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家庭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家庭教育不成熟,教育改革发展也会步履蹒跚。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有着共同的目标,就是人的成长和发展,但是由于教育对一个家庭来说不仅体现为子女的健全成长和能力培养,还有个人社会地位的实现,还有对公共资源的占有和实际利益的获得,要求教育公共服务既体现公平、权利等价值,又要让个体在教育发展中有获得感,所以教育改革和发展不得不面对复杂、多样的家庭的利益诉求,如何满足这些诉求,就不是仅仅站在国家立场所能达到的。
中国教育发展成就巨大,改革却相对滞后。近三十年来的教育发展成就堪称世界奇迹,我们用最短的时间在占世界五分之一人口的国家普及初等教育及中等教育,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教育条件的改善也是翻天覆地。但是,教育改革的进步并不大,老百姓对教育的满意度却降到低点,家长们在教育方面的焦虑感前所未有。今天我们说教育改革进入“深水区”,也可以理解为教育改革对社会的承诺并没有兑现,高考制度、高校招生制度改革并没有减缓教育的过度竞争,课程改革并没有让学生的学业负担更轻松,教育改革在调整不同阶层利益方面显得力不从心。
家庭把子女教育权利让渡给政府,对教育的关注点却集中在个人的教育获得上,政府从国家、民族、未来及青少年健康成长出发提出那些宏大理念实施教育改革,却不是家长们所关心的重点,在教育的利益实现上,政府和家庭往往表现为相互割裂、对立的立场。所以,在家长眼里,政府三令五申的学生“减负”问题并不重要,自己孩子是否能够获得群体的竞争优势才更为关键;政府推进教育的均衡发展、机会均等并不重要,自己的孩子如果能够比别人享受更多的优质教育资源才更为关键;国家需要什么样的优秀人才并不重要,自己的孩子能否通过努力谋取更高的社会地位才更为关键;政府希望孩子全面发展,自己的孩子如果学业成绩没有提高,其他所有则显得无足轻重。一些地方发生的因高校招生计划问题引发家长集会的事件,充分说明这一现象。也许,必须通过改善家庭教育,为国家教育改革赢得空间。
中国人的历史传统中对家庭教育的重视程度远远高于西方国家。西方社会源于城邦,社会生活的基础是贸易活动,家族的稳固性相对较弱,子女成年后很快便会从家族中独立出来。而中国社会源于农耕文明,安土重迁,社会结构也以血缘为基础的宗族社会为核心,四世同堂、五世同堂的天伦之乐是一种家族和个人的理想。家族成员的教育也被看成是一种荣誉荣耀,中国的家训文化也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也正是这种家族规训的约束成为个体发展的负累。近代以来,当西方的个人主义思想浸入,青年人一度将摆脱家族约束、破除传统礼教作为一种进步。新中国成立以后,暴风骤雨般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变革让传统家庭模式遭受冲击,家庭从以血缘伦理为凝聚的社会细胞,变成了以经济目标为凝聚的合作体。以财富累积为主要目标,家庭在传统意义上修身齐家的道德教化功能荡然无存,当我们今天重提“家风”“家训”时,很多人表现出一脸茫然,这在传统家庭中是大逆不道的事情。
以经济纽带为基础的家庭,对教育的诉求表现为功利性和占有性。教育成为实现个人利益的途径和场所,家庭追求的是自己的子女在教育中如何占有更优质的教育资源、更有利的机会优势,从而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通过个人的努力、竞争如何获得更高的社会地位。而在这一过程中家长更关注自己的孩子如何出类拔萃,如何在同学竞争中获取并巩固地位,拼掉其他同学。我认识一位家长,孩子学习成绩优异,每次考试都是年级第一。有次考试结束后他仍叹息,问其故,答曰:“唉!微弱胜出,拉开第二名的差距还不够大……”一声叹息中我看到的是家长对教育资源的功利性占有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教育资源占有性成为一种价值观,受教育者会把公共教育服务看成仅服务于个人实现利益最大化的工具,至于教育改革所倡导的公共价值,则视而不见,将私人利益看得高于一切,而教育要改革就会涉及利益调整,一旦触及部分人的利益,就会受到重重阻遏。从社会的共同价值角度来看,这种资源占有性的教育,使得个体的受教育过程成为一种投入产出的投资行为,家庭和子女在受教育方面的努力程度、金钱投入、时间消耗等都要有一定的回报,否则就会产生被剥夺感。个人与学校之间的关系也由一种托付关系变成等价交换的关系,如果受教育后不能得到相应的职业、地位的期许,就会于心不甘。传统意义上接受高等教育带来的个人荣誉、文化滋养以及知书达理、格物致知、生命意义等非功利性因素已经荡然无存,接受了高等教育,却变成钱理群教授所言的“精致的功利主义者”。占有成为社会精英价值,往往会表现为对公共利益的漠视,崇尚“丛林法则”,把公共生活也看成是争夺个人利益的场域,在这种争夺中表现得缺乏公共理性,不择手段。而我们在建设现代文明社会的过程中,这种观念是一种极大的危害。
从某种意义上讲,教育改革的一些策略对这种占有性的功利主义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学校之间竞争激烈,要么表现在对国家政策资源的占有,要么表现为对优质生源的占有。清华、北大都在争夺优秀学生,各个中学更是千方百计地去挖优秀生,各个省份都存在着省会城市的好学校“挖取”全省的尖子生,市级中学“挖取”各县的尖子生,传统意义上的“得天下英才而教之”扭曲成一种极度的占有和抢夺。虽然通过教育的普及实现了教育起点的机会均等,但是整个受教育过程都充斥着优胜劣汰,学习好就受关注,学习差就被放弃。为什么在中小学存在大量的厌学者,他们的受教育过程成为一种痛苦的忍受,根本享受不到教育带来的成就感。我们执着于“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教育公平,岂不知在冰冷的分数铁律下制造了多少教育的失败者,他们难以融入主流社会,承受着被排斥感,对社会充满了疏离感,极端的就会表现出种种不满甚至仇恨。无论是基础教育还是高等教育,客观存在的重点学校、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普通学校相互映衬,体现了教育竞争的残酷现实,这种现实使得那些空洞的口号化的改革理念显得无比苍白,无法让人信服。
在这样的教育环境里,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在各自的功能定位上出现错乱。传统家庭教育的核心是基于德行教化的规训,人们会把子女“品行端正”比增长学识看得更重要,种种家训中所倡导的是让子弟们行为举止本分得体,做人做事合乎礼仪,家庭成为一个人走向社会以前道德和能力操练的场所。这种家庭教育之下,个人在家庭之外也会把自己的言谈举止和道德品行看得非常重要,他会努力让自己的行为不要辱没门风。而今天的家庭教育无非是学校教育的延伸,孩子回家以后排除一切干扰完成作业,很少有机会在家庭生活中获取德行滋养和礼仪训练。今天林林总总的社会病症又何尝不是传统家庭教育衰微所种下的苦果呢!(www.xing528.com)
政府和学校重视家庭教育工作,应该有适应时代的制度安排。当下社会是个体利益至上的“小时代”,教育不仅仅是培养人才的制度安排,更是家庭和个人争取权利实现利益最大化的必由之路。教育的公平也不能停留在空洞的口号层面,而是要让家庭和个体有一种公平的获得感。虽然,我们通过教育普及实现了教育机会均等,但是由于教育资源的巨大差异,让家长无法感受到公平感,相反,很多家庭在教育差距割裂中、教育选拔淘汰中体会到的是剥夺感、排斥感,这当然不是教育改革所期望的结果。
今天,家庭教育应该是重建的时期,恢复成熟的家庭教育。重建家庭教育至少应该有三项任务,即责任、权利和观念的重建。
重建家庭教育的责任观。应该说随着家长的受教育程度逐步提高,越来越多家庭对家庭教育趋于理性,也会选择自己期望的理念进行家庭教育。但是我们还能看到,有一种观念认为,家庭对孩子仅是提供物质供养,教育的任务主要在学校,这种观念特别是发生在农村,上学免费了,学校可以寄宿,吃饭有免费的营养餐,家长可以甩手不管了。老师们经常会面对那些不负责任的家长,遇到孩子成长的问题,他们袖手旁观,不主动配合。即使在城市,由于家长工作压力大节奏快,也常常对孩子的教育无暇顾及。重视家庭教育工作,必须让家长明白,家庭在孩子的教育上是有责任的,如果家庭这一责任没有尽到,孩子的成长因为缺乏亲情的参与将是不健全的。当然,对于责任来讲,学校和家庭在孩子的教育方面应该有较为适度的界限,学校作为国家教育意志的体现者,应该在完成一定质量的教育任务前提下,有所为有所不为,学校教育是不能满足所有家庭对教育的需求的,在学校之外,家长有权选择超出标准的教育,学校不能包揽一切,所以家庭作业之类的任务还是要有一定的度。
重建家庭教育的权利观。当前,家庭教育立法过程中存在的最大争论就是,家庭是私领域,公权力有没有干涉的权力,家庭教育立法以后如何执行。尽管家庭是私领域,涉及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保护问题,公权力当然有权干涉。例如家庭暴力,一些家长总是信奉“棍棒下面出孝子”,目的是教育孩子,方法上却很粗暴,甚至出现2015年南京虐童案这样致使儿童伤残的极端案例。在美国,家长如果将12岁以下未成年儿童单独留在家里都是违法行为。家庭固然有养育子女的权利,但是也要有适当的方式方法,如果出现伤害儿童的现象,政府应该给予一定的干涉。从权利的角度讲,政府还应该为那些没有能力对子女进行教育的特殊家庭给予补偿性帮助,例如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犯罪人员子女等。
重建家庭教育的观念。今天,家庭教育中出现种种不当行为都是陈旧观念的产物,很多年轻的父母并不懂得教育的正确理念,简单粗暴,急于求成,缺乏与孩子沟通的技巧,不能给孩子成长创造宽松环境,在消费主义的观念下,爱孩子就是一味满足孩子的种种物质需求,很少关注孩子的心灵成长。这当然需要社会文化大环境的变化,但让家长在孩子教育问题上避免一些成年人固有的文化偏见应该是家庭教育工作努力的一个方向。家庭教育观念重建应该让家长对孩子传承什么有明确而清醒的认识。
(201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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