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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个体工商户信息变更:两证合并的优化方案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网上办理:陕西省电子税务局(登录—选择—点击————进入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信息变更表,选择需要变更的项目,填写信息—点击,上传资料—信息填写无误后,点击,出现—提交申请单后,点击模块查询所申请文书事项的进度。

整合个体工商户信息变更:两证合并的优化方案

【事项名称】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信息变更

【事项描述】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信息变更,税务机关接收市场监管部门变更信息,经纳税人确认后更新系统内的对应信息;经纳税人申请,也可由税务机关发起变更。其中,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业主姓名、经营范围不能由税务机关发起。

【办理材料】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信息变更无需提供材料。

【办理地点】

1.现场办理:各县(市、区)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查阅办税地图)。

2.网上办理:陕西省电子税务局。

3.此事项可同城通办。

【办理流程】(www.xing528.com)

1.现场办理:各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具体地址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查阅办税地图—在浏览器中搜索【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点击【办税地图】—点击【榆林】—点击【具体税务机关】)。

2.网上办理:陕西省电子税务局(登录【陕西省电子税务局】—选择【企业账号登录】—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信息变更】—进入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信息变更表,选择需要变更的项目,填写信息—点击【附送资料】,上传资料—信息填写无误后,点击【下一步】,出现【涉税事项受理系统回执单】—提交申请单后,点击【事项进度管理】模块查询所申请文书事项的进度。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纳税人注意事项】

无。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3.《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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