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发行便利(note issuance facilities,简称NIFs)是银行提供的一种中期周转性票据发行融资的承诺。根据事先与银行签订的协议,客户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循环发行短期票据,银行承诺购买其未能按期售出的全部票据或提供备用信贷。票据发行人可以是其他银行或非银行机构,前者通常发行短期存款证,后者则发行本票,多为3个月或6个月到期,但银行提供的票据发行便利通常为期3~7年,在此期间内,通过滚动发行、借新还旧的期限转换效应,发行人能够以较低的短期利率获得中长期融资。银行的包销承诺为票据发行人提供了连续融资的保障,在承诺期限和金额限度内,每次发行短期票据时未售出部分均由银行承购。银行提供票据发行便利收取承诺费,同时承担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银行须审查票据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并设置在承诺有效期内借款人资信度下降时的特别处理条款。当借款人融资规模很大时,多家银行通常在安排人的组织下形成承购集团,按比例承购未推销出去的剩余票据,或提供同等金额的短期贷款。
票据发行便利有以下形式:
1.循环包销便利(revolving underwriting facility,简称RUF)。这是最早出现的票据发行便利。银行负责包销客户当期发行的短期票据,当某期票据无法全部销出时,银行需自行对客户提供所需资金,金额等于未能如期售出部分。(www.xing528.com)
2.可转让的循环包销便利(transferable revolving underwriting facility,简称TRUF)。包销银行在协议有效期内,随时可以将其包销承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另一家机构。
3.多元票据发行便利(multiple component facility)。这种票据发行便利方式允许借款人以更灵活的方式提取资金,它集中了短期预支条款、摆动信贷(swing line)、银行承兑票据等提款方式于一身,使借款人在提取资金的期限和币种等方面都获得了更大的选择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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