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中与竞争并存,纵向与横向并存的市场结构
日本是一个发展较晚而后来居上的发达国家。1868年日本明治维新是一次不彻底的资产阶级革命,明治维新后,日本采取了银行超前发展战略,迅速推动了经济发展,再加上从1894—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中获得2亿3千万两白银的赔款,很快跻身于资本主义强国之列。日本金融和银行体制从1868年至21世纪头10年,经历了140年的发展历史,以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和1984年5月大藏省发表《金融自由化与日元国际化的现状与展望》为标志,日本银行业市场结构的演变可划分为战前、战后、金融自由化和银行长期危机四个阶段。在政府强烈干预下,日本吸收西方银行的优点,又融进本民族的特色,形成了一套极富个性的银行体制,促进了日本经济的起飞和经济奇迹。
日本银行业市场结构模式的特点是人为重构专业分工前提下的垄断竞争型市场组织结构。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银行业经历了整顿和重构两个阶段。1945年9月,美国占领军下令关闭和清理战时变成军需金融机构的特殊金融机构,把它们部分转化为商业银行(称普通银行)和债券发行银行。1947年前后,随着国际形势的急剧变化,美国对日政策由限制改为扶植和利用,日本政府立即着手恢复了以城市银行为中心的金融中枢,并成立了“金融制度调查会”,由金融界、学者、产业代表18人组成,着手调查和设计日本金融制度。在学习欧美先进银行制度的同时,日本根据本民族的历史传统和特点,很快重建了一个相对完整并适应日本经济发展需要的银行市场组织体系。从规模经济的角度来讲,日本银行业市场组织结构的特点是:
1.鼓励分工范围内的竞争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急需巨额资金恢复和发展经济,日本选择了按不同产业和信贷条件分门别类设定各有业务范围、服务于不同对象的专业化银行制度。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人为构造的专业银行组织结构分工之细,举世罕见。然而,这里特别要指出的是,日本在设计专业分工银行制度时,并没有忽略保留竞争机制,在每类专业分工领域内都有一定数量的金融机构,以维护自觉提高经营效率的竞争环境。银行体制强调分工领域内的竞争,既保证专业分工的金融技术效率,又保持竞争效率。
2.具有规模效率的大银行和区域性灵活发展的地方银行并存
日本银行业的集中程度较高,我们以三类商业银行的机构分布和业务占比指标来看,1998年在全国154家商业银行中,13家城市银行的平均网点达235个,资本比重达63.7%,存款占比为58.1%,贷款达62.0%。但日本银行业的垄断并不是自然形成的,它带有很强的人为干预色彩,政府不断运用法规和措施限制全国大银行的兼并。二战期间,日本政府就确定了“一县一行”的方针。另外,地方经济在日本经济的高速发展中的作用十分突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采用地方分权制,建立了地方自治的行政体制,地方财政比较重要,地方金融活跃,地方银行与地方企业和公共团体关系十分密切,从而加大了地方金融机构的意义。日本很多地方银行作为地方公共团体的指定金融机构,在全国47个都、道、府、县中,有41个县的金融事业掌握于地方银行,而以城市银行为指定金融机构的只有6个县。这样就形成了全国性的、众多分支机构的、具有规模经济的大城市银行与众多区域性的、灵活性很强、地方色彩较浓的地方银行并存的格局。
(二)历史形成的主银行制与范围经济
日本银企关系以其“主银行制”(themain bank system)而闻名于世,它指日本银行与企业通过产权联系形成的一种机制安排。在传统上,日本许多企业会与某家银行有密切联系,银行往往是一家企业的股东,同时也是这家企业的最大贷款人,为其提供资金转划和清算等金融服务,甚至派人在企业担任领导。日本的主银行制曾被认为是一种成功的机制安排,它在促进日本经济增长的同时,也扩大了银行业务范围,并保障了银行效率的质量。它被日本经济学家概括为四种功能[20]:
1.内含保障作用(implicit insurance)
这一假设由Nakatani于1984年提出。他的研究发现,有主银行的企业的经济指标波动性比较低,如利润率、销售率等。由于主办银行根据销售波动周期调整贷款利率,把对联系企业贷款的利率与信贷资金成本波动相隔离,使企业的利润稳定,从而也保障了银行的本息偿还稳定。
2.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alleviation of information asymmetric problem)
这一假设由Myers和Majluf于1984年提出。他们认为银企之间疏远的关系会由于信息揭示问题而同时降低银行和企业的效率。主银行制有助于降低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的负面效应。(www.xing528.com)
3.降低困境中企业的成本(reduction of the cost of firm’s financial distress)
企业的生存与外部融资条件有密切联系,企业在财务出现问题时,会本能地淡化困难程度,以取得银行贷款。主银行制度可以使银行了解企业财务真实信息,及早采取措施,从而可以降低企业财务进一步陷入严重经济危机时给银行带来较高的挽救成本。主银行制还可以使银行在其他方面减少企业财务困境的成本,其中最重要的是合作行动的问题,如债务重组、债务本息的部分减免、援救工作等。由于主银行往往是最大的债权人,并着眼于长远利益,故最有威望充当协调人,使众多债权人以最有利的方案合作行动。有统计表明,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企业陷入财务困境后的恢复情况来看,有主银行的企业状况要好得多,倒闭率较低。主银行在帮助有联系企业的同时也为自己争取到了将来稳定、忠诚度好的客户。
4.有效和低成本的公司监督(effective and costlessmonitoring)
银行对工商企业客户的信贷监督是要付出成本的,银行对企业贷款质量的保障不能指望信用合同,更重要的是对借款企业经营状态的密切监督,因为企业的信用状态和经营状态是动态变化的。日本银行与企业的相互持股,使监督的利益相关度提高,因此,信贷监督的成本下降。日本银行往往派人在联系企业参与董事会,出席企业重要的管理会议,参与重大决策,了解真实情况,这种内外结合的监督的效率和准确性被证明是很高的。
(三)主银行制的优劣之争
日本主银行制所建立的长期稳定银企关系不仅使银行获利,而且也给工商企业带来巨大利益。20世纪80年代以前日本经济高速增长和经济、金融体制长期稳定并存的奇迹,其中包含着日本主银行制所产生的效应。著名日本经济研究学者在其著作《日本主银行体制》中给出了三点正面评价:第一,日本的主银行体系在许多方面,尤其为大型企业有效配置资源是成功的典范。这种模式特别适合许多发展中市场经济国家和转轨中的社会主义经济国家。第二,日本银行的模式是微观性的。有鉴于现实市场是不完全的,也不可能是完全竞争的,因此该模式是一种低成本、有效率的解决不对称信息问题的制度性安排。第三,日本的主银行制最突出的特点是它将对陷入困境的大型企业进行重组作为自己的核心功能,这为银行带来可观的成本,已被证实是一种低成本有效的重组机制”。[21]但20世纪80年代以来,日本大企业开始大幅度降低对主银行的借款依赖强度,而同时增加对外发行证券融资。这种现象提出一个问题,如果日本的银企关系对双方都有利无弊,企业显然不会改变融资结构。日本经济学家Hoshi,Kashyap和Scharfstein的归纳性研究提出假设,日本现代主办制式的银企关系对企业构成了一些隐含的成本[22]:第一,监控成本。联系企业时常感觉到,向主办银行融资受到了太多的监控,远不如发行公司债自在,在没有银行监督情况下,公司信息处理的空间更大。第二,目标成本。企业经理感觉到,银行往往要求企业过多地按银行的目标行事,而较少考虑企业自己的目标。第三,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冲突成本。日本一些企业家抱怨,当主办银行影响力太大时,联系企业的管理人员就可能把工作重心更多地放在满足债权人的利益上,而较少注重股东的利益。例如,银行联系企业的财务结构可能较多呈现向银行借款而不是成本最小的组合。有主银行的企业在投资决策上会过分谨慎或保守,极少涉及较高风险但回报潜力极大的投资项目,因而利润率会低于其他企业。任何理论假设都需实证证明,日本经济学家Nakatani于1984年对比了有主银行的企业与没有主银行的企业,两组企业的利润没有发现明显区别。1994年经济学家Weinstein和Yafeh的研究再次证明两者的利润率无大差别[23]。在任何社会中,权利和责任相辅相成,企业有向主办银行随时获取贷款的权利,就有接受银行真实和严格监督的责任。企业作为债务人逃避监督属于本能的利益趋向,但日本的主银行制的严格监督有效起到了制约作用,不仅保障了银行效率的质量和社会存款人的利益,从长远来讲也是保护了借款企业的利益。
日本经济从20世纪70年代高速起飞,创造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奇迹,但日本经济的过度扩展和房产业、股市上的巨大资产泡沫,也为日本经济大衰退埋下了伏笔。20世纪90年代日本经济泡沫的破灭立刻带来了银行业的灾难。1997年11月,排名日本城市银行第20名的北海道拓殖银行因巨额不良贷款宣告破产,几乎同时,日本最大的投资银行山一证券被美林兼并。这两家巨头的倒闭在日本引起金融恐慌,信奉了50多年的“银行不倒”的神话就此终结。日本政府和金融界猛然惊醒,开始解决银行业巨额不良贷款,但为时已晚,且给经济“雪上加霜”。银行普遍“惜贷”,中小企业纷纷倒闭,失业增加,不良贷款继续增加,整个信用体系步入恶性循环。1998年5月,日本长期信用银行(简称长银,在日本当时排名第19位)处于破产边缘,在政府救助后仍难维系,8月破产。为了避免大型银行倒闭的连锁反应,政府连续公布了《金融健全化法案》和《金融再生关联法案》,其目的在于通过宣布对困难银行的存款者利益实施保护和对陷入财务困境银行实施国有化来稳定市场信心,遏制金融危机势头。1998年11月日本三大长期信用公司中有两家被收归国有。至此,日本银行业与日本经济一道一蹶不振,陷入长达十几年的低迷状态。
一度对日本经济高速发展做出巨大贡献,被许多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亚洲国家视为楷模的日本银行业陷入如此窘境,人们开始了对日本经济发展模式和银行业模式的质疑和“拷问”。有人将20世纪90年代日本泡沫经济的破灭归罪于日本银行与企业密切的股权联系,但这种观点过于简单。日本20世纪90年代经济危机原因很多,从银行方面来讲,是由于其宽松的抵押政策和投资失误,在资产价格全面下跌时,作为贷款担保的抵押品的价格同时下降,借入者无法偿还借款,抵押品的缩水顿时使银行贷款变为坏账,并导致全国性债务紧缩。然而,这仅仅是问题之一。在总体经济发展上,导致日本泡沫经济破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是没有控制好房地产和股票等资产价格的疯涨,结果当房价和股价大幅度下降时,日本的银行为了防范风险,不得不全面收缩信用,从而进一步导致全面经济萎缩。另外,20世纪80年代中期后日本没有控制力下的金融自由化、长期低利率、泡沫经济、国内进出口贸易和经济结构失衡、对金融业的过度保护等,都应该对银行业这场灾难负责。
日本经济从20世纪90年代到2010年,国内市场长期低迷,整体发展缓慢,经济增长疲弱,陷入了“失去的20年”。2009年至2017年,日本经济有所回暖,实际GDP年均增长0.88%,占GDP约60%的私人消费年均增长0.53%,投资年均增长0.24%,贸易出口年均增速为1.93%。但2008年至2018年,由美国次贷危机所引发的全球金融和经济危机爆发,使得刚有起色的日本经济再次遭遇困境。为了刺激经济,避免再次陷入困境,日本中央银行推行量化宽松政策,国内存贷款息差极低。特别是2016年1月开始实施的负利率政策,使得银行业短期利率、中长期利率乃至长期和超长期利率都大幅下降。2016财年日本银行业长期和短期新发生贷款年化利率已分别降至0.68%和0.73%,日本大型银行平均利差已下降到1%以下。但是,发生在20世纪90年代的日本经济崩盘时各商业银行对企业极为严苛的“慎贷行为”,使日本企业至今仍谈虎色变,不相信银行,普遍流行“现金为王”的资金管理理念和做法,自有资金持有比率很高,不愿向银行借款。日本央行所释放的流动性也就未进入实体经济中,各大银行只得将资金以超额准备金的形式存放在日本央行账户上。
由于日本属于“银行导向型”经济模式,资本市场并不发达,上市企业并不太多,交易规模一度很大也是因为日元大幅升值所致。然而,日本却出现了过度银行化。日本法律允许实体企业投资设立银行子公司,造成日本金融机构密度过高,呈现“过度银行化”特征。据统计,2015财年日本每万平方千米的金融机构网点数接近3000个,在主要发达国家中居首位。由于当地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外资银行本地化程度普遍较低。目前除了部分中资金融机构外,绝大部分在日的外资银行均已退出零售业务。
面对激烈的国内经济环境,日本三大金融集团只得向海外发展,尤其是2008年金融危机以后,欧美大行海外业务收缩,日资银行则抓住机遇向海外拓展,其在全球银行业国际授信中的份额直线上升。2016财年日本三大金融集团的海外业务收入平均贡献度已接近总收入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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