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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的优化方案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实际终止经营之日起60日内完成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的优化方案

【事项名称】

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事项描述】

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包括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应当在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实际终止经营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和本纳税年度应补(退)税额,向税务机关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及其他有关资料,进行年度纳税申报。

【办理材料】

【办理地点】

1.现场办理:各县(市、区)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查阅办税地图)。

2.网上办理:陕西省电子税务局。

【办理流程】

1.现场办理:各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综合业务窗口或纳税申报窗口(具体地址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查阅办税地图—在浏览器中搜索【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点击【纳税服务】—点击【办税地图】—点击【榆林】—点击【具体税务机关】)。

2.网上办理:陕西省电子税务局[登录【陕西省电子税务局】—选择【企业账号登录】—点击【我要办税】—点击【税费申报及缴纳】—点击【按期应申报】—点击【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再点击【提交】,提交成功后如需缴款,点击【缴款】]。(www.xing528.com)

【办理时限】

在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实际终止经营之日起60日内完成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可自行在电子税务局完成申报。

3.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填写申报表及其附表上的优惠栏目。

4.办税服务厅地址、电子税务局网址,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五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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