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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利和进场费划分不明确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9年度该零售企业对多数散货的供货商按销售额的6%收取进场费、上架费、庆典费和促销费1150万元;对电冰箱、洗衣机等大型家电按每件50元的方式,合计收取进场费用350万元。因此,税务机关确认其偷增值税217.95万元,并处以0.5倍的罚款。对于具有一定规模的商业企业而言,目前受到税收政策困扰的,主要是平销行业与企业提供进场费、促销费等服务收入的计税问题。

返利和进场费划分不明确

随着经济机制的日益成熟,商品流通的形式和渠道也越来越丰富,作为承担商品流通主渠道的商业企业的涉税管理也不断复杂起来。

案例2-7

某商业企业是常熟市的一家大型零售企业,2007年度实现商品零售收入43650万元,缴纳增值税213.53万元,税收负担率为0.49%。

该公司的业务操作主要是由销售部完成的,其销售业务流程是:由销售部门与供货商签署业务合同;供货商供货、销售部收取进场费并开票(销售科长开票);由销售部门提供清单给财务科结算税款,财务科凭开票金额申报缴纳营业税。

2009年度该零售企业对多数散货的供货商按销售额的6%收取进场费、上架费、庆典费和促销费1150万元;对电冰箱、洗衣机等大型家电按每件50元的方式,合计收取进场费用350万元。

财务人员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数据,对商场发生的货物销售收入按17%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收取的进场费、上架费、庆典费和促销费1500万元则按营业税的“服务业”税目计算缴纳5%的营业税45万元。

但是,2010年2月18日,当地主管国税机关到该企业进行纳税检查,发现该企业收取的进场费等费用存在问题,应当按平销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即:(www.xing528.com)

1500/(1+17%)×17%=217.95(万元)。

因此,税务机关确认其偷增值税217.95万元,并处以0.5倍的罚款。

当税款及罚款补缴入库后,公司对这个问题进行处理,认为是财务部门对有关政策理解不透,计算错误,从而导致企业发生损失。结果将财务经理降职为一般记账会计,扣发当年的全部奖金。

讨论

进场费的操作问题出在哪里?对于具有一定规模的商业企业而言,目前受到税收政策困扰的,主要是平销行业与企业提供进场费、促销费等服务收入的计税问题。对于平销行业应当作进项税额转出,按17%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而作进场费等收入则可以按服务收入项目适用税率为5%计算缴纳营业税,两者在税率上相差1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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