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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专利信息资源,提供高效信息服务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整合方案精神,国家对外专利信息服务遵循信息资源提供的唯一性、信息加工标准的统一性、专利法律状态的真实性、提供公共产品结构的优化性、对外服务窗口的单一性和全局工作的协调性等原则,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对外专利信息服务任务统一归口由知识产权出版社承担。但这一整合方案依然较为原则,并未明确省市专利信息服务平台与国家专利信息服务平台之关系。

整合专利信息资源,提供高效信息服务

值得注意者,我国各省市近年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支持下,纷纷建设了自己的信息服务平台。这些省市平台与国家局平台的关系亟待国家统一的规划与布局,加强联合与沟通,避免重复建设和浪费,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2006年3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北京召开“全国专利信息服务与应用”大会公布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外专利信息服务整合方案》,这是我国专利信息服务的新起点。根据整合方案精神,国家对外专利信息服务遵循信息资源提供的唯一性、信息加工标准的统一性、专利法律状态的真实性、提供公共产品结构优化性、对外服务窗口的单一性和全局工作的协调性等原则,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对外专利信息服务任务统一归口由知识产权出版社承担。国家此举意在加强对外专利信息服务规范管理,改变原产品重复、多头对外、权威性差的状况,提高专利信息服务与应用的质量,更好搭建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专利信息服务平台。但这一整合方案依然较为原则,并未明确省市专利信息服务平台与国家专利信息服务平台之关系。且国家知识产权局名下参与专利信息传播和利用的机构过多,力量分散,内耗大,低水平的重复建设过多,不利于优势互补和形成规模效应,不利于我国专利信息传播整体水平的提高。[17]为此,有必要在专利信息服务领域引入集成理念,推行专利信息集成服务(Patent Information Integrated Service,PIIS)的新模式,即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信息资源共享,将专利及相关领域的信息加以集中组织,进行专利信息的二次开发,为用户提供集成的专利信息服务环境,使用户得到围绕专利的一系列信息服务,包括专利文献查找与获取、资源导航、咨询与培训,以及专利信息统计分析等服务。其目标为:充分而合理地整合和共享全球专利信息资源,将专利信息服务的各要素进行优化整合,避免专利信息平台的重复建设;满足用户全方位专利信息需求,提供“一站式”的专利信息服务。

随着数字与网络技术的渐趋成熟,专利信息服务集成化成为必要与可能。一是用户需要集成化的服务。用户希望能方便地、一次性地获取不同形式、不同来源的专利信息,需要一种集文献检索、参考咨询、文献提供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专利信息集成化服务。二是专利信息资源需要整合。专利信息资源的载体形式多,且专利信息数量巨大,内容丰富,具有多方面的功能。这使得专利信息资源在被提供给用户前,有必要经过筛选、分析、评价、整理和集合等工作。三是具备信息技术条件。一些本身就具有智能和集成性质的新技术相继出现,例如指引库技术、信息推送技术、并行搜索引擎技术等,这些最新技术的应用使得专利信息服务的集成化成为可能。(www.xing528.com)

建设PIIS平台,应遵循如下原则:[18](1)统一原则。PIIS平台应遵循国际和国内有关的通用协议或格式,以统一的方式整合资源,以节省人力、物力和时间。(2)用户导向原则。应确立用户导向在专利信息集成服务过程中的核心地位,保障用户参与建设过程,从多角度、多层次出发考虑用户需求。(3)开放原则。PIIS平台应该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应充分利用国内已有资源、技术,在集成化过程中实现不同系统和产品间接口和协议的标准化和互相兼容。(4)经济性原则。应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与技术,避免资源建设与技术开发的重复和时间、人力及经费的浪费。

此外,生态专利信息服务还有其他形式,如建设生态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各省应建立若干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共同形成一个诚信和低成本的全国专利技术展示交易服务体系和网络平台,为专利技术供需各方,特别是非职务发明人和中小企业提供专利技术及产品展示、交易及相关服务。主办生态专利展会,实现生态专利技术与资本的对接,促进生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工作,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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