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5年2月7日,一项针对北美殖民地的法案以204票对49票的绝对优势通过了英国下议院的认可,并决定在当年开始实施。该法令明文规定:凡是报纸、证书、商业票据、印刷品、广告等,都必须贴上面值半便士到20先令不等的印花,否则不具备合法发行的权利。若违反此项规定,则要接受法院或者海事法庭的审判和罚款。
这就是著名的《印花税法》。《印花税法》颁布之后,引起了殖民地居民对新政策的不满。不满情绪不断升级,最终演变成一场关乎殖民地权利和政治的“战争”。
英国政府起初以为这项法令平均下来只向人们收取一先令,在北美殖民地居民中应当不足以引起重视和反对,但是英国政府忽略了殖民地居民对宪法地位和权利的重视:的确,一先令的税额构不成太大的困难,但就原则问题而言,这项税收有可能触犯他们的合法权益以及人身、财产地位。
正所谓,印花税事小,独立性事大。英国司令托马斯·盖奇对此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这其实是一种触犯了殖民地居民独立性的行为,在不考虑他们权利的情况下就规定了他们的义务,而且这对殖民地宪法地位也是一次深刻的撼动,长期下去,必定会导致矛盾重重。”
弗吉尼亚议会成为反对《印花税法》的先驱。1765年7月4日,弗吉尼亚议会在《马里兰报》上声称代表殖民地居民反对《印花税法》。随后其他殖民地也以此为范本,发表了自己的立场,各种言论围绕着《印花税法》提出,一场轰轰烈烈的关于殖民地权利和宪法地位的政治辩论就此展开。
那个时期,众多与《印花税法》相关的政治文章出现在各大报纸上,但大多数作者害怕自己的文章触及法律底线,不敢署上真名。不过,也有一些作家勇气非凡,他们敢正面与英国政府抗衡,其中以詹姆斯·奥蒂斯的《英属殖民地权利申论》、斯蒂芬·霍普金斯的《殖民地权利考辨》以及丹尼尔·杜拉尼的《论英国议会立法为获得岁入而向英属殖民地征税的适当性问题》最为典型,在殖民地广为流传。
殖民地居民还认为,英国本身是一个较为自由、传统的国家,殖民地居民虽然远离英国大陆,但他们的祖先将英国自由独立的文化带到了北美,他们和英国居民一样,应当享有这种独立与自由的权利。
英国方面,政府仍然坚持自己有向殖民地征税的权力,他们认为殖民地是英国的一部分,英政府有权向殖民地居民征税,殖民地居民作为大英帝国的一部分,有必要分担英国政府的部分开支。
这一言论再次引发了殖民地的强烈反对。殖民地以“无代表不征税”的对立原则阐释了自己的观点。“无代表不征税”就选举权做出了解释,北美居民在待遇上就与英国居民存在差异,英国议员也无法代表北美居民的意愿和权利,所以《印花税法》的设立,其实不符合两个地区的实际情况。(www.xing528.com)
1766年3月13日的《宾夕法尼亚日报》刊登了一封读者来信,信中对殖民地参加英国议会发表了令人深省的论断,也真实地反映了殖民地人民迫切渴望自治的心理。
首先,殖民地的居民很少有人能去参加英国议会的会议。其次,高额代价并不能给殖民地带来任何有利之处,这就造成代表表面上占据一个位置,但是毫无实际权力。再次,殖民地出身的平民无法在议会中占据有利地位,更不可能对上院施压,产生影响。最后,参加英国议会弊大于利,甚至还可能对殖民地政治经济文化发展造成威胁,令英国政府有机可乘,支配殖民地的土地;还有可能导致管理权移位,使英国政府对殖民地享有高度管理权。
总而言之,殖民地与英国政府关系越密切、互动越良好,那么殖民地的独立性就越受到威胁。
自由与独立成为《印花税法》提出后的关注焦点,也是这场政治辩论赛的亮点。尽管英国政府与殖民地各执一词,但仍然围绕着“自由、独立”提出了自身的观点与立场,这深刻地折射出当时的殖民地民众对自由、独立的追求。
最后,经过激烈的讨论,《印花税法》被彻底废除。反《印花税法》的成功,标志着英国与北美殖民地关系的极大转折。这次的反抗让殖民地的人民开始反思英国对自己的控制和压制问题,开始怀疑和推敲现状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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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士顿惨案
1770年3月5日,波士顿国王街发生了一起惨案,英国士兵杀害5名平民,伤害6名平民。这次事件激发了英国北美殖民地的叛乱,并最终导致了美国革命。由于英国在波士顿大量的军事存在,士兵和平民之间局势紧张,骚乱人群袭击军队,导致军队使用了毛瑟枪。有3名平民在现场被枪杀,11人受伤,两人在事后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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