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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领导职位设置及其对扫黑除恶斗争的贡献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领导职位数设置为检察长1名,副检察长3名,政工科长按同级院副职配备,派驻纪检组长1名,按同级党组副书记配备。2018年12月20日,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对香格里拉市第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公诉自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统筹安排,迅速行动。

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领导职位设置及其对扫黑除恶斗争的贡献

【综述】2018年,香格里拉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和执行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深化司法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领导职位数设置为检察长1名,副检察长3名(其中1名为非党女性副检察长),政工科长按同级院副职配备,派驻纪检组长1名,按同级党组副书记配备。设有办公室、政工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控告申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刑事执行检察局、法警大队、技术科、纪检组、人民监督员工作办公室、驻建塘镇检察室、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中心14个内设科室。全院有政法专项编制37名、地方工勤编3名;实有检察人员36人,男性检察人员13人、女性检察人员 23人;藏族17人、纳西族7人、汉族5人、白族2人、傈僳族3人、彝族2人;党员23人,非党13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2人(含硕士研究生3人),占全院总人数89%;副科以上有15人,占全院总人数42%。

【批捕起诉】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两抢一盗”、涉毒涉赌、故意杀人、涉众型经济犯罪等严重危害群众安全以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6件88人,依法批准逮捕35件70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06件156人,依法提起公诉116件169人(含上年结转16件27人),报送上级检察机关6件6人,同意移送机关撤回案件4件4人。在所受理的案件中,破坏森林资源、盗窃、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发案数仍占多数,团伙性犯罪较之去同期有所上升,虚开增值税发票、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破坏市场经济犯罪日益凸显。

2018年12月20日,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对香格里拉市第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公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统筹安排,迅速行动。先后制定相关方案,树牢底线思维,牢记“依法”二字,强化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发挥好审前程序中的主导作用,主动与相关部门衔接配合,统一认识,解决分歧,突出打击重点,在稳、准、狠上下功夫,依法对1件3人涉及恶势力犯罪提起公诉,审判机关已作出有罪判决,同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深化严审细查,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等工作机制。

【公益诉讼】以突出“保护良好生态”“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构建“美丽、健康香格里拉”为工作重点,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加强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分工协作,全年共办理18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1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向市林业局、水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9份,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拓宽检察监督工作新亮点,开展金沙江流域香格里拉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全面实行“补植复绿”恢复性司法措施,促进生态修复,保护好香格里拉的蓝天碧水,以“四个最严”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刑事政策】树立和秉持“谦抑平和”理念,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1件18人;完善检调对接机制,对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的轻伤害、交通肇事等轻微刑事案件作出相对不起诉8件9人。在未成年人涉罪案件中提起公诉4件5人(追诉1人),相对不起诉2件2人;开展“拒绝校园欺凌、预防校园暴力、争做阳光少年”为主题送法进校园活动3次。

【法律监督】坚持追究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监督违法与维护司法权威并举。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及审判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件、撤案1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8份、检察建议7份,发出追捕意见书4份,追诉遗漏罪犯3人,因证据不足作出存疑不诉4人;发出纠正审理违法通知书5份,抗诉1件;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全年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5件,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件,支持起诉1件,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的监督案件20件,发出检察建议20份;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1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5件,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查9次,提出纠正意见4份,开展社区矫正执法专项检查3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检察建议2份,监督收监执行2人。

【外部监督】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制度,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的特殊监督作用,邀请参加庭审观摩、送法进校园、检察开放日等活动。系统梳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制定分工方案推进整改落实。深化检务公开,全面升级检察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通过案件信息公开、“两微一端”等形式,保障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案件管理】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建立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平台,全部案件质量评查、流程监控为手段,廉政风险防控为载体的监督管理新模式,对25件案件发起流程监控,提供律师阅卷25件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9条,对符合信息公开条件的案件公开率达到100%。

2018年7月4日,市检察院检察长一行到东旺乡开展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检查

平安建设】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首位,以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为着力点,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在“3·14”、虫草季及敏感案件宣判执行等关键时段,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三同步”原则,先后抽调20余名检察人员深入一线开展法律政策的宣传教育及维稳安保等工作,及时疏导化解矛盾纠纷。

依法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完善“一体四翼”刑事申诉检察工作格局,全力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贯彻落实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待等制度,坚持有访必接、有诉必理,注重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审查受理民事监督案件7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件,发放救助金2万元;接待相关案件群众来访200余人次。并与市司法局联合成立法律援助中心检察工作站,拓宽法律援助服务渠道。

【脱贫攻坚】围绕市委《2018年“决战深度贫困、决战全面摘帽”工作方案》和“全市深度贫困和全面摘帽决战年”的各项安排部署,找准检察工作切入点、着力点,与服务精准脱贫、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大对扶贫领域各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下派4名干警驻守扶贫点,帮助抓项目,促生产,解决实际困难。经多方争取到资金40余万元,助力精准脱贫攻坚工作。

【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优化体制机制、优化组织管理、优化检察队伍,深耕检察主责主业,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

统一思想、明确思路,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落实。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确立了与工作职责、业绩相联系的检察官绩效考核工作机制,激发检察官规范司法、文明执法的内生动力,让办案周期缩短,办案质量和效率得到提高,司法公信力得到提升;推进内设机构实质化改革,合理确定整合后的机构职能职责,科学配置人员;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首次开展了2名检察官的补选考核工作,认真落实按期晋升与择优选任相结合的晋升机制,用好统一聘用书记员政策,缓解人力资源不足。科学合理设置三类人员考评内容,充分发挥考评激励作用,通过对工作的量化推动绩效考评标准化。严格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全年共办理51件,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讨论案件5件。认真落实捕诉一体化办案方式,全力办理康德基金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重大敏感案件,积极适应办案方式变革。

加强与监察委的协作配合。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主动适应监察委办案工作新模式,建立职务犯罪证据标准指引和协作衔接机制,配合支持反腐败斗争,受理监察机关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1件为州院交办),在办理过程中实行提前介入流程和捕诉一体化办案模式,提升工作效率。(www.xing528.com)

2018年11月8日,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民法院同庭审理香格里拉市监察委移送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

【智慧检务】推进智慧检务建设。牢固树立发展新理念,坚持科技引领、信息支撑,全面推进现代科技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建成了数字化智能检委会会议系统、涉案财物管理系统以及第二视频会议室。推进12309平台功能转型升级,由原来单一的案件管理受理大厅改造升级成集控告申诉、案件管理、检务公开、检察宣传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性服务中心。加快电子检务工程建设,检答网、案件质量评查、绩效考评等系统上线运行,推动改革形成的制度机制数字化、流程化,发挥其规范司法行为与提高办案效率的双重功能。

【队伍建设】抓政治建检凝心聚力。按照“五个过硬”的检察队伍建设新要求,组织全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主题学习教育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基层党建巩固年”活动,开展入党宣誓、“国家宪法日”宣誓等活动。全院集中学习26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9次,并组织全院党员通过两微一端等媒介在线上开展学习活动,创新教育载体,丰富教育内容,着力解决政治理论学习走过场、碎片化、融会贯通不够等问题,教育检察人员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本领,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实际成效。

抓从严治检正风肃纪。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完善责任清单,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考核,以清单明责任,以监督考核促落实。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落实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强化党性教育和党性锻炼,推动党员干部队伍纯洁性和先进性建设。为创新管理机制,制定和完善了《内部控制管理手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会风会纪管理规定》等管理机制和制度。结合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的“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开展警示教育17次,廉政谈话24人次;以高检院系统内延伸巡视、省院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及肃清“余毒”专项检查为抓手,对党的领导弱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落实等问题,狠抓教育、管理和监督,推动党内政治生活更严、更实、更生动、更接地气,着力克服衙门作风、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机关病,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

抓学习兴检固本培优。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型检察机关活动,根据省院、州院以及对口支援单位安排的培训计划和内容,突出岗位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参加专项业务技能教育培训共计40余人次。不断完善系统内干部交流使用机制,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州院下派3名检察人员到香格里拉市院挂职锻炼

【检务保障】为检察业务的顺利开展,将原来单一的案件管理受理大厅改造升级成集控告申诉、案件管理、检务公开、检察宣传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性服务中心——12309服务中心;装修升级办公室,扩大院内绿化面积等,给职工营造舒适、优美的办公环境;新增购置了相关专业设备及办公设备;严格落实财务管理、装备保障、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措施。年内共编写简报82期,草拟、审核、印发本院公文及各种材料200余份,做好文书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立卷,做到资料齐全、目录清楚、装订规范、保管有序。并按照保密制度的要求,认真做好档案借阅、利用工作,全年没有发生文件丢失和泄密事件,文秘后勤保障工作稳步推进。

援藏帮扶】2018年,检察受援工作稳步推进。香格里拉市院在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和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帮助下,互派干警交流学习30余人次,争取到援藏资金35万元。

【表彰】2018年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云南省文明单位”;2月,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扶贫工作队被香格里拉市委、市政府评为“2017年度香格里拉市脱贫攻坚工作先进驻村工作队”;5月,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赵有新同志家庭被评为香格里拉市“五好文明家庭”;6月,梁建国同志被香格里拉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个人”;9月,市检察院被评为香格里拉市“市级园林单位”。

【大事记】2018年2月2日,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大会。

7月25日,迪庆州州委书记顾琨到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扶贫挂钩联系点东旺乡新联村检查指导脱贫攻坚工作,并通过召开座谈会、入户走访等形式,询问和督查了脱贫攻坚成效、产业推进、集体经济等工作。

7月30日,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卫国、副检察长杨利民等一行4人在迪庆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凯石陪同下莅临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指导援藏工作。

10月22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敏亚带队援藏调研组一行8人到香格里拉市院对接援藏工作。

11月8日,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蒋培源和市人民法院院长李学全同庭审理香格里拉市监察委移送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

12月20日,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初某、七某甲、七某乙等三人涉嫌强迫交易罪一案,在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本案系自香格里拉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以来该院提起公诉的第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2018年12月4日,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到月光广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鲁茸江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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