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区公约
城市社区公约指的是由特定城市社区区域内全体居民自主制定,并且在日常生活中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体系,其内容包括道德规范和法律层面上的权利义务分配规范,属于民间法范畴。社区公约虽然不属于法的渊源,但是能够在化解社区纠纷的过程中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在我国,法的渊源基本局限于国家法,社区公约难以获得与成文法规范相匹敌的地位,处于比较尴尬的地位。
经过对湖北省十个城市社区的调研之后,本文归纳出社区公约的几项特征:(1)非强制性。相对于国家强制执行力保障的成文法规范,社区公约的执行并没有公权力强制保障,主要靠居民心理认同和自觉维护。(2)具体性。不同社区甚至不同的小区都有自己的社区公约,不同类型的社区所具备的社会经济条件、人口因素、历史传统因素等都深刻地影响了社区公约的内容和形式,例如村改居社区的社区公约需要具体规定村改居过程中的土地政策和补助条件。(3)在内容上道德内容居多:社区公约集中反映居民的传统道德意识,同时起到了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的作用。
2.社区纠纷解决机制(www.xing528.com)
湖北省城市社区以老旧小区居多,非商品房比例较大,多为20世纪公房改革后获得私产权的城市社区房屋。本次社区调研发现,城市社区治理过程中出现了多种类型的纠纷,而且由于老旧小区硬件设施水平较差、居民年龄结构老化和房屋老化等,纠纷过多与难以解决已经成为社区稳定的较大影响因素。调研团队对湖北省武汉、仙桃、荆州、宜昌四地级市的十个城市社区居民进行了问卷调查,其中第8题的统计数据显示,接受调查的居民中有51.81%的人认为社区基础设施陈旧老化,有18.07%的居民认为社区纠纷解决不及时是所在社区当前所面临的问题。而调查问卷第12题(多选题)询问居民在社区中经常出现的纠纷,83名受访者中只有22人表示没有什么纠纷,而受访者选择的社区纠纷类型在频次上由高到低分别是环境卫生纠纷、家庭纠纷、高空抛物纠纷、噪声扰民纠纷、宠物纠纷、物业纠纷、公共场所占有纠纷以及形势纠纷。可见社区纠纷类型多样数量繁多,以日常生活纠纷和民事纠纷为主。
湖北省城市社区纠纷解决机制主要呈现多方互动与道德调解方式为主的特征。道德调解为主的调解方式具有浓厚的道德色彩,在老旧小区为主的城市社区的调解效果较好。在老旧型社区,老人和孩子居多,而多年来的普法教育并未让社区居民中的大部分人熟悉法律,人们所熟知的仍然是道德规范,往往只在启动诉讼程序时才会去学习或咨询法律知识。调查问卷第16题询问了社区居民关于社区普法宣传的效果,其中有36.14%的受访者表示“有,效果很好,增强了居民的法律意识”,42.17%受访者认为“有,效果一般,居民参与少”,而有21.69%的居民表示没效果。另外调查问卷18题调查了社区居民对社区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其中表示非常了解的受访者仅占22.89%,而表示“一般了解”和“不清楚”的受访者分别占45.78%和31.33%。
社区纠纷解决机制以调解为主,而调解工作又分为社区正式调解和邻里非正式调解两类。当社区纠纷发生后且纠纷当事人中有一方或双方有意愿进行调解,社区居委会会派出网格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上门进行调解。当然在例外情况下,由社区里有道德威望且具有调解经验丰富的居民主持的邻里调解有可能产生比网格员上门调解更明显的作用。不过,社区调解不可能解决所有社区纠纷,这仅是纠纷解决的非公力救济途径,当纠纷当事人未选择通过社区进行调解或者少数纠纷无法通过调解解决,可能会选择公力救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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