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巨灾债券(Catastrophe Bond),简称Cat Bond,系指债券的本金与利息的偿还与否视约定的巨灾损失是否发生及损失的大小而定。所谓巨灾,根据美国保险局产险赔款部门的定义是造成2500万美元以上的保险损失,且影响为数众多的保险人及被保险人的单一事件,如台风、地震等。美国佛罗里达联合汽车服务协会(United Service Automobile Association,以下简称USAA),于1997年6月发行巨灾债券从资本市场募集资金,以承担美国发生飓风造成该公司巨额的损失。
根据美国保险局的研究报告,当整个保险市场面临巨灾损失时,市场上将会有三分之一的保险公司无法清偿。因此,保险企业便想通过结合资本市场将保险证券化,亦即将巨灾风险移转给资本市场。通过风险的转移,一方面解决传统保险市场承保能量不足的困境,提供保险公司或是企业更好的风险转移工具; 另一方面对于投资人来说,多了新的投资工具。USAA巨灾债券为1年期的短期债券,发行总额为4亿7000万美元,分为Class A-1和Class A-2两种等级的债券。Class A-1为部分保证本金债券,票面利率为LIBOR+2.73%。此等级的债券当飓风造成损失小于10亿美元时,100%本金偿还;当损失介于10亿~15亿美元时,11%~42%本金于债券期满日偿还,其余部分于10年后偿还; 当损失超过15亿美元以上时,本金于10年后偿还。Class A-2为无保证本金债券,票面利率较高,为LIBOR+5.75%。当损失小于10亿美元时,100%本金偿还;当损失介于10亿~15亿美元时,20%~80%本金于债券期满日偿还,其余部分没收;当损失超过15亿美元以上时,本金没收不偿还。
USAA公司成功地发行巨灾债券,使得美国其他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和企业也纷纷发行巨灾债券来转移加州地震、佛罗里达州飓风、中西部新马德里地震等巨灾风险。其中,Swiss Re. 紧随着USAA公司脚步发行巨灾债券来转移加州地震风险,发行总额高达13.7亿美元。随后,日本阪神大地震的发生唤醒日本地区对于巨灾债券的注意。Tokyo Fire&Marine、Yasuda Fire&Marine、Disneyland Tokyo、Soremau等也纷纷发行巨灾债券,以承担日本地震和台风所造成的损失。Disneyland Tokyo的巨灾债券更是第一家由公司本身直接发行巨灾债券的案例。该公司因担心地震造成东京迪士尼乐园发生损失乃发行此债券。法国于1999年12月底遭受冬季暴风雪的侵袭后,法国AGF保险公司也于2000年11月发行欧洲第一张巨灾债券,承担法国冬季暴风雪和摩洛哥地震所致的理赔巨额损失。
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曾于1992年推出巨灾期货; 于1995年推出巨灾期权。其中巨灾期货的交易量一直不大,而巨灾期权在刚开始几年交易量还有一万口以上, 1999年后就没什么交易量了。大概是因为巨灾衍生性市场很难找到卖方吧。(www.xing528.com)
2003年8月25日,我国台湾地区发行第一张巨灾债券,为亚洲第二个发行巨灾债券的地区。此债券本金为1亿美元,风险期间为3年(2003.8.25—2006.6.30),票面利率为LIBOR+3.3%,损失条件为风险期间内,台湾地区地震造成的损失程度超过台币200亿元。此巨灾债券的持有人,多为专业基金持有,约占53%,其次为对冲基金,约占31%,而保险公司约5%,这表明这张巨灾债券成功地转嫁了风险。然而至今,台湾地区尚未有第二张巨灾债券出现。
2006年于德国举办第18届FIFA世界杯足球赛,因为担心恐怖分子或天然灾害造成无法举办的损失,于是在波士顿第一信贷的规划下,于2003年9月发行35亿瑞士法朗(4亿欧元)的巨灾债券。如果比赛因恐怖分子或其他天然巨灾等风险取消时,债券将需要赔付FIFA损失,而投资人将损失投资本金的75%。此一债券的票息为LIBOR+150Bps。其中80%卖至不同的欧洲足球风行的国家。
由于台湾地区地处环太平洋地震带且每年夏季遭受台风的威胁,台湾地区产险公司承保能量有限,面对这些巨灾风险,可考虑利用巨灾债券来转移风险。巨灾债券发行可以吸引资本市场投资人的资金来承担保险市场对于巨灾巨额赔款的损失,以分散风险,稳定保险市场的价格,扩大承保能量。对于投资人而言,巨灾债券与资本市场相关性很低,可作为额外的投资工具以有效地分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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