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市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为代表服务的意识,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有效发挥了代表服务改革发展、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作用。
提高代表履职能力,规范履职管理。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代表培训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深入乡(镇)组织开展州、市、乡(镇)人大代表集中培训,帮助代表了解掌握人大工作的基本知识和脱贫攻坚相关知识,全年共培训人大代表349人(次)。积极安排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基层代表参加上级人大组织的履职能力提升培训,全年共派出21人(次)赴北京、深圳、广州等地学习考察;为代表征订《云南人大》等资料和书籍,让代表掌握人大工作动态。围绕精准扶贫工作,深入走访、了解联系代表的履职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全年共邀请代表36人(次)列席相关会议,参加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帮助代表找准履职着力点,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加强代表履职管理,健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群众的“双联”机制。完善代表联系选民和接受选民监督机制,使代表的履职情况置于选民的监督之下。完成省、州、市三级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入网工作,推进基层代表履职平台建设,不断提升代表履职学习、联系选民、开展活动、沟通交流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代表“进入”和“退出”机制。全年补选州级人大代表2名,市人大代表4名,及时研究批准司法部门对代表因违法而执行的司法强制措施,对不合格的代表责令其辞去代表职务,有效维护了人大代表形象,增强了代表自律意识。(www.xing528.com)
激发代表履职活力。常委会始终将代表满意、群众认可作为办好议案、建议的第一标准,进一步改进办理方式,加大督办力度。常委会把督办代表议案建议与推动相关工作结合起来,对议案和重点建议采取常委会主任领衔督办、常委会副主任分工督办、常委会机关各委(室)对口督办和常委会集中督办的方式持续跟踪落实。市二届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案108件交由28个部门主办,交办率为100%。截至2018年9月,所有建议案全部办结,办复率100%,满意率为99.1%。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激发了代表多提建议、提好建议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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