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 玲 天津工业大学
面对人工智能的出现,每个人都不可避而不见。可以将其理解为“人工”与“智能”两个方面:一方面,“人工”是指人力范围所能及的创造与制造;另一方面,“智能”是指其所涉及的各类问题,如意识形态、主我与客我、传播意义、思维结构等。大数据挑战了传统电影既定秩序的同时,带来了新的问题和思考。如一方面,在电影内部,大数据把知觉领域纳入一切算法中,先于知觉并超出了知觉,带来算法感知意识形态对人的渗透是如何通过电影技术与艺术间的象征性互动完成的。另一方面,是大数据对电影外部的信息计算:电影初始状态中“知觉与行动间的间隙”,由于人工智能的干预,被还原在同一“超现实”空间中,蒙太奇就此消失。由此带来了电影在美学上的新变化和大数据下对电影感知的新认识,这样的互动又有着怎样的传播意义。(www.xing528.com)
吉尔·德勒兹以一种回顾性的概述方式,对当下的“新影像”尤其是人工智能进入电影之后,做出了概括性的总结:一是影像空间的转变,从影像到信息。大数据使电影传统存在的形态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影像空间更像是多种信息流的汇聚。二是电影银幕。黑暗中,以往电影银幕是影像通往外界的、窗口式的唯一媒介平台,如今转变成以多元方式存在的信息平台,如大家熟知的流媒体、游戏影像、Vlog(视频网络日志)等。三是受众对影像的感知延伸到触觉。与其用“观影”一词来描述对电影的感受,不如改用算法感知渗透更符合实际。事实上,电影是一个集合体,具有把包含在作品中的各种不同元素组合为表意整体的能力,这个整体依据一个构成完整表述的模拟性主体来表达意义。换个容易理解的说法,电影是一个鼓励自己发挥想象,强调世界并非封闭或命定的系统。电影技术与艺术并不是人类既定处境的既定产物,而是超越既定处境的途径,使人类达到拥有无限可能性的世界。[1]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