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数字化制作构建多重真实
列夫·曼诺维奇(Lev Manovich)曾说,新媒介是通过“数字化表征”运作的,二进制数字0和1从根本上改变了媒介文本的生产、复制、传播方式。数字技术对电影的影响是全方位的。数字摄影机的出现、数字化的后期编辑软件、CGI(Computer-generated imagery,电脑三维动画)数字图像技术在电影中的运用,到现在120帧摄影机拍摄、虚拟现实技术等数字化设备和数字化技术在电影中的广泛应用,催生了电影的“再媒介化”。刘丹凌在《跨阈限、跨媒体、跨域界:融媒体时代电影业的新模态》一文中总结:数字化构建了“后真实”的影像奇观,包括契合“照相的写实主义”的增强真实、构织现实与虚拟并织的混合真实和计算机构想的虚拟真实。[5]例如CGI技术是计算机数字合成技术,电影、电视、互动多媒体等更多地运用这种物理图像新方法,它是“后真实”的影像奇观构建的重要技术支撑。20世纪90年代以来,计算机虚拟合成影像技术蓬勃发展,从《阿甘正传》中在风中飘舞的羽毛,到“哈利·波特”系列、“星球大战”系列,以及我国的《捉妖记》《西游·降魔篇》《长城》等,大量运用CGI技术以增强电影的表现力。真人表演与数字化CGI技术共同运用,是电影生产“再媒介化”过程中真实与虚拟融合共通塑造的奇妙观影体验。列夫·曼诺维奇还提出了“数据库电影”[6],数据库电影指计算机可以为电影提供庞大的素材数据库,电影可以不依赖于摄影和现实,运用计算机的各类软件和数据库就可以生产一部电影,这种方式完全颠覆了传统的电影制作方式,它意味着电影距离现实越来越远,距离数字越来越近。
2.跨媒介开发满足多屏互动
网络包容并蓄和高速传播的特性,使得不同媒介间的边界模糊化,使得新旧媒介可以营造一个互动交融的媒介环境。媒介边界的消弭,有助于电影的跨媒介化开发。跨媒介开发并非简单地将电影产品移植到网络或者移动终端上,而是根据不同媒介的传播特点、传播方式重新编排内容。
基于对互联网时代电影生产及其规律的研究,亨利·詹金斯(Henry Jenkins)提出了“跨媒介叙事”。跨媒介叙事是一种互文性叙事,创作者通过设置悬念、隐喻等叙事技巧,推动不同文本之间的相互关联,不同线索相互指引形成互文[7],例如《黑客帝国》电影中暗藏的游戏通过线索。但是这种互文性叙事结构联系较为松散,它以人物和叙事为基本线索,形成不断被拉伸延展的故事矩阵。这是一种拼凑的产物,各个媒介系统都是草率的组合,而不是一个完整的系统。[8]电影的跨媒介开发,其目的并不是扩大“故事规模”而是扩大“观众规模”。互联网时代,媒介融合趋势愈加深入多元,优秀的系列作品多屏开发促进电影市场“长尾” 实现,跨媒介开发的目的不仅仅在于精心打造的影像及叙事,而是为用户提供更丰富的产品体验。(www.xing528.com)
3.沉浸化技术建构影像奇观
沉浸化体验是互联网时代对电影生产制作提出的新要求。特别是虚拟现实技术的出现,消融了影像画面的视域边框,拓展了影像的物理空间,打破了传统电影的屏幕限制,影像360度环绕用户,使用户的观影方式变为沉浸式的感官体验。哥伦比亚大学《VR新闻》(Virtual Reality Journalism)研究提出:“VR是一种沉浸式媒介体验,它复制的世界可能来自现实环境,也可能来自想象空间,用户和VR的互动方式是身临其境的。”美国的迪士尼公司、华纳影业、二十世纪福克斯等影业巨头纷纷成立VR电影开发部门,《荒野猎人》《火星救援》等热门好莱坞电影均推出了虚拟现实体验版。
虚拟现实技术相较于传统的电影技术,最大的区别和最显著的优势在于沉浸感,沉浸化技术给用户建构的影像奇观,有助于用户更好地理解创作者意图,对影像事件感同身受,营造“在场感”,仿佛影像中的故事是自己的亲身经历。例如获得2017年奥斯卡特别成就奖的VR电影《血肉与黄沙》,讲述了美国与墨西哥边境的跨境难民穿越沙漠、艰难迁徙的真实故事。用户可以通过VR头盔穿行于场景之中,体会影片中的风吹黄沙和角色的紧张心跳,用户的角色从观看者转变到与影片融为一体。科技的进步为影像艺术创作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沉浸化属性一步步贴近安德烈·巴赞提出的“电影与完整的再现现实等同,将外部世界用逼真模拟物取代”[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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