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在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的基础上,开发出了若干贷款定价方法,每种方法体现着不同的定价策略。
(一)成本加成定价法
这种定价方法比较简单,假定贷款利率包括四个组成部分:可贷资金的成本、非资金性经营成本、违约风险的补偿费用(违约成本)、预期利润,也即在贷款成本之上加一定的利差来决定贷款利率,又称成本相加定价法。贷款利率的计算公式为:
贷款利率=筹集资金的边际利息成本+经营成本+预计补偿信用风险的溢价+银行目标利润水平
成本加成定价法考虑了贷款的融资成本、经营成本和客户的违约成本,具有一定合理性。不过,这种定价方法也有其缺陷。它要求银行能够准确地认定贷款业务的各种相关成本,在实践中有一定难度。而且,它没有考虑市场利率水平和同业竞争因素,而事实上,在激烈的竞争中,银行并非完全的价格制定者,而往往是价格的接受者。
(二)基准利率定价法
基准利率定价法是选择合适的基准利率,银行在此之上加一定价差或乘上一个加成系数的贷款定价方法。基础利率可以是国库券利率、大额可转让存单利率、银行同业拆借利率、商业票据利率等货币市场利率,也可以是优惠贷款利率,即银行对优质客户发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最低利率。由于这些金融工具或借贷合约的共同特征是违约风险低,所以它们的利率往往被称为无风险利率(riskless interest rate)[5],是金融市场常用的定价参照系,故也被称之为基准(benchmark)利率。对于所选定的客户,银行往往允许客户选择相应期限的基准利率作为定价的基础,附加的贷款风险溢价水平因客户的风险等级不同而有所差异。
根据基础利率定价法的基本原理,银行对特定客户发放贷款的利率公式一般为:
贷款利率=基准利率+借款者的违约风险溢价+长期贷款的期限风险溢价
公式中后两部分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的加价[6]。违约风险溢价的设定可使用多种风险调整方法,通常是根据贷款的风险等级确定风险溢价。不过,对于高风险客户,银行并非采取加收较高风险溢价的简单做法,因为这样做只会使贷款的违约风险上升。因此,面对较高风险的客户,银行大多遵从信贷配给思想,对此类借款申请予以回绝,以规避风险。如果贷款期限较长,银行还需加上期限风险溢价。
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西方银行界在运用基础利率定价法时普遍以大银行的优惠利率作为贷款定价基准。进入70年代,由于银行业日趋国际化,优惠利率作为商业贷款基准利率的主导地位受到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的挑战,许多银行开始使用Libor作为基础利率。Libor为各国银行提供了一个共同的价格标准,并为客户对各银行的贷款利率进行比较提供了基准。
中国银行业可以采用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存贷款利率或上海银行同业拆借利率(Shibor)作为贷款基准利率。2018年12月,贷款基础利率集中报价和发布机制正式运行,所谓“贷款基础利率”(LPR)是指银行对其最优质客户执行的贷款利率,其他贷款利率可在此基础上加减点生成。作为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推进利率市场化,完善金融市场基准利率体系,指导信贷市场产品定价。
(三)客户盈利性分析法
客户盈利性分析(customer profitability analysis,简称CPA)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贷款定价系统,其主要思想是认为贷款定价实际上是客户关系整体定价的一个组成部分,银行在对每笔贷款定价时,应该综合考虑银行在与客户的全面业务关系中付出的成本和获取的收益。(www.xing528.com)
客户盈利性分析法的基本框架是评估银行从某一特定客户的银行账户中获得的整体收益是否能实现银行的利润目标,因此亦称账户利润分析法。银行要将该客户账户给银行带来的所有收入与所有成本,以及银行的目标利润进行比较,再测算如何定价。公式如下:
账户总收入账户总成本+目标利润
如果账户总收入大于账户总成本与目标利润之和,意味着该账户所能产生的收益超过银行要求的最低利润目标。如果公式左右两边相等,则该账户正好能达到银行既定的利润目标。假若账户总收入小于账户总成本与目标利润之和,有两种可能的情况:一是账户收入小于成本,该账户亏损;一是账户收入大于成本,但获利水平低于银行的利润目标。在这两种情况下,银行都有必要对贷款重新定价,以实现既定盈利目标。下面逐一介绍公式中每项要素的构成和计算方法。
1.账户总成本
账户总成本包括资金成本、所有的服务费和管理费以及贷款违约成本。资金成本即银行提供该贷款所需资金的边际成本,这里使用的是债务资金的加权边际成本,服务和管理费包括该客户存款账户的管理费用,客户存取款项、签发支票的服务费用,贷款的管理费用(如信用分析费用、贷款回收费用和质押品的维护费用等)及其他服务项目的费用。违约成本是银行基于贷款风险度量估算出的类似贷款平均潜在违约损失。
2.账户总收入
账户总收入包括银行可以从客户的账户中获得的可投资存款的投资收入、表内外业务服务费收入和对该客户贷款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等。其中,客户账户中的可投资存款额是指该客户在计算期内的平均存款余额扣减托收未达现金、法定存款准备金后的余值。银行求出可投资存款额后,结合一定的存款收益率水平,即可计算出该客户存款给银行带来的投资收入。服务费收入主要是贷款承诺费、结算手续费等。
3.目标利润
目标利润是指银行资本要求从每笔贷款中获得的最低收益。目标利润根据银行既定的股东目标收益率(资本的目标收益率)、贷款分配的资本金比例(资本与资产比率)及贷款金额确定,其计算公式为:
如果银行使用账户利润分析法为新客户的贷款定价,就需预测客户的账户活动,在此基础上估算账户总成本和总收入,银行也可以使用该方法对老客户已发放贷款的价格水平进行评价。总的说来,如果账户净收益等于目标利润,说明贷款定价基本合理;如果客户账户净收入大于或小于目标利润,银行就应考虑对该客户贷款定价作上浮或下浮调整。银行也可以采用提高或降低服务价格的方式来起到调整贷款定价的作用。
(四)风险调整资本收益率法
RAROC(risk adjusted return on capital)即风险调整资本收益率,是经过风险调整后的净利润与占用的经济资本之比率。基于RAROC对贷款定价的目标是保障银行实现给定的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率。贷款定价的计算公式如下:
从上式可以看到,RAROC贷款定价模型全面涵盖了资金成本、经营成本、风险成本和资本成本等要素。要确定贷款利率,就需要对资金成本率、经营成本率、RAROC、经济资本、预期损失率以及贷款风险暴露的参数进行精确的计量。其中,某笔贷款占用的经济资本等于贷款总额乘以该笔贷款的经济资本分配系数。预期损失率等于借款企业的违约概率乘以贷款的违约损失率。贷款的违约风险暴露是在违约事件发生时,银行预期暴露于违约风险下的贷款资金,包括已使用的授信余额、应收未收利息、未使用授信额度的预期提取数量以及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等。银行应确定可以被监管机构、市场和股东所接受的目标RAR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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