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变更税务师事务所的名称、组织形式、经营场所、合伙人或者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办理工商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行政登记。选择—点击———。进入,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确定无误后点击。省税务机关自受理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税务师事务所变更行政登记。
【事项名称】
【事项描述】
税务师事务所的名称、组织形式、经营场所、合伙人或者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办理工商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行政登记。
【办理材料】
【办理地点】
1.现场办理:陕西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西安市二环南路西段39号)。
2.网上办理:陕西省电子税务局。
(1)登录【陕西省电子税务局】。
(2)选择【企业账号登录】—点击【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税务师事务所管理】—【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变更】。
(3)进入【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变更】,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确定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4)点击【附送资料】查看并上传所需的附送资料,显示“必报”的必须上传,“条件报送”的可自行选择是否上传。
(5)根据要求填写信息,点击【下一步】,出现【涉税事项受理系统回执单】。(www.xing528.com)
(6)提交申请单后,可在【事项进度管理模块】查询所申请文书的进度。待税务人员审核通过之后,办理状态显示完成,文书申请办结,纳税人可在该模块查签通知书。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
省税务机关自受理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税务师事务所变更行政登记。
【纳税人注意事项】
1.行政相对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陕西省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行政相对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4.税务师事务所分所的行政登记变更参照本事项办理。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1号)第八条、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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