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教师职业道德这一概念的详细界定和分析,我们认为,制度伦理理论是可以用来指导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学校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一方面要寻求道德伦理的制度化,另一方面还要时刻以教育的核心——人为向度来制定和衡量学校的一切制度。而且,以笔者近几年在武汉市常青第一中学的管理实践所取得的成绩来看,制度伦理应用于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大有可为的。
首先,要以制度的设计来规范教师的职业道德要求,进而才有可能真正建立具有实际影响力和约束力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为了规范教师的职业道德行为,我校专门制定了教师忌语40 条、忌事20 件、教师规范30 条,从仪表、行为、举止、言谈、行事等方面,对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提出要求,要求男教师“儒雅”,女教师“优雅”,并一以贯之,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学生及其家长对我校教师形象明显多了许多积极的评价。此外,我们还针对教师在学校整体教育教学工作中所承担角色的不同,对各科任教师、班主任、备课组长、教研组长、实验室管理员等岗位所应履行的具体工作职责进行了细致、明确的规定,并将这些责任制度上墙公示,展示于执行者面前,让制度来约束和限制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此举实施之后,教师因岗位职责不清而造成的职业懈怠现象有了明显的改善,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也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
其次,要将人的发展作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核心伦理价值,以确保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实施过程中可以更好地为教师专业发展服务。教师的专业发展程度是一种极具潜力的教育因素,它直接制约着学生接受教育的程度,影响着教育过程甚至决定着教育的质量和效果。针对我校青年教师居多的实际,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坚持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突破口。为此,我们制订并实施了《常青一中青桐计划管理办法》。自2012年以来,学校每年投入5万余元用于该项计划,要求专业发展比较成熟的市区学科带头人、老教师和骨干教师与青年教师结成对子,对青年教师的班主任工作,教育教学以及为人师表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指导,以帮助青年教师更快、更好地发展。而且,我们还相应地制订了《新教师、骨干教师引进的有关规定》和《常青一中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评比办法》,从入口开始严把教师质量关,将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要求融入其专业发展之中,引导教师既要重视个人专业发展,又要注意自身职业道德素质的提升。学校从成立至今,短短十几年的时间先后有26名教师被评为市区师德先进个人。
最后,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要寻求以制度的建立来达到提高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的目的,如此,才能够让教师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来促进学校教育的发展。当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存在的一个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敬业精神不足,大部分教师存在着一种得过且过的思想,对自己的教书和育人工作缺乏积极进取的投入。面对这个普遍存在的问题,我校率先在武汉市实施了岗位设置、全员聘用和绩效工资等三项人事制度改革,实现了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尤其是以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伦理基础的全员聘用制度的建立,在“全员聘用,双向选择,竞争择优,绩效考核”的原则指导下,教师的竞争意识和责任意识油然而生,其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工作内驱力也由此得到唤醒。伴随这一制度的实施,学校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工作,教师发展出现“井喷”的良好态势,不到5年时间就有31人先后获得市区学带、优青称号,学校也在成立后的第十六个年头顺利通过了省级示范高中评估。(www.xing528.com)
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我们不断以制度伦理的思维开展卓有成效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活动,学校初步形成了教书育人的良好氛围,成为武汉市师德建设“零事故”“零投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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