜宇所灭,其祖先众神像、礼器、权杖皆被打碎、烧毁后埋藏。

有的学者认为,这两个坑是失灵神物掩埋坑。四川大学林向教授根据坑里的器物都有被敲打损毁和被火燔的痕迹,结合民族学材料和中国古代巫术观念,认为两坑是灵物厌胜活动的结果——蜀地遭遇洪水或战乱,而平素祭祀的神像却不灵验,三星堆先民因此采用打击、烧毁或丢弃神像的做法来刺激灵物。

北京大学的孙华教授认为,两个坑应该是不祥宝器掩埋坑。他认为两个坑所出器物与坑的性质并不相吻合,虽然所出器物多与原始宗教的祭祀活动有关,但绝不意味着这两个坑就是祭祀坑。他判断这两个坑是古蜀王国神庙器物的掩埋坑,是当时特殊的原始宗教习俗的产物。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王仁湘研究员认为,这两个坑是盟誓遗迹。他认为分属不同部族的青铜偶像同时出土,这种现象只可能在盟誓时才会出现;坑中兽骨表明牺牲在宰杀时都曾放过血,是因为盟誓要歃血的缘故,而大量使用玉器也是古代盟誓的通例。

也许,三星堆考古发掘亲历者的看法更能给我们启示。《三星堆祭祀坑》一书对此有详细的分析:

一号坑出土的青铜人头像、人面像、面具、跪坐人像可看作神像,属巫祝类;龙虎尊、羊首牺尊、瓿、盘、器盖、龙柱形器、龙形饰、虎形器等可归入祭祀用器类;铜瑗、戚形方孔璧和铜戈分别属于礼器和仪仗。玉石器中的璋、琮、璧、戚形璧、瑗、戚形佩为礼器;戈属于仪仗。斧、锛、斤、凿都无使用痕迹,不像是实用器,或许有某种礼仪作用,也可归入礼器。

二号坑出土的铜器,属于神像和巫祝类,除一号坑已有的人头像、人面具、跪坐人像外,增加了立人像、兽面具、兽面及眼形器、眼泡、太阳形器等神像像设和镶嵌像设的附属部件;祭祀用器有尊、罍、神树和神坛、神殿模型等。璋、璧、环、瑗等玉石礼器和玉石戈等仪仗的形制,与一号坑基本相同;作为礼器的斧、刀、斤、凿等玉石工具也与一号坑相同。二号坑出土的象牙和海贝数量多于一号坑。二号坑还出土铜瑗、戚形方孔璧等祭祀用器和铜戈等仪仗用器。另外,出土的一些杂器和装饰饰件是一号坑所没有的。可以看出,二号坑的器物种类更为丰富多彩。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一、二号坑的主要器物种类基本相同。这说明两个坑的器物埋入之前的使用功能应该是一样的。

究其种类和用途,两个坑的主要器物都不是日常生活用器和一般性的礼仪祭祀用品,而是大型宗庙使用的成套像设、礼仪用器和祭祀用品。

这些分析应该说是有一定道理的,但疑问也随之而来。为什么器坑坑壁规整而被埋器物却凌乱不堪,不按顺序掩埋?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通常被古人视作珍贵之物的青铜器——这些青铜器还是礼仪祭祀的重器,竟然被丢弃。究竟是为什么?

这些被随便弃置的珍贵之物——青铜器、象牙、玉器、金器上都有人为敲打破坏的痕迹。为什么这些宝物在丢弃前还要遭到人为的破坏?

如果仅仅是为了挖坑掩埋器物,为什么还要燎烧兽骨,混埋在坑中?

如果是祭祀完毕就将礼仪祭祀重器或崇拜偶像弃置掩埋,谁能有这样的经济实力?

如果说是一场灾难降临,人们在逃生之时草草掩埋珍贵之物,于理还通,但器物被人为损坏就难以理解。况且,人在逃命之时,怎么能够镇定自若地将坑挖得整整齐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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