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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逻辑理论的主要内涵及应用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布迪厄的实践逻辑理论主要体现在其所著的《实践感》《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实践理性:关于行为理论》等著作中。[42]由此可见,场域、惯习和资本概念不仅是布迪厄实践逻辑理论的核心构成要素,而且各自自成理论,有机建构起了实践逻辑理论体系。

实践逻辑理论的主要内涵及应用

布迪厄的实践逻辑理论主要体现在其所著的《实践感》《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实践理性:关于行为理论》等著作中。该理论旨在描述实践是如何发生的?在什么空间中展开?其构成要素和运行机制是什么?布迪厄认为:“实践具有一种不属于逻辑学的逻辑,因此把逻辑学的逻辑运用于实践的逻辑,则会导致通过人们用来描述逻辑的工具而毁灭人们想要描述的逻辑。”[31]他进而指出,“实践活动的原则不是一些能意识到的、不变的规则,而是一些实践图式,这些图式是自身模糊的,并常因情境逻辑及其规定的几乎总是不够全面的视点而异。因此,实践逻辑的步骤很少是完全严密的,也很少是完全不严密的”。[32]尽管实践比较模糊,难以理解,布迪厄却用一个公式来加以表示,他指出,“实践=惯习×资本+场域”,即实践是场域、惯习和资本相互作用的产物。[33]

首先,布迪厄指出,从分析的角度来看,“一个场域可以被定义为在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或一个构型”。[34]随着社会的分化,社会逐渐由大量分化和自主的具有自身逻辑和必然性客观关系的小世界(场域)构成。布迪厄从多个视角对场域进行了研究,认为场域具有如下特征:一是场域是相对独立的社会空间,每个场域都具有自身特有的逻辑规则和关系网络。二是场域并非是实体的场所,而是各种客观关系构成的系统,“布迪厄指出‘现实的就是关系的’:在社会世界中存在的都是各种各样的关系——不是行动者之间的互动或个人之间交互主体性的纽带,而是各种马克思所谓的‘独立于个人意识和个人意志’而存在的客观关系”。[35]三是场域是一个充满博弈和斗争的空间。“作为包含各种隐而未发的力量和正在活动的力量的空间,场域同时也是一个争夺的空间。这些争夺旨在维续或变更场域中这些力量的构型。进一步说,作为各种力量位置之间客观关系的结构,场域是这些位置的占据者(用集体或者个人的方式)所寻求的各种策略的根本基础和引导力量。”[36]四是场域的边界是模糊的,只能依据经验来界定。布迪厄认为,“尽管各种场域总是明显地具有各种或多或少已经制度化了的‘进入壁垒’的标志,但它们很少会以一种司法限定的形式出现”。[37]布迪厄进而指出,“场域的界限位于场域效果停止作用的地方”。[38]其次,布迪厄对传统的惯习概念进行了拓展,“将其设计成衔接结构与实践的中介,以强调存在于社会与个体之间以及社会客观结构与主体内化结构之间的辩证关系”。[39]因此,惯习则是稳定的性情倾向系统,具体表现为一系列感知图式、思维图式和行为图式。惯习具有如下特征:“一是惯习是持久的可转移的禀性系统;二是惯习在潜意识层面上发挥作用;三是惯习包括了个人的知识和对世界的理解;四是惯习具有历史性、开放性和能动性。”[40]最后,布迪厄对资本概念进行了解读,认为“资本是积累的(以物质化的形式或‘具体化的’‘肉身化的’形式的)劳动,当这种劳动在私人性,即排他的基础上被行动者或行动者小团体占有时,这种劳动就使得他们能够以物化的或活的劳动的形式占有社会资源”。[41]资本只有在特定的场域中存在和发挥其功能,“资本不仅是主体之间互动竞争的目标,同时也是相互角逐的手段”。[42]由此可见,场域、惯习和资本概念不仅是布迪厄实践逻辑理论的核心构成要素,而且各自自成理论,有机建构起了实践逻辑理论体系。(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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