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存款品种十分丰富,这里重点介绍美国商业银行的主要存款业务。
(一)交易账户
交易账户(transaction accounts)是客户出于交易目的而开立的支票账户,交易账户允许存款人直接提款,或是通过开出支票、汇票以及电话指令等方式进行转账,银行在得到客户或客户指定的第三人的付款要求时立即支付。交易账户包括传统的活期存款账户和各种新型付息支票账户。[1]长期以来,美国法律规定银行不能对活期支票存款账户支付利息。为了规避利率管制,应对资金市场的激烈竞争,拓宽存款来源,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存款性金融机构开发出一系列既可签发支票,又支付利息的新型存款账户,拓宽了交易存款的范畴。
1.活期存款账户
活期存款账户(demand deposit accounts)是由个人、企业和政府部门持有的无息支票账户,存款人可随时支取现金或使用支票进行支付,无需事先通知银行。银行允许符合条件的客户超出其存款余额签发支票,即可进行透支。
美国银行业早期也对活期存款付息,而且竞相以抬高利率的办法吸引客户,使存款成本不断上升,许多银行不得不因此从事高风险的贷款与投资活动。为避免恶性价格竞争影响银行安全,1933年,根据《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美联储颁布《Q条例》,禁止向活期存款支付利息,对使用支票的次数与最低存款余额则无法定限制。《Q条例》不仅规定不得对活期存款付息,对定期存款和储蓄存款也设定了利率上限。1980年的《存款机构解除管制与货币控制法案》规定,到1986年逐步取消利率上限管制。直到2010年,《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案》才废除对活期存款支付利息的禁令。目前,银行的活期存款大部分来自企业等营利性机构,个人活期存款余额仅占较小比例。
2.可转让支付指令账户
可转让支付指令账户(negotiable order of withdrawal accounts,简称NOWs)实际上是一种付息的活期存款账户。开立NOW账户的客户可以随时开出支付指令书,支付指令经背书后可转让,银行将满足客户提款或对第三者进行支付的需要,因而该账户实际上具有支票账户的功能,但其存款人可以取得利息收入。
NOW账户由美国马萨诸塞州一家互助储蓄银行首创。1972年,马萨诸塞州法院判定该州互助储蓄银行NOW账户合法。随后几年中,美国国会逐步授权新英格兰地区各州及纽约和新泽西州的存款机构向客户提供该账户。基于监管平等的考虑,美国1980年的金融法规定从1981年起,各州存款机构都有提供该账户的权利。在1986年储蓄存款利率上限取消前,银行对NOW账户规定支付的最高利率。现在每家银行都能根据竞争情况自行为该账户定价。不过,只有个人和非营利性组织才可以持有NOW账户。
3.超级可转让支付指令账户
1983年,美国联邦监管机构授权银行开办超级可转让支付指令账户(super nOWs)。该账户对签发可支付指令书无限制,法定最低存款余额为2 500美元,存款余额保持在2 500美元以上的账户不受利率管制,但若账户余额降到2 500美元以下,银行只能支付最高5.5%的利率。由于该账户要缴纳法定存款准备金,且可以频繁支付款项,成本较高,因而利率低于货币市场存款账户。超级NOW账户也只能由个人和非营利性机构持有。
4.货币市场存款账户
货币市场存款账户(moneymarket deposit accounts,简称MMDAs)是美国商业银行为应对来自货币市场基金的竞争而开发出的存款品种。(https://www.xing528.com)
20世纪70年代,美国创立货币市场基金,通过这种基金,小投资者可以将其零散资金集中起来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共同分享投资所获收益。货币市场基金风险低、流动性好,而且投资者可以签发以其基金账户为基础的支票,因而货币市场基金实际上具有支票存款账户的性质,但又无需缴纳法定存款准备金,也不受利率上限的管制。货币市场基金自其创设以后,对商业银行构成了较大的竞争威胁,银行需要创造新型存款产品与之竞争。1982年,美国《甘·圣·杰曼法案》授权存款机构可提供货币市场存款账户。MMDA账户曾经有2 500美元的最低余额要求,银行可按货币市场工具的平均收益率确定MMDA账户的利率水平。存款人每月可从账户上进行6次转账,其中3次可以是支票转账。1980年美国的金融法颁布后,MMDA账户无需提取法定存款准备金,银行由此能够对MMDA账户支付更高的利率以吸引存款资金。目前MMDA账户已经没有法定最低存款平均余额限制。MMDA账户对存户身份无限制。
5.自动转账服务账户
自动转账服务账户(automatic transfer service accounts,简称ATS)规定存款人可以在银行开立两个账户,即有息的储蓄账户和无息的支票账户。客户对支票账户上的平均余额有一个授权限额,客户的存款平时放在储蓄账户计收利息,当支票账户出现透支时,银行自动将资金从储蓄账户转移到支票账户上。ATS账户使客户兼得活期账户和储蓄账户的双重优点,既可以利用活期账户开出支票对外支付,又可以利用储蓄账户获取利息收入。ATS账户由电话转账服务账户发展而来,1975年,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的会员银行获准开办电话转账服务账户。1978年,联邦储备委员会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授权商业银行提供ATS账户。ATS刚推出时公众反应热烈,但是相当一部分消费者习惯只使用一个交易账户,加之自动转账服务收费较高,随着20世纪80年代MMDA账户在全国逐步推广,ATS账户的需求有所下降。
6.股金提款单账户
股金提款单账户(share draft account,简称SDA)是由美国信用协会创办的一种可付息的支票账户。信用协会会员的存款作为协会的股金入账,存户可以随时开出股金提款单代替支票用以提现或转账支付。在未支付或提现前,该账户属于储蓄账户,存户按股金分红的形式取得利息收入,需要支付或提现时,就开出提款单通知银行付款。
(二)储蓄存款
储蓄存款(savings deposits)主要是为个人和非营利机构开设的账户,分为活期储蓄存款和定期储蓄存款。活期储蓄存款的持有人能够取得利息收入,但不能签发支票,也不能透支。存款人无须出具提款通知,但存款机构有权要求定期存款人提前7天书面告知其提款意向,这样存款人才可提取款项而不损失利息。定期储蓄存款与定期存款的主要区别是,前者以居民和非营利机构为服务对象,后者以厂商为服务对象。传统上储蓄存款以存折作为存款和取现的凭证,由于使用不便,逐渐被银行定期向客户寄送的对账单替代。
个人退休账户(individual retirement account,简称IRA)是一种可享受减税政策的储蓄存款账户。美国商业银行于1974年为不能享受雇主退休金计划的雇员开办专设的IRA账户,1981年,美国国会颁布法律允许向所有的工薪人员提供IRA账户。存户每年最多可向该账户存入2 000美元,在取款前产生的存款利息无需交税,也即可延期到提款时才纳税。不享受退休金计划的个人的存款金额可从应纳税收入中扣除,否则一般不能从应纳税收入中扣除。该账户没有利率限制,存期较长,利率略高于一般的储蓄存款。美国1981年取消存款人资格限制后,IRA账户存款余额呈直线上升。后来国会发现一些高收入者利用该账户避税,遂于1987年对该账户设置收入标准限制,除低收入阶层外,其他人的个人退休账户存款不得从当前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三)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time deposits)是银行与客户事先约定存款期限并支付利息的存款。客户存入款项时,银行一般签发载明存款金额、利率和期限的定期存单,作为客户存款所有权及获取利息的证书,到期时凭此提取存款本息。定期存款也可采用存折形式,可随时续存。定期存款期限最短是7天,通常是3个月、6个月、1年,也有3年、5年甚至更长时期的。如果存款人在约定期限到期前提取,银行会处以罚息。定期存单分为小额和大额两类,小额存款单多由个人持有,通常不能流通,而大额定期存单主要向机构投资者发行,可以是非流通的,也可以是可转让的,投资者更欢迎能在二级市场出售的大额可转让存单。
由于金融发展水平、监管环境、银行体制等因素的差异,目前我国与发达国家相比,存款分类有所不同。发达国家多按支取方式和账户功能对存款分类,而我国则首先以存款人身份作为分类标准,将存款分为对公存款和居民储蓄存款。对公存款是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在银行的存款,包括单位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品种;个人储蓄存款包括活期、整存整取、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定活两便、通知存款、教育储蓄存款等。随着银行制度改革、利率市场化的推进,我国商业银行的存款创新意识有所增强,监管部门也逐步放宽银行自主开发存款品种的政策空间。2002年,国内银行推出嵌入金融衍生工具的结构性存款,以存款合约为基础,嵌入金融衍生产品,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收益。2015年,国内银行面向个人和企业、机构客户发行大额存单,具有标准化期限、最低投资金额要求和市场化定价。通过人民银行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发行的大额存单,可以在该平台二级市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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