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观层面的研究,还有许多具体问题有待深入展开。主要如下:
(1)累积创新模式下,如何实现生态技术的创新。随着技术进步和人们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同一客体上的知识产权会越来越多,进而出现所谓的“反公地悲剧”,导致生态技术的非充分利用。如何变革知识产权制度以克服“反公地悲剧”,专利池或许是解决问题的途径之一。但专利池无法阻止“外部性问题”危害专利池。如果其成员发现更赚钱的门路,就会径直离开,从而阻碍集体的努力。[5]是否有其他可替代措施解决累积创新模式下的生态技术创新是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2)知识产权制度对生物多样性影响、对生态技术转移、对全球气候影响的实证分析。目前的研究多为描述性或凭经验感觉的推理,实证研究不足,缺乏说服力。
(3)现有知识产权制度考量环境因素,如何与TRIPs协议及其他法律制度的兼容。如在专利制度中引入育种豁免和农民留种豁免,是否违反TRIPs协议第27条和第30条的规定。这些尚需要详细分析。
(4)知识产权产品维修、更换中环保因素对权利用尽和侵权判断的影响研究。
[1]根据一份有关绿色能源技术开发的报告显示,2006—2008年,中国申请的有关风能、太阳能和海洋能源的新专利数量在全球居于首位,其次分别是日本、美国和德国。参见美《商业周刊》:中国由“模仿者”变“创新者”[EB/OL].http://ip.people.com.cn/GB/8946746.html.(www.xing528.com)
[2][美]赫伯特A.西蒙.管理行为——管理组织决策过程的研究[M].詹正茂,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84.
[3]何炼红.论信息生态学视野下知识产权观念的创新与保护[J].中国软科学,2007(4):150-153.
[4]欧洲专利局.未来知识产权制度的愿景[M].郭民生等,译.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6-9.
[5]J Bessen.Patent Thickets:Strategic Patenting of Complex Technologies[EB/OL].http://www.researchon innovation.Org/thicket.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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