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国情普查监测综合运用了3S现代测绘技术,对地形地貌、地表覆盖、道路、城镇、水系、湿地等要素进行动态和定量化、空间化的监测,并结合各时期已有的各类测绘成果档案,统计分析其变化量、变化频率、分布特征、地域差异、变化趋势等,形成反映各类资源、环境、生态、经济要素的空间分布及其发展变化规律的监测数据、图件图集和研
①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取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不再保留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究报告等成果,这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作。地理国情普查监测的技术特点和成果形式也决定了其监测过程和成果都具备动态特性。
与基础测绘相比,地理国情普查监测更强调针对某一项或多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开展按需测绘,更强调对监测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信息挖掘。它基于现代测绘地理信息技术和地理信息资源,针对性地研究形成各类地理国情普查监测成果,因而可以直接参与到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和宏观调控的决策中去。
与专项调查相比,地理国情普查监测侧重于要素“地理空间”的动态和定量化监测,掌握空间变化特征与规律,客观地为自然和人文资源要素的管理、开发、保护等提供依据。其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法律依据不同
例如,土地调查已有《土地调查条例》作为依据,森林资源调查已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作为依据,地质环境监测(地质灾害等)已有《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作为依据等,而地理国情监测的主要法律依据为2017年7月1日新颁布实施的《测绘法》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2.侧重角度不同
专项调查侧重要素的管理属性,地理国情普查监测侧重调查要素的自然属性,例如某块地是按照耕地来管理的,但是现在种了果树和苗圃,土地调查成果为耕地,地理国情普查监测成果就是果园和苗圃。(www.xing528.com)
3.监测要素的全面性不同
地理国情普查监测是对地表各类地理要素进行全覆盖采集,综合反映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的“全貌”,而专项调查主要关注与其业务管理紧密相关的要素。
4.成果表现形式不同
某些专项调查的成果会采用报表等非空间化形式,而地理国情普查监测成果则是以全空间的方式呈现,因此地理国情普查监测成果对专项调查是一种空间信息的补充。
专项调查和地理国情普查监测两者之间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也具有很强的互补性,结合使用具有互相校核、相互补充的作用,而专项调查的管理属性与地理国情普查监测的自然属性更是高度互补、天然契合,从多个维度客观反映自然资源的真实状况,使得成果更为权威。例如前述中的耕地,就出现了土地利用性质与现状不一致的情况。如果把耕地性质与现状结合起来全面、综合表述,就可以全面掌握耕地实际使用情况,为掌握农业结构调整状况提供权威数据。
地理国情普查监测成果可为专项调查提供服务。基于数据共享交换机制,相关部门可以利用已有的地理国情普查监测成果作为专项调查的基础,从而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成本。此外,地理国情普查监测成果因其客观、精细的特点,在空间性规划“多规合一”、自然资源审计等专业部门的工作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新修订的《测绘法》以及《浙江省地理国情监测管理办法》中也明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实施相关活动,应当使用已有的地理国情普查监测成果,地理国情监测具有不可替代的特点。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