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不是一种机械的信息传递的输出与输入关系,也不是一种简单的人际关系,师生关系有其特定的丰富内容。重塑师生关系是主体性教学活动体系的重要前提。主体性教学中的师生关系需要从教师与学生之间的认知、心理、伦理等多方面、多层次来加以塑造。
1.协调师生的认知关系。师生之间的认知关系最表层的东西就是知识授受关系。我们觉得主体性教学中,协调师生之间的认知关系至少涉及两个层次。其一,协调师生知识结构之间的关系。尽管教学过程中教师向学生传授知识是以教材规定的知识结构为根据的,但教师自身具有的知识结构影响着他对教材知识结构的理解和处理,进而影响着学生知识结构的形成。实际上,学生的知识结构也不是教材知识结构的简单再现,在一定程度上,学生的知识结构的形成,受到教材知识结构和教师知识结构的双重影响。因此,我们特别强调教师应具有博雅的知识。其二,协调师生认知方式之间的关系。知识的授受过程伴随着复杂的思维活动,教学过程中师生之间必然存在着认知方式上的差异和冲突。教学中的认识活动不是学生单向度的认知过程,而是师生双向信息沟通与加工的过程,因此,在主体性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在知识的授受过程中应具有某种认知方式的“平行关系”或对应关系。
2.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心理关系。在教学活动中,伴随师生认识过程的一系列情感活动、意志活动以及个性倾向性和个性心理特征等心理因素的相互作用,构成了教学过程中师生认知以外的心理关系。正是由于师生心理关系的存在,教学才成为一种区别于机械信息传输和人机对话的生动的活动,教学活动充满着师生的激情和灵感,弥漫着人情味,教学活动才成为一种具有生命意义的活动。心理关系是教学情境中教师与学生双向交往和互动的一对重要关系,主体性教学中师生心理关系涉及许多方面的内容。第一,师生情感之间的关系。师生交往活动伴随着复杂而又丰富的情感生活,教师与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情感体验存在差异,教师的情绪、情感及其表达形式影响着学生的情绪情感,也影响认知活动的效率,从一定意义上说,师生在教学情境中的交往活动是以认知活动为基础的情感互动活动。教学过程中师生关系不是一种简单的“教学相长”关系,而是渗透师生情感作用的教学关系,教师与学生的情感活动的互动,是贯穿整个教学过程的一种基本活动。实施主体性教学,教师需要调控自己的情绪状态,根据教学内容恰当地体现自己的情感,用一种积极的情感去感化、激励学生。第二,师生个性之间的关系。教师和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态度、动机、需要、兴趣、信念、世界观以及他们的能力、气质、性格都是相互作用的。教学活动中,教师的个性心理及其素质不仅是教师进行教学的一种基本条件,也是一种精神形态的教学手段;而教师的人格特征、人格力量作用于学生个性心理,对学生个性心理素质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正因为如此,我们要求教师具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第三,师生活动中的心理效应。处理好师生心理关系的根本在于协调教师和学生的心理状态,通过心理影响,发挥良好的心理效应。(www.xing528.com)
3.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伦理关系。师生关系是一种人—人关系,而不是人—物或物—物关系,在人—人关系的活动中,如何看待人的存在,如何满足人的本性需要,如何发挥人的主体性作用,如何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活动本身,也体现了活动本身的伦理意义。因而从此意义上说,师生伦理和道德关系主要涉及两个方面问题。第一,教师在学生观上的伦理问题。教师的学生观是决定教学目标、教学方式的直接依据。主体性教学要求建立具有伦理意义的师生关系,教师应注重学生的人格发展,师生在人格面前、科学面前平等,在活动中民主,尊重学生现实生活的需要,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尊重学生参与教学过程的主体权力,注重学生现实生活的需要,赋予课堂以生命意义。第二,教师在处理与学生个体的关系上的伦理问题。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处理与学生集体、学生个体的关系。在处理这种关系时,教师对每个学生的态度是否相同?给予每个学生的发展机会是否一致?这反映了教师在处理与学生个体的关系时的伦理和道德问题。主体性教学要求教师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给每个学生相同的发展机会,遵循教学的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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