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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基本理念的优化确定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就现在和未来而言,立法者要着重考量土地增值分配的公共利益机制,一方面要站在有利于城市发展进步的角度,建立一种人们普遍认同的可持续利用价值观;另一方面需要考量在政府、市场以及被拆迁人之间建立何种土地增值分配的机制。

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基本理念的优化确定

在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法律规范及其实践过程中,由于缺乏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的动机及其有效利用机制。尽管大量的研究表明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着重于公民个体。但事实上,城市房屋拆迁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立法者、政府、开发商、被拆迁人,甚至包括银行在内都没有对土地增值分配形成一个理念,造成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缺乏到底是基于所有权,还是基于土地使用权的认识,自然也对土地增值补偿缺乏清晰的认识。就被拆迁者而言,他们坐地起价,希望在城市拆迁中能一夜暴富,这事实上增加了城市房屋拆迁的难度,不利于城市公共建设;就政府而言,他们希望按照退还土地出让金的方式开展,也就是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完全偏向于公共利益,也就是政府收益;就开发者而言,他们希望所有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都能在政府层面得以解决,要求政府不断地向被拆迁者施压,使他们与被拆迁者之间有一定的谈判资本。作为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国家,城市土地增值收益本身源于全民利益,理应归为全民所有,就应该满足绝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问题在于,政府虽然代表着公共利益,但以目前的财政体系,政府经济人身份凸显,必然导致其在土地开发中看中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公共利益很多时候成为挡箭牌。当然,开发商更是看重政府这一点,通常与政府合作一起来侵蚀全社会的土地利益。所以,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法律机制的核心理念必须要基于物权的理念,让公民个体直接参与分配土地增值。

不得不承认,现有的立法理念远没有关注到城市房屋拆迁、土地增值分配的复杂性和多维性。就现在和未来而言,立法者要着重考量土地增值分配的公共利益机制,一方面要站在有利于城市发展进步的角度,建立一种人们普遍认同的可持续利用价值观;另一方面需要考量在政府、市场以及被拆迁人之间建立何种土地增值分配的机制。本文认为,一个科学、公平的土地增值分配理念在城市拆迁补偿,甚至城市建设过程中都将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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