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检查是指税务机关以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的情况进行的检查和处理工作的总称。税务检查既包括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有关税收程序法方面规定的义务情况的检查;同时也包括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有关税收实体法方面规定的义务情况的检查。
(一)正确理解税务稽查
税务稽查是税务检查的一种,是指税务稽查机构的专业检查。税务稽查是由税务稽查部门依法组织实施的,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的情况进行的全面、综合的检查;税务稽查主要是对涉及偷、逃、抗、骗税的大案、要案的检查;税务稽查有完整、规范的检查程序和分工,专业性强,是高标准的税务检查。
税务稽查的内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1)税务稽查的主体是税务机关,目前主要有省、地、县级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设立的执行税务稽查职能的税务机构。进行税务稽查时,税务机关依据国家赋予的职能,从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出发,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体现了税收的强制性特征。
(2)税务稽查的客体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和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情况。纳税人的应税行为、扣缴义务人的扣缴税款行为往往是和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所从事的经济活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因此,要稽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的情况,就要同时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稽查监督。
(3)税务稽查的依据是国家的税收法规,以及国家为实现财政分配和财政监督而制定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分行业财务会计制度等。其中,税收法律法规应是税务稽查的主要依据,它是税务机关实施稽查、审理定性以及作出税务处理和税务行政处罚的重要准绳。
(4)税务稽查的目的是依据国家税收法规,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促进依法纳税,保证税法的有效实施。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税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我国的税收征管改革也在不断深入。无论是改革之初的“一员到户、各税统管”,还是后来实行的“征、管、查三分离”和“三位一体”模式,以及现在实施的“分片管理,集中征收,一级稽查”的征管模式,税务稽查工作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在我国经济活动中所起的作用也越来越大。税务稽查对确保国家财政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能力,打击偷、骗税有重要意义,为在各经济主体活动间开展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税务稽查的特点
税务稽查具有法律性、规范性强的特点,其全部工作过程必须遵循法律、法规、规章,必须按照规范的程序和手续进行。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稽查,首先在法律上具有独立性,其他任何组织和公民都无权干涉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稽查活动,否则,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其次在稽查行为上具有强制性,纳税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稽查,否则,也属于违法行为;在稽查的权力与责任上具有同一性,税务机关要依据法律规定的权力范围和程序进行稽查,以保证国家的利益不受损失,不行使这种权力或行使权力不充分、不适当,就是失职或渎职。同时,要依法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利,超出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和不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稽查,随意行使稽查权,就是对纳税人合法权利的侵犯,就要负法律责任。
(三)税务稽查的作用
税务稽查的基本职能是指税务稽查这种执法行为所具有的基本功能,主要有监督、处罚、威慑、收入等。这些功能随着税务稽查执法的行动而自然地体现出来。按照税务稽查的基本职能,我们将税务稽查的主要任务确定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依法制定的规定、办法等,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进行稽核、检查,惩处税务违法,追缴流失税款,维护税收秩序,保障税法的贯彻执行,完善税收征管。具体表现在:(www.xing528.com)
1.揭露和制裁税收违法行为,防止税收流失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国家各级政府履行其职能的物质基础。纳税人能否依法及时、足额纳税,直接关系到国家预算收支计划的完成,关系到国家职能的顺利实现及经济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还存在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长远利益与目前利益的矛盾,总有少部分纳税人违反税法规定,逃避履行纳税义务,如任其妄行,会严重影响国家预算收支计划及政府职能的顺利实现。通过税务稽查,对纳税人逃避纳税的行为予以揭露、令其纠正并予以制裁,不仅能挽回国家流失的税款损失,更重要的是对国家的整体税收收入提供了保障作用。
2.发挥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促进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是国家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税收的宏观调控功能,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经济进行总量调节,如通过确定税收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促进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基本平衡,促使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二是进行结构调节,如通过税率的设计及减免税政策的制定,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促进国民经济高效、协调发展。税收的这些宏观调控功能,只有在税法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时,才能得以顺利实现。如果纳税人仅从自身利益出发,利用各种手段逃避纳税,必然会导致税收的诸项宏观调控功能失灵,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通过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行为进行稽查,纠正其在履行纳税义务中的违法行为,有利于强化税收的宏观调控功能,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3.加强内部监督,促进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
纳税人在纳税中存在的问题,除纳税人自身的主观原因外,也有税务机关征管方面的客观原因。例如,税务机关对税法宣传的不深入、不具体,就会造成纳税人错纳税款;税收征收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也会造成错征税款;甚至个别税务人员贪赃枉法,征税不足或为纳税人逃避纳税提供方便,造成国家税款流失等。所以在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进行稽查的同时,还可以发现税务机关在征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及时反映给领导和征管部门,发挥税务稽查在税务机关内部制约和监督的作用,有利于提高征收管理水平。
税收分配涉及企业的人、财、物各方面及产、供、销各环节,通过对企业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进行稽查,可以发现企业在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其中,对发现的在财务会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应依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责令其纠正,并予以处罚;对发现的其他方面的问题,虽然按照税法规定不属于税务机关直接管理的职责范围,但税务机关应当根据发展经济、增加税收的基本原理,积极为企业提出改进建议,帮助企业完善内部经营机制。这有利于促进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在这里,有必要说明一下税务稽查和征收管理部门的税务检查的区别与联系。
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各个业务环节都存在着对纳税人纳税事项的核对稽查,如税务登记部门对税务登记情况的检查,发票管理部门对纳税人发票用票的检查等。税务稽查和征收管理部门的税务检查的区别在于:一是案件的来源不同;二是检查的对象、性质、目的不同;三是检查的方式、程序、手段不同;四是检查的时间不同。两者之间的联系在于:一是征收管理部门通过税务检查发现的重大偷税、骗税和其他严重税收违法嫌疑,通过选案及时传递给稽查部门,形成税务稽查的案源;二是稽查部门通过稽查发现的问题,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征收管理部门,据以加强征管工作,并确定征收管理部门的税务检查重点,提高征管工作的质量。
当然,以上我们是从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分工、职能特点的角度去分析和介绍的,目的是帮助纳税人了解不同形式检查和不同性质检查的特点。但是,在实践过程中,有些检查又是可以互相转化的,如纳税评估可以转化为纳税检查,一般性的检查也可以转化为税务稽查,并且管理性检查也可以给予处罚,等等。而从纳税人的角度讲,无论什么检查都需要重视,都需要积极应对,了解税务机关的检查形式和特点之后,可以有的放矢地做相应的准备,所以在本书中,我们将各种检查都统称为纳税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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