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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久历史习惯的长远影响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房产税作为典型的财产税,自古以来便是我国的财政收入之一,其课征历史久远。从古至今,我国房产税征收以城市地区为主,乡村建造的房屋并不在政府的考量范围之内。房产税并非在我国古代昙花一现,在现代,税法中仍有房产税的一席之地。国务院发布的是行政法规,房产税的性质要求其应当以法律的形式出现,这正是我国房产税的不足所在,也是广大纳税人反对的原因。鉴于此,我国有必要制定房产税法。

悠久历史习惯的长远影响

房产税作为典型的财产税,自古以来便是我国的财政收入之一,其课征历史久远。从古至今,我国房产税征收以城市地区为主,乡村建造的房屋并不在政府的考量范围之内。《周礼》中记载着“掌管廛布千泉府”,廛布是周代官府征收的商贩存货邸舍和居住房屋之税,标志着我国征收房产税的开端。唐朝对于房产税的征收更加合理,开展“间架税”,且制定了间架税的征收办法,对房屋分级,等级越高者税负越重。清朝则改变了唐朝时房产税受制于中央的历史,使得地方有权设立税收,出现了各地税收相交的局面,宛平两县的钱面行税、钱塘的间架税以及江宁的市廛输纱。房产税并非在我国古代昙花一现,在现代,税法中仍有房产税的一席之地。20世纪50年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刚刚成立,便决定对于城市的房屋征税,这是我国现代房产税的雏形。到了1973年,出于简化税制的目的,更为了进一步提高税收效率,国家决定将企业需要缴纳的城市房产税和工商税合二为一,只对有房产的个人、外国侨民等私人征收房产税。以上时期的房产税只是强调实践,并没有制定统一的法律加以管制,为了让房产税有法可依,1986年国务院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该条例沿用至今。国务院发布的是行政法规,房产税的性质要求其应当以法律的形式出现,这正是我国房产税的不足所在,也是广大纳税人反对的原因。鉴于此,我国有必要制定房产税法。(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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