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

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纳税人需要使用电子缴税系统缴纳税费的,可以与税务机关、开户银行签署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或委托划转税款协议,实现使用电子缴税系统缴纳税费、滞纳金和罚款。

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

【事项名称】

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

【事项描述】

纳税人需要使用电子缴税系统缴纳税费的,可以与税务机关、开户银行签署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或委托划转税款协议,实现使用电子缴税系统缴纳税费、滞纳金和罚款。

【办理材料】

【办理地点】

1.现场办理:各县(市、区)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查阅办税地图)。

2.网上办理:陕西省电子税务局。

【办理流程】

1.现场办理:各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具体地址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查阅办税地图—在浏览器中搜索【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点击【办税地图】—点击【榆林】—点击【具体税务机关】)。

2.网上办理:陕西省电子税务局[登录【陕西省电子税务局】—选择【企业账号登录】—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网签三方协议】—点击【新增】进入网签三方协议申请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附送资料】可查看并上传资料,其中显示“必报”的必须上传,“条件报送”的可自行选择是否上传—信息填写无误后,点击【下一步】,出现【涉税事项受理系统回执单】(该业务无需审批,一旦提交立即生效)。涉税事项受理系统回执单显示:办结完成—点击【事项进度管理】模块查询所申请文书的通知书—申请成功后,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网签三方协议】,在当前界面勾选已登记的三方协议,点击【验证】,验证成功之后立即生效]。(www.xing528.com)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可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获取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文本。

3.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纳税人在办理“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事项前,需先办理完成“存款账户账号报告”事项。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