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我国,维护国家安全是指保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别行政区通过维护国家安全的本地立法,对在本地的所有组织和个人都具有拘束力。澳门特别行政区已经在2009年就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法》,该法第三条规定了“颠覆中央人民政府罪”,第四条规定了“煽动颠覆中央人民政府罪”。
在我国,维护国家安全是指保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这是关于国体的规定,而“‘一国两制’既涉及到国体,又涉及到国家的政体和结构”。鉴于实行“一国两制”,宪法中关于国体的规定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和内地地方国家机关。虽然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两部基本法的第五条也对此再次加以确认,但是特别行政区的任何组织和个人负有不得破坏内地的社会主义制度的义务。两部基本法第二十三条都规定禁止颠覆中央人民政府的行为,这里的中央人民政府应作目的性扩张解释,不仅仅指国务院,而是包括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中央军委等党和国家的全部中央机关。两部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是落实宪法第一条中“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规定。特别行政区通过维护国家安全的本地立法,对在本地的所有组织和个人都具有拘束力。澳门特别行政区已经在2009年就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法》,该法第三条规定了“颠覆中央人民政府罪”,第四条规定了“煽动颠覆中央人民政府罪”。对这里的“中央人民政府”也应作目的性扩张解释,包括执政党中央在内的党和国家的全部中央机关。(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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