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事项描述】
税务师事务所在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向所在地省税务机关提交材料办理终止行政登记。
【办理材料】
【办理地点】
1.现场办理:陕西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西安市二环南路西段39号)。
2.网上办理:陕西省电子税务局。
【办理流程】
1.现场办理:
2.网上办理:
(1)陕西省电子税务局(登录【陕西省电子税务局】)。
(2)选择【企业账号登录】—点击【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税务师事务所管理】—【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终止】。
(3)进入【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终止】,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终止原因,确定无误后点击【下一步】。(www.xing528.com)
(4)点击【附送资料】查看并上传所需的附送资料,显示“必报”的必须上传,“条件报送”的可自行选择是否上传。
(5)根据要求填写信息,点击【下一步】,出现【涉税事项受理系统回执单】。
(6)提交申请单后,可在【事项进度管理模块】查询所申请文书的进度。待税务人员审核通过之后,办理状态显示完成,文书申请办结,纳税人可在该模块查签通知书。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省税务机关受理后及时办理税务师事务所终止行政登记。
【纳税人注意事项】
1.行政相对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陕西省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税务师事务所应在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前向所在地省税务机关提交材料办理终止行政登记。税务师事务所在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前没有办理终止行政登记的,由省税务机关宣布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失效。
4.税务师事务所分所的行政登记终止参照本事项办理。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1号)第十条、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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