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涉税专业服务年度报告报送
【事项描述】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以年度报告形式向税务机关报送上一年度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总体情况。
【办理材料】
【办理地点】
1.现场办理:各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查阅办税地图)。
2.网上办理:陕西省电子税务局。
【办理流程】
1.现场办理:各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具体地址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查阅办税地图—在浏览器中搜索【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点击【办税地图】—点击【榆林】—点击【具体税务机关】)。
2.网上办理:
(1)陕西省电子税务局登录【陕西省电子税务局】。
(2)选择【企业账号登录】—点击【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其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涉税专业服务年度报告】。
(3)进入【涉税专业服务年度报告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终止原因,确定无误后点击【下一步】。(www.xing528.com)
(4)点击【附送资料】查看并上传所需的附送资料,显示“必报”的必须上传,“条件报送”的可自行选择是否上传。
(5)信息填写无误后,点击【下一步】,出现【涉税事项受理系统回执单】(该业务无需审批,一旦提交,立即生效。涉税事项受理系统回执单显示:办结完成)。
(6)提交申请单后,可在【事项进度管理模块】直接查签文书通知书。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纳税人注意事项】
1.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主动报送相关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
2.文书表单可在陕西省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通过电子税务局报送涉税专业服务年度报告信息。
4.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的,按照系统反馈信息,自行打印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留存。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第九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9号)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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