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列维王朝曾经于1936年宣布废止女性披戴面纱的传统法律,伊斯兰革命前夕,伊朗街头的女性服饰各异。伊斯兰共和国建立后,妇女身着伊斯兰传统服饰成为强制性的宗教规定。然而,法基赫制与妇女地位原本并无根本的对立。自霍梅尼时期开始,更多的妇女走出家庭,走进学校,走向社会。与革命前的君主制时代相比,下层妇女的经济社会地位得到提高,青年妇女获得更多的受教育的机会,特别是在城市的棚户区和遥远的乡村。与此同时,女性与男性在受教育程度方面的差距逐渐缩小,女性受教育率和就业率大幅上升,女性的社会角色随之逐渐改变,不再局限于家庭和家务的范围,社会化程度明显提高,是为伊斯兰革命后伊朗社会史的突出现象。
女性就业是伊斯兰革命以来备受热议的社会话题和政治话题。在伊斯兰革命前的伊朗,女性受教育程度低下,女性的就业领域局限于低收入的乡村地毯编织业。伊斯兰共和国成立之初,女性就业一度受到限制,女性的公共空间明显缩小。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新经济政策的实施和经济自由化的长足发展,政府逐渐解除对于妇女参与公共活动的诸多限制,女性的就业环境明显改善,女性的就业领域转向职业化程度更高的第三产业,女性的就业率明显提高。在教育和医疗卫生领域,女性分别占从业者总数的46%和42%。据1996年统计,女性在全部从业者中所占比例约为14%,然而女性在管理领域和知识界的从业者中所占比例却高达38%。1999年,女性约占伊朗政府雇员的三分之一。“就从事的职业而言,越来越多的伊朗妇女成为律师、医生、教授、记者、工程师、经纪人、企业家、体育教练和电视主持人。”
1966年,伊朗育龄妇女人均生子7.9个。巴列维政府曾经于1967年推行计划生育政策,然而收效甚微,人口增长率居高不下。伊斯兰革命后,人口出生率出现下降的趋势,妇女生育率由1986年的人均6.4个下降为1989年的人均5.3个,1990年下降为4.8个。另据统计,1985—2000年,妇女人均生育率下降接近70%。妇女生育率的下降趋势,亦可在某种程度上折射出伊斯兰革命后女性社会角色的转换。
伊朗女飞行员
戴头巾的伊朗女医生
巴列维时代,参与政治的伊朗妇女主要局限于上层社会。早在1963年,女性就获得议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然而,在君主独裁的体制下,议会形同虚设,所谓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名无实,议会选举与真正意义的民众政治参与相去甚远。伊斯兰革命胜利的前夕,霍梅尼明确表示,即将诞生的伊斯兰国家不仅应当保证妇女享有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而且应当给予妇女真正的自由和尊严。伊斯兰革命期间,霍梅尼呼吁女性走上街头,加入反对巴列维国王独裁统治的民众运动。霍梅尼曾表示,没有妇女的积极参与,就不会有伊斯兰革命的胜利。
自霍梅尼时期开始,日益增多的中下层妇女逐渐成为伊朗政治生活的重要参与者,女性的政治参与范围不断扩大。1979年组建的临时政府中尚无女性成员,在72人组成的制宪会议中只有女性1人。在1992年的第四届议会中,9名女性当选议员。1996年,约200名妇女竞选第五届议会席位,13名妇女成为议员,女性候选人法耶兹·哈什米所得票数仅次于努里,高居德黑兰选区议员候选人的第二位。伊斯兰共和国宪法强调公民平等的法律原则,并未规定竞选总统的性别限制,然而宪法监护委员会却禁止女性候选人竞选总统。1997年5月,238人参与总统竞选,其中包括8名女性,是伊朗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女性总统候选人阿扎姆·塔里甘尼声称:“竞选总统是我的合法权利……宪法监护委员会如果尊重伊斯兰教的原则,不应当否认我作为女性竞选总统的资格。宪法监护委员会成员应当看到当今世界伊斯兰教的潮流。例如在孟加拉这样的穆斯林国家,女性可以成为总统和内阁总理。”总统竞选的积极参与,无疑反映出女性政治地位的明显提高。
伴随着选举政治的世俗化和民主化进程,妇女地位成为不同竞选阵营关注的焦点。女性选民投票率居高不下,女性选民则是候选人极力争取的重要选票来源。1997年总统选举期间,哈塔米明确表示,支持提高女性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主张修改旨在强化性别差异和歧视女性的现行法律,强调女性在科学、社会和政治领域的重要作用。哈塔米赢得的选票中约40%来自女性选民,女性选票可谓哈塔米竞选成功的重要票源。努里尽管被许多女性选民称作塔里班式的伊斯兰激进组织分子,亦不得不在女权方面做出承诺。伊朗学者沙迪塔拉布因此指出:“在伊朗,选举提供了女性决定男性命运的为数不多的机会,而女性选民约占全部选民的半数。”哈塔米当选总统后,埃伯特卡尔出任伊朗首位女性副总统,负责环境与妇女事务,女性政治家沙贾伊和拉赫纳瓦尔德分别出任负责妇女事务和负责文化事务的总统特别顾问。在同年举行的议会中期选举中,女性议员增至14人。1999年,7000名女性获准参与地方议会竞选,其中约300名女性进入地方议会;在几乎所有的主要城市,女性均赢得议会席位。在德黑兰城市议会的15个席位中,女性候选人获得3个席位。
伊朗首位女性副总统埃伯特卡尔(www.xing528.com)
哈塔米任职总统期间,强调女性的受教育权是妇女享有的基本权利,而且修改现行教育法中歧视女性的内容,提高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实现所有领域的男女平等,邀请女性专家参与教育政策的制定,完善女性的职业性和技能型培训以便扩大女性就业,直至修改教科书,增加女性社会形象的插图。此间,女性大学生人数首次超过男性大学生人数,女性参加竞技性体育和娱乐性体育的人数亦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2000年,法耶兹·哈什米在报纸发表文章指出,已有大约200万女性参加了各种形式的体育运动,而1998年只有40万人,伊斯兰革命前只有1万人,哈塔米当选总统后女性自由程度的提高,由此可见一斑。与此同时,女性非政府组织的数量呈现大幅上升的趋势,至2005年总数超过480个,涉及社会和政治的各个领域。
世纪之交,以追求男女平等、消除性别歧视和扩大女性公共参与为宗旨的女权运动,成为伊朗国内社会运动的新形式。女权运动的参与者,来源极其广泛,超越了改革派与保守派以及世俗势力与宗教势力之间的政治界限。伊朗著名女权运动领导人艾哈迈迪胡拉桑尼表示,女权运动是伊朗的民主化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等教育的扩展,加速了女性的社会化和政治化。教界人士大都在女权问题上持传统和保守立场,不赞同改善女性的社会地位。因此,女性选民更具世俗倾向,成为支持世俗化的重要社会基础。
2003年,在女权运动高涨的背景下,改革派占据多数席位的议会通过法案,批准关于消除性别歧视的联合国公约,而宪法监护委员会否决了该法案。持改革派立场的阿亚图拉萨内伊则公开宣布,女性与男性享有同等的法律权利,女性有权出任所有适合男性的国家公职。同年,伊朗女权运动的倡导者伊巴迪获得诺贝尔和平奖,成为首位获得诺贝尔奖的穆斯林女性,表明国际社会对伊朗女权运动的关注。2004年,主要保守派妇女组织宰纳布协会宣布加入争取女性竞选总统权利的女权运动,标志着女权运动的重大转折。议长卡鲁比亦表示,限制女性竞选总统的法律规定与宗教原则不符。实现男女平等,在伊朗已经为期不远。2006年夏,女权运动组织发起“百万人签名活动”,要求修改歧视女性的相关法律。2009年总统大选前夕,42个妇女组织建立反对新保守派政府的“妇女联盟”,向总统候选人提出条件,呼吁批准《联合国消除性别歧视公约》和修改宪法关于性别歧视的第19、20、21、115款。改革派总统候选人卡鲁比承诺批准曾经在第六届议会(1999—2003)通过后被宪法监护委员会否决的《联合国消除性别歧视公约》,承诺解除限制妇女服饰的相关禁令,穆萨维则在竞选纲领中明确阐述了关于保护妇女权益的相关主张。
作者点评:
纵观世界历史,从专制走向民主乃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伊斯兰革命堪称伊朗现代化进程的历史坐标,汹涌澎湃的民众运动迎来了伊斯兰共和国冉冉升起的绚丽霞光,伊朗历史由此迈入崭新的时代。尽管法基赫制颇具特色,但相对宽松的政治生态无疑催生着多元化的政治理念和政治派系,常态化的选举和民众广泛的政治参与已成为不争的事实。风流人物竞相登场,伊斯兰共和国的政治舞台群星璀璨,争奇斗艳。民众诉求得以合法彰显,国家意志与民众意志渐趋吻合,经济社会长足进步,书写着伊朗现代化的华彩篇章。
【注释】
[1]“法基赫”一指“伊斯兰教法学家”,一指“最高宗教领袖”,本书中指“最高宗教领袖”。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