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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变更发行优化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变更发行纳税人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载入信息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对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及数据库中的信息作相应变更。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变更发行优化

【事项名称】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变更发行

【业务描述】

纳税人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载入信息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对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及数据库中的信息作相应变更。

【办理材料】

【办理地点】

1.现场办理:各县(市、区)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查阅办税地图)。

2.网上办理:陕西省电子税务局。

【办理流程】

1.现场办理:各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具体地址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查阅办税地图—在浏览器中搜索【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点击【办税地图】—点击【榆林】—点击【具体税务机关】)。

2.网上办理:电子税务局办理:进入陕西省电子税务局网站后输入纳税识别号、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进入【发票使用】界面—点击页面左侧【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变更发行】—输入分开票机税控盘号,点击保存—信息填写无误后,点击【下一步】,出现【涉税事项受理回执单】—提交申请单后可在【事项进度管理模块】,查询所申请事项的进度(注:待税务人员审核通过后,办理状态显示完成,文书申请办结,纳税人可在该模块查签通知书)。

【办理时限】(www.xing528.com)

即时办结。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3.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信息中涉及发票票种、票量、最高开票限额调整的,需进行发票票种调整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5.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的纳税人需要增加(减少)分开票机的,必须对原有的主开票机专用设备进行变更。

6.变更的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变更;纳税人除名称外其他税务登记基本信息变更;纳税人发行授权信息变更;因纳税人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损坏,而对其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进行变更;因纳税人开票机数量变化而进行发行变更;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离线开票时限和离线开票总金额变更;购票人员姓名、密码发生变更等。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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