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革命造就了伊朗政治舞台的新兴政治精英,什叶派伊斯兰主义阵营则是新兴政治精英的核心成分。伊斯兰共和国建立初期,什叶派伊斯兰主义阵营主导伊朗政治舞台。霍梅尼的理论兼有什叶派宗教政治学说的现代元素与传统元素,旨在凝聚新旧社会阶层,建立广泛的政治联盟。然而,伊斯兰主义阵营内部并非浑然一体,左翼激进派与右翼保守派分别持不同的政治理念,在诸多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
伊斯兰革命开始于世俗知识界的发难,却结束于下层民众的广泛政治参与,进而导致下层民众政治力量的急剧膨胀,反对巴列维王朝的政治运动随之经历了由温和向激进的转变。特定的政治环境决定了伊斯兰革命后伊朗社会的激进倾向,贫困的消除和社会财富的重新分配则是下层民众的迫切愿望。激进派来自乌莱玛的新生代,持左翼立场,具有民粹主义倾向,代表下层民众的利益和诉求,致力于推动伊斯兰化的进程,倡导社会平等和经济自给,主张强化政府的经济干预,通过社会财富的重新分配实现伊斯兰教的公正原则,控制议会、内阁和司法机构,亦是德黑兰人质事件的主要参与者。激进派具有所谓“战时激进主义”的深刻时代烙印,强调伊斯兰价值观作为规范个人、社会和国家利益的最高准则,将伊朗视作世界伊斯兰革命的卫士和抵抗西方文化帝国主义和美国霸权主义的堡垒。激进派主张实行国家的经济垄断、主要经济部门的国有化、苏联模式的计划经济和进一步的土地改革,通过社会财富的重新分配实现伊斯兰教的公正原则,支持实施激进的外交政策、输出伊斯兰革命和通过战争手段推翻萨达姆政权。两伊战争期间,激进派的口号是“战争,战争,直至胜利”,“通往耶路撒冷之路途经巴格达”。
相比之下,保守派持右翼立场,代表传统巴扎商人、地主和教界上层的既得利益,强调维护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同时倡导自由经济和开放政策,反对政府的经济干预以及国家垄断、国有化和土地改革,在社会和文化领域持传统立场,强调与西方世界的必要联系,主张政治解决与伊拉克的战争,对输出伊斯兰革命持消极态度。
霍梅尼时代,左翼激进派长期占据议会的多数席位,右翼保守派控制宪法监护委员会,进而制约激进派主导的议会和内阁,否定议会通过的多项改革法案,霍梅尼则凌驾于左翼激进派与右翼保守派之上,实行折中的政策,调和什叶派现代伊斯兰主义阵营内部的矛盾冲突。至80年代中期,激进派与保守派之间的矛盾冲突不断加剧,两伊战争、对外开放和经济政策成为双方对立的焦点,霍梅尼作为最高领袖兼有宗教政治权威和广泛民意基础,维系着不同政治派别之间的平衡。
然而,长达8年的两伊战争加剧了伊朗经济形势的恶化程度,美国及西方的经济制裁明显压缩了伊朗发展经济的国际空间,石油收入锐减,经济萧条,物资短缺,失业率居高不下,导致伊朗经济陷入严重的危机。1988年的国内生产总值仅仅相当于1974年的水平,工业连续6年呈现负增长的态势。国家主义和政府干预的经济政策,并未改善民众的生活水准。
两伊战争中的伊斯兰革命卫队士兵
1988年,霍梅尼决定终止两伊战争,接受联合国提出的停火协议。1989年6月,霍梅尼去世。霍梅尼去世后,激进色彩的“战时激进主义”随之逐渐淡出。1989年哈梅内伊出任法基赫后,保守派逐渐占据上风。与此同时,保守派与务实派在诸多方面分歧凸显。
哈梅内伊时期,伊朗政坛的保守派以捍卫现行法基赫制为核心政治理念,强调恪守伊斯兰教法和伊斯兰文化传统,强调现行政治体制的宗教性和法基赫制的合法性,控制宪法监护委员会、专家会议、司法机构和伊斯兰革命卫队。宪法监护委员会主席阿亚图拉贾纳提、专家会议主席阿亚图拉麦什基尼、司法总监阿亚图拉叶兹迪以及具有西方世俗教育背景并长期任职于司法界的拉里贾尼,是哈梅内伊时代保守派的代表人物。专家会议和宪法监护委员会是代表保守派势力的重要国家机构,坚持捍卫现行的法基赫制、反对实行西方民主制、反对以自由主义和民主改变宗教价值观的政治立场。1992年,保守派在第五届议会选举中胜出,进而取代激进派,成为控制议会多数席位的政治派系。保守派强调捍卫伊斯兰革命原则和伊斯兰革命价值观,反对以自由和发展的借口威胁现行体制,宣称政治和经济的开放政策将会毁掉革命事业,民主只是资本、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的独裁,民主制是西方世界输出的反动制度,民主制的结果将是回到查希里叶时代(即伊斯兰教诞生前的蒙昧时代),现行的法基赫制代表纯正的伊斯兰教,呼吁以暴力手段反对国内敌人和捍卫现行体制。1997年9月,保守派在其刊物上招募民兵,宣传口号是“弟兄们,战斗远未结束,战斗刚刚开始”。
伊斯兰革命卫队士兵在训练
务实派可谓脱胎于右翼阵营的第三种势力,游离于左翼激进派和右翼保守派之间,持相对温和的政治立场,反对口号式的革命政治,主张淡化伊斯兰革命的意识形态,强调经济优先的政策,在经济方面倡导市场化、私有化和国际化,支持伊朗回归国际社会和世界经济体系,主张温和的外交政策和相对自由的社会政策,改善与西方世界的敌对关系,缓和与“反动的穆斯林国家”之间的紧张关系,旨在克服两伊战争和伊斯兰革命后所谓“战时激进主义”造成的经济困难,在延续现行政治体制的前提下恢复伊朗经济与国际市场的接轨。
两伊战争结束后,拉夫桑贾尼作为务实派的核心人物宣布,早期伊斯兰时代已经是遥远的往事,“今天我们生活在新的环境”。1991年3月,拉夫桑贾尼重申,有必要让意识形态适应现实的需要,狂热的政治口号无法解决伊朗面临的现实问题,捍卫伊斯兰革命需要理性和符合逻辑的政策,革命与理性之间并无矛盾。1993年,拉夫桑贾尼再次强调,既要坚持革命的原则,又不能延续丧失理性的激进和狂热:“我们不是教条主义者,我们不支持绝对主义。”(Menashari,2001,p.116)1993年伊斯兰革命14周年纪念日,拉夫桑贾尼发表讲话,强调政府取得的经济成就。拉夫桑贾尼在不同场合多次表示:“我们需要建设,需要物质的繁荣和经济的进步,以便不再有穷人,以便被剥夺者不再感到被剥夺……贫富差距每天都将缩小,直至最终消除。”(Menashari,2001,p.116)务实派无意抛弃伊斯兰革命的目标和全盘否定现行体制,而是在伊斯兰革命的原则和框架下,重新诠释伊斯兰革命的内涵,进而在经济社会领域推行务实的新政策。(www.xing528.com)
90年代中期,改革派作为新兴政治派系开始浮出水面,倡导法治、人权、公民社会、民主化改革以及温和外交政策,呼吁开放多元的政治改革,进而形成与保守派及务实派三足鼎立的派系格局。1997—2005年哈塔米出任总统期间,改革派在伊斯兰共和国的政治舞台可谓风生水起,伊斯兰共和国的政治生态由此焕然一新。
世纪之交的伊朗无疑处于历史进程的十字路口,法基赫代表的伊斯兰体制与民选总统代表的世俗体制形成伊朗政治的二元结构,保守派与改革派之间政治博弈的焦点是伊斯兰共和国的性质、乌莱玛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民主制、公民社会、多元化、法治和女权。改革派兴起的根源在于后革命时代现行体制存在的瑕疵和暗藏的危机所引发的社会不满,预示着政治目标的移动和偏离。另一方面,伊斯兰革命后建立的国家体制尽管具有威权色彩,却无疑包含了民主的诸多元素,而改革派尽管倡导自由和民主的政治原则,亦无意否定和取代现行国家体制。
如果说霍梅尼时期作为伊斯兰共和国的第一阶段抑或第一共和国,经历革命和战争的洗礼,拉夫桑贾尼时期作为伊斯兰共和国第二阶段抑或第二共和国,经历新经济政策的实施和经济秩序的重建,那么哈塔米当选总统标志着伊斯兰共和国进入第三阶段抑或第三共和国,政治改革和社会进步成为此间的突出现象,而哈塔米成为新兴改革派的代表人物。
1996年改革派在第五届议会选举中胜出,1997年哈塔米当选总统,标志着伊斯兰共和国的改革进程开始从经济领域延伸到政治领域,民主化提上改革的议事日程。相比于务实派致力于国民经济的重建和新经济政策的实施,改革派致力于推动现行体制框架内自上而下的民主化政治改革和自由化社会改革,推崇自由民主制、宗教多元化、公民社会、宪法至上诸多政治原则,进而营造宽松的社会环境和政治环境,政治参与的范围随之逐渐扩大。西方观察家因此评价哈塔米“并非一般意义上的毛拉,而是深受西方文明影响的总统”,“并非代表官方宗教体制的最佳人选,而是风格完全不同的领导人,在很大程度上偏离了主导现行神权体制的世界观”。更多的媒体将哈塔米视作“新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亦有媒体戏称哈塔米是“阿亚图拉戈尔巴乔夫”。然而,哈塔米无疑来自伊斯兰共和国现行体制之内,无论是其从政经历,还是宪法监护委员会对其竞选总统资格的审查核准,抑或当选后得到哈梅内伊的认可。1997年5月总统选举前夕,哈塔米宣布:“伊玛目霍梅尼提出的法基赫制是伊斯兰共和国的支柱,所有的伊朗公民赞成法基赫制,所有的伊朗公民遵守法基赫制的原则并在宪法的框架下规范自己的行为。”哈塔米当选总统后,在霍梅尼墓前的集会上表示:“我们向世界宣布,我们将延续伊玛目霍梅尼的道路,我们将坚持伊玛目霍梅尼的道路。”1997年哈塔米当选总统并未导致伊斯兰共和国现行政治体制的改变,哈塔米的改革举措亦未突破现行政治体制的基本框架。哈塔米并非代表反对派的政治立场,无意否定现行政治体制。
伊斯兰共和国的政治生态兼有神权和民主的双重色彩,哈塔米所致力的改革旨在推动公民社会和法治所代表的民主制,淡化伊斯兰的神权体制,完善现行的共和属性和民主程序。哈塔米认为,与西方相比,伊朗的现代化进程起点不同,结局亦不相同。哈塔米强调,现代化模式并不具有单一性,而是表现为多样性。20世纪的伊朗经历两种模式的现代化进程,即巴列维王朝之西化模式的现代化进程与霍梅尼时代之伊斯兰化模式的现代化进程,而世纪之交的伊斯兰共和国正处于现代化进程的十字路口。在此基础上,哈塔米主张兼容西化与伊斯兰化的合理元素,进而实现“回归常态”的现代化模式。哈塔米强调改革的必要性,主张开放政治空间、提高经济的国际化和全球对话。国际关系、贸易和商业、妇女和青年、新闻和艺术及其他文化事业,则是哈塔米关注的重点领域。哈塔米在1997年就职演说以及其后发表的言论中,强调宗教不应成为自由的障碍,国家和民众必须遵守法律的准则,公民的尊严和权利应当受到保护,不同文明之间应当对话而不应当对抗,伊朗政府愿意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之上改善与西方世界的关系,真正的伊斯兰教与西方世界倡导的包括自由、民主和人权在内的政治原则并不存在根本的对立。
哈塔米改革的目标,并非在伊朗推行全盘西化,而是一方面宣称坚持伊斯兰原则,另一方面试图重新解读伊斯兰原则以适应变动的形势。哈塔米主张延续现行的神权体制,同时给神权体制注入新的活力。哈塔米强调,改革运动的驱动力来自伊斯兰革命之民主精神的回归。哈塔米在2001年竞选连任前夕的记者会上表示,改革运动旨在继承1906年宪政运动、1951年石油国有化运动和1979年伊斯兰革命的传统,伊斯兰革命的目标是实现人民的统治。2004年议会选举后,哈塔米公开强调国家体制的共和属性,抨击宪法监护委员会干预议会选举和阻止改革派的政治参与。哈塔米倡导的现代化改革兼有“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双重倾向,而现代化改革的动力来自市场经济、公民社会和民众参与的强烈诉求。
持左翼立场的激进派在霍梅尼时期活跃于伊斯兰共和国的政治舞台,长期占据议会多数席位,主导内阁政府和司法机构。1989年拉夫桑贾尼当选总统后,在政府机构清理激进派。在司法机构,激进派乌莱玛遭到哈梅内伊的排斥,保守派乌莱玛逐渐控制司法机构。1990年10月举行专家会议选举,包括议长卡鲁比和司法总监阿亚图拉哈勒哈里在内的激进派人士被宪法监护委员会剥夺竞选资格,进而排除于专家会议之外。与此同时,激进派议员抨击拉夫桑贾尼推行的新经济政策损害“被剥夺者”利益,扩大贫富差距,背叛伊斯兰革命的初衷,亦质疑哈梅内伊作为法基赫的合法性。1992年举行第四届议会选举,包括议长卡鲁比在内的141名第三届议会议员被宪法监护委员会剥夺竞选连任的资格,激进派竞选落败,成为政坛的边缘势力。此后,激进派逐渐出现异化倾向,调整政治立场,淡化伊斯兰革命的意识形态,倡导法治、公民社会、保护人权、民主化改革、温和外交政策,进而挑战法基赫制和神权体制,呼吁开放多元的政治改革,政治理念与哈塔米领导的改革派日渐趋同,直至于1997年总统大选期间融入改革派阵营。
经济社会环境的剧烈变化,势必导致政治派别的分化和重组。进入21世纪,当改革派与保守派激烈角逐之际,保守派阵营出现裂变,形成元老派与新生代之间的政治博弈;后者主张复兴霍梅尼主义的原则,具有世俗背景,强调捍卫下层民众即所谓“被剥夺者”的利益,致力于缩小贫富差别和实现社会公正,反对国内精英和政治腐败,旨在争取低收入选民的支持,进而区别于改革派和保守派,其经济社会纲领与霍梅尼时代的左翼激进派颇有异曲同工之处,可谓新左派,伊朗政坛称之为原则主义派,西方媒体则称之为强硬保守派。新左派的宗旨是致力于民粹主义,挑战乌莱玛的特权地位,反对国内精英政治和国外干涉,恢复伊斯兰革命的原则,实现霍梅尼的愿望,在马赫迪降临之前建立公正的伊斯兰社会。新左派的成员主要是参加过两伊战争的退役军人,在拉夫桑贾尼任总统期间就读于大学,在哈塔米任总统期间步入政坛,反对腐败,渴望社会公正,与伊斯兰革命卫队及安全情报机构联系密切,不满于保守势力的特权地位,可谓伊斯兰共和国政治舞台的新生力量。哈梅内伊、拉夫桑贾尼和哈塔米均为霍梅尼的革命伙伴和教界人士,而艾哈迈迪内贾德作为新左派的核心人物则是来自世俗阶层的新生代政治家。
艾哈迈迪内贾德1956年出身于德黑兰东南100公里的小城加姆萨尔附近的一个贫困农户家庭。1957年,其父携家人移居德黑兰谋生。1979年革命期间,艾哈迈迪内贾德是追随霍梅尼的青年学生。两伊战争期间,艾哈迈迪内贾德加入伊斯兰民兵组织。1993—1997年,艾哈迈迪内贾德出任埃尔比勒省长,此间,内贾德加入由老兵组成的伊斯兰革命奉献者协会,该协会旨在维护两伊战争老兵及其家眷的利益。1997年哈塔米当选总统后,艾哈迈迪内贾德退出政坛,从事学术和技术工作。2003年,艾哈迈迪内贾德重返政坛,当选德黑兰市长。艾哈迈迪内贾德作为新左派的代表人物,强调回归霍梅尼时期的伊斯兰革命传统,内政方面倡导社会公正、重新分配财富、缩小贫富差别,外交方面持反对西方世界的强硬立场。相比于保守派强调乌莱玛在政治和宗教方面的特权地位,艾哈迈迪内贾德代表的新左派主张淡化乌莱玛的作用,强调什叶派穆斯林与伊玛目之间直至与安拉之间的精神沟通而无须乌莱玛的指引,表现为去乌莱玛化的宗教政治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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