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生活在规则纵横的社会,试图以规则划清善恶的界限;
我们希望规则能被自觉遵守,以期获得内心与外界的平和;
但我们发现,规则时时被违反,烦恼处处在缠绕。
——学生逃课,乘客逃票,罪犯逃跑。
——米店短称,布行短尺,酒庄短量。
——嚣者霸村,狂汉霸市,恶人霸道。
……
这样的行为不胜枚举,或主动出击,或默守放任,它们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空间违反道德、违反操守、违反法律。这些行为表现在社会学中被称为越轨。杰克·D·道格拉斯、弗兰西斯·C·瓦克斯勒在《越轨社会学概论》中对越轨作了如下定义:“我们从这个表面上的定义,把越轨规定为某一社会群体的成员判定是违反其准则或价值观念的任何思想、感受或行动。”[1]《辞海》则将越轨解释为:“对人们共同遵守行为规范的违反。视具体文化而定,在一种文化看来是越轨,在另一种文化看来可能是正常。依程度轻重,分为:违反风俗的行为;违反纪律的行为;违反道德的行为;违法行为;犯罪行为五个层次。”[2]因此,越轨行为是对共同遵守的社会规则的违反,具有从轻到重的层次性。
生活在社会中的人们总会遇到或轻或重的越轨行为,但他不可能遇上所有的越轨行为。因此,每个人都只在有限的认知里揣度越轨,在繁多的越轨行为面前感到茫然无助。(www.xing528.com)
有一个地方汇聚了不同种类的越轨主体,他们因为违反法律而被限制人身自由。
在这个地方,他们并没有停止越轨行为的表达,而是在狭小的空间里继续着突破规则的行为。
在这个地方,他们的越轨行为如釜底游鱼,一览无余。
在这个地方,人们能看到越轨行为的朴素形态,找到越轨的模型。
这个地方是监禁社会,名叫“丛棘岛”。
[1][美]杰克·D·道格拉斯、弗兰西斯·C·瓦克斯勒:《越轨社会学概论》,张宁、朱欣民译,河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1—12页。
[2]夏征农、陈至立主编:《辞海》(第六版彩图本),上海辞书出版社2009年版,第28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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