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既作为一种观念和意识,又被视为一种实践和行为。它不仅使个体的行为更加清晰和自觉,对主体的行为发挥着规范、监测和调控的作用,而且使得主体的实践更具有目的性与规律性。康德指出,“反思并不与对象本身相关,以便径直从它们获得概念,相反,它是心灵的一种状态,我们在这种状态中首先要发现使我们能够到达概念的诸般主观条件。反思是被给予的表象与我们不同的知识来源的关系的意识,唯有通过这种意识,各种知识来源的相互关系才能够得到正确的规定”。[10]可见,反思作为一种意识,首先并不是指向外在世界或者外部行为,而是反观主体自身。“反思首先意味着一种对自身意识的自觉和唤醒,反思意味着一种敏感的觉醒状态。……反思还意味着一种在先的、有预期的构成,反思是一种事先就有的期待和意向指向,而不是事后才被动发生的认识。”[11]此外,杜威认为:“所谓思维或反思,就是识别我们所尝试的事和所发生的结果之间的关系。”[12]其对象既包括事件过程,也涉及事件的结果。杜威指出:“任何思维过程的出发点都是正在进行中的事情,这种事情,就它的现状来看,是不完全的,或是未完成的。”[13]“反思也指对事件结局的关切,把他们自己的命运和整个事件进程的结果富有同情地、戏剧性地看作一件事。”[14]新旧《辞海》都将反思解释成两个方面:“一是个体觉察与了解自我心理活动或思维活动的一种方式,即个体通过自我意识或元认知来了解、监控与调节自身的心理活动或思维活动;二是个体从自己过去对事物的感知中获取知识的一种途径,即个体通过重新审视自己与其他个体具有很大相通性的内心世界来获得有关人的心理活动与思维活动的新知识。”[15]反思概念既指内隐的思维活动又指外显的探究行为,作为进行搜集、探索和探究的行为意味着反思进入了实践领域。[16]基于此,可以从观念、意识、实践与行为等角度分析和理解反思。
实践反思,即在实践基础上的反思。它有两层意思:一是指实践反思的基础是实践,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是人类有目的地改造世界的活动。马克思主义认为,“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能动的活动,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基础和动力,也是认识产生和发展的基础和动力”。[17]有学者指出,实践的本质在于“它是人的感性活动,是人的对象性活动,是人的有目的的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18]在本研究中,中小学教师的实践主要是指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的活动,不仅包括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还包括日常生活实践。二是指实践反思的目的在于通过反思,改进实践。中小学教师的反思是基于实践基础上的反思,即通过对自己在日常教学实践中的行为进行反躬自问和深度解剖,从而更加全面地认识自己的教学和深刻地了解自己。(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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