恺伽部落祖居中亚,14世纪移入伊朗高原东北部,16世纪初成为追随萨法维家族的凯兹巴什即土库曼人七部落之一。萨法维王朝统治时期,恺伽部落成员作为凯慈巴什分别驻守格鲁吉亚、呼罗珊和里海北岸的马赞德兰。1747年纳迪尔沙死后,恺伽部落首领穆罕默德·哈桑沙与赞德部落首领卡里姆沙在伊朗西部激烈角逐。1759年穆罕默德·哈桑汗死后,其子阿伽·穆罕默德沙一度成为卡里姆汗扣押的人质。1779年卡里姆沙死后,阿伽·穆罕默德汗自里海北岸的马赞德兰起兵南下,攻城略地,兼并诸多割据政权,灭亡赞德王朝。1796年,阿伽·穆罕默德沙称王建国,定都德黑兰,领有除阿富汗之外的萨法维王朝大部疆域,是为恺伽王朝(1794—1925)之始。此时的德黑兰,只是位于古代贸易重镇莱伊附近的一座小城,人口不足3万。至恺伽王朝时期末期,德黑兰作为都城急速膨胀,超越伊斯法罕而成为伊朗最大的城市。
阿伽·穆罕默德沙(1779—1797年在位)当政期间,恺伽王朝沿袭土库曼人传统的部落习俗和赞德王朝的行政体制,尚未采用萨法维王朝的繁文缛节。在首都德黑兰以及恺伽部落祖居的马赞德兰以外,国王的权力十分有限。中央和地方官员难以在部落控制的范围内行使权力,地方贵族和部落酋长在其领地内挑战着国王的权威。部落酋长经常拒绝向国王提供战士和缴纳赋税。阿伽·穆罕默德沙死于1797年,死后下葬于伊拉克南部的什叶派圣城纳杰夫。
阿伽·穆罕默德沙
阿伽·穆罕默德沙与其幕僚
阿伽·穆罕默德沙之侄法塔赫·阿里沙(1797—1834年在位)即位以后,恺伽王朝开始延续古代波斯帝国和萨法维王朝的政治传统,招募土著的波斯贵族出任国家官职,官僚机构随之逐渐扩大。国王至少在理论上居于至高无上的地位,拥有近乎无限的统治权力,包括决定战和、缔结条约、赏赐封邑、任免官吏、征收赋税以及对于臣民行使审判直至生杀予夺的权力,国王的圣谕俨然是国家的法律。德黑兰的中央机构分为10个部门,后宫规模亦十分庞大。国王经常委派王室成员出任重要官职,诸多贵族亦纷纷效法,进而形成政治领域的家族化现象。“阿伽·穆罕默德沙满足于‘沙’(领主)的称号,新国王则自称‘沙汗沙’(众王之王)”。19世纪的欧洲人因此将恺伽王朝的统治者称作“典型的东方专制君主”,英国外交家乔治·寇松则称恺伽王朝的国王是“公共生活和国家机器的中枢”。
然而,恺伽王朝始终未能建立起强有力的集权政治,诸多省区的长官和游牧部落的首领各自为政,号令一方。国王在理论上任命所有的部落酋长和地方官员,实际上却不得不选择那些在各自的族群和区域内已经受到尊重的人。
阿伽·穆罕默德沙与大维齐尔(www.xing528.com)
恺伽王朝的军队约6万人,主要使用弓箭和刀枪等传统兵器,后来增置少量火器。恺伽王朝的骑兵由部落成员组成,隶属于部落首领;在他们看来,部落的利益高于国王的需要。号称5000人之众的炮兵,只有4门火炮。由俄国军官负责训练的哥萨克旅是恺伽王朝唯一训练有素的新式军队,组建于1879年,直至1906年兵员不足两千人。相比之下,19世纪70年代以后英国枪支的走私,明显加强了伊朗南部诸多部落的军事实力。国王纳绥尔丁(1848—1896年在位)因此抱怨道:“我既没有足够的军队,也没有装备军队的足够弹药。”
法塔赫·阿里沙
恺伽王朝时期,国家财政状况呈逐渐恶化的趋势,货币贬值,岁入减少。根据相关的研究,1807年恺伽王朝的岁入总额约为200万土曼,折合200万英镑,而1907年恺伽王朝的岁入总额约为800万土曼,仅折合150万英镑。伊朗向俄国支付的巨额战争赔款和传统经济的衰落所导致的税源枯竭,无疑是恺伽王朝时期财政状况趋于恶化的主要原因,而财政状况趋于恶化的直接后果则是国家财政的严重赤字。1890—1905年,恺伽王朝的年赤字额上升10倍。由于财政入不敷出,恺伽王朝被迫以出让国家主权和经济资源作为条件,向西方列强举债,王权随之急剧衰微。恺伽国王成为没有专制工具的专制者。“安拉在大地的影子”所能行使的权力无法超出首都的范围。“众王之王”对反叛势力束手无策。绝对的君主徒有虚名,听任各地的教俗显贵为所欲为。
1900年,在恺伽王朝统治的臣民中,超过85%属于什叶派穆斯林。逊尼派穆斯林不到恺伽王朝臣民总数的10%,大都分布在边远地区,包括东南边陲的俾路支人、西北部的库尔德人和西南部的阿拉伯人。非穆斯林约占恺伽王朝臣民总数的5%,其中巴哈教派信徒分布在亚兹德、设拉子、伊斯法罕和纳加法巴德诸地,亚述派基督徒分布在乌尔米耶一带,亚美尼亚派基督徒分布在伊斯法罕、拉什特、德黑兰和阿塞拜疆诸地,犹太人分布在亚兹德、设拉子、德黑兰、伊斯法罕和哈马丹诸地,琐罗亚斯德教徒分布在亚兹德、克尔曼、德黑兰和伊斯法罕。
恺伽王朝时期士兵与囚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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