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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的演进:再次审视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社区”在如今的中国,尤其是对于生活在城市社区的人们来说是非常熟悉的词语,但是该词语背后的渊源和含义却鲜少被深入普及。在整体把握和归纳城市社区治理模式演进脉络的基础上,若能结合历史和社会环境背景检视其背后法理,则对研究湖北省城市社区治理法治化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的演进:再次审视

“社区”在如今的中国,尤其是对于生活在城市社区的人们来说是非常熟悉的词语,但是该词语背后的渊源和含义却鲜少被深入普及。其实“社区”并不是中国本土概念,而是西方社会学的一个基本概念,最早源自1887年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出版的著作Gemeinschaft Und Gesellschaft(译为《社区与社会》)中的“Gemeinschaft”(那些具有共同价值取向的同质人口组成的、关系密切、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抚、富有人情味社会关系和社会团体[3]),后经美国学者翻译成英语“Community”(过去翻译成“社会”),19世纪30年代费孝通等一批青年学者,为了区分“Community”和“Society”(均译为“社会”,基于美国社会学家帕克人际关系理论:“Community”强调利害关系,“Society”是指痛痒相关、荣辱与共的道义关系),对“Community”创立了一个新的词义“社区”。后来这个译名在中国学界沿用至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以来,随着对外开放和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国各省市城市的市民人口显著增加,社区已经成为人们的基本生活场所,也成为政府管理和居民自治的重要领域,城市社区治理更是成为社会治理乃至国家治理的基础单元,对维持社会秩序稳定和人民生活安定具有重要意义。在整体把握和归纳城市社区治理模式演进脉络的基础上,若能结合历史和社会环境背景检视其背后法理,则对研究湖北省城市社区治理法治化具有重要意义。(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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