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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收一体化信息报告介绍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房地产税收一体化信息报告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过程中,纳税人应在土地使用权取得、房地产开发、交易和保有等环节,向税务机关报告土地出(转)让、税源申报明细报告、增量房销售、存量房销售等信息。《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业务规程》

房地产税收一体化信息报告介绍

【事项名称】

房地产税收一体化信息报告

【事项描述】

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过程中,纳税人应在土地使用权取得、房地产开发、交易和保有等环节,向税务机关报告土地出(转)让、税源申报明细报告、增量房销售存量房销售等信息。

【办理材料】

1.土地出(转)让信息报告:

2.税源申报明细报告:

3.增量房销售信息报告:

4.存量房销售信息报告:

【办理地点】

现场办理:各县(市、区)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查阅办税地图)。

【办理流程】

现场办理:各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具体地址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查阅办税地图—在浏览器中搜索【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点击【办税地图】—点击【榆林】—点击【具体税务机关】)。

【办理时限】(www.xing528.com)

即时办结。

【办理结果】

1.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按照纳税人报送材料录入数据。根据信息系统的提示信息,提醒纳税人更正纠错。

3.办理结束后,在文书表单上加盖印章,一份返还纳税人。

4.将资料进行归档。不得将纳税人的办理材料用于与政务服务无关的用途。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是以涉及房地产各税种日常管理为基础,通过各级税务与自然资源、住房建设发改委、监察等部门协作,涉税信息共享,先税后征、以票控税、源泉控管,提高房地产税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方便纳税人办理房地产涉税事项的重要举措。

4.房地产税收包括土地使用权取得和房地产开发、交易、保有等环节涉及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税种。

【政策依据】

《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业务规程》(国税发〔2007〕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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