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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整治工作的领导机制与协作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专项整治工作复杂艰巨,必须建立有力有效的领导机制,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承担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在中央层面,成立由人民银行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总体推进整治工作,做好工作总结,汇总提出长效机制建议。互联网金融大多跨业态、跨市场、跨区域,整治工作必须加强跨部门、跨地区协作和沟通,确保整治合力。

互联网金融整治工作的领导机制与协作

专项整治工作复杂艰巨,必须建立有力有效的领导机制,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承担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1)部门统筹。在中央层面,成立由人民银行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总体推进整治工作,做好工作总结,汇总提出长效机制建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工商总局和住建部等派员参与办公室日常工作。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工商总局根据各自部门的职责、《指导意见》明确分工和《实施方案》的要求,成立分领域工作小组,负责统筹相关领域专项整治,全面摸清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真实情况,发现分业监管难以识别、难以解决的问题,并按照业态性质和监管分工,立规矩、做部署、划界限、搞督导,统筹本领域整治,并指导分支机构参与地方整治工作。(2)属地组织。在地方层面,各地区成立以分管金融的负责同志为组长的落实整治方案领导小组,按照总体方案和分领域专项方案要求,组织开展辖区内整治工作,各地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金融办或人民银行省会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充分发挥资源统筹调动、靠近基层一线优势,对辖区内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按照企业注册地进行归口管理,根据违法违规情节轻重因地制宜、分类依法处置,全面落实维稳责任。(3)条块结合。互联网金融大多跨业态、跨市场、跨区域,整治工作必须加强跨部门、跨地区协作和沟通,确保整治合力。工信部负责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网络安全防护、用户信息和数据保护的监督力度;住建部与金融管理部门共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利用互联网从事金融业务或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开展金融业务的情况进行清理整顿;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负责互联网金融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公安部负责指导地方公安机关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涉嫌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等犯罪问题依法查处,强化防逃、控赃、追赃、挽损工作;指导、监督、检查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落实等级保护工作,监督指导互联网金融网站依法落实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措施,严厉打击侵犯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地方公安机关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国家信访局负责信访人相关信访诉求事项的接待受理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要求各级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严格依法办理互联网金融领域涉嫌犯罪案件,对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确保案件质量;最高人民法院坚决配合做好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打击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的洗钱诈骗、非法集资、非法支付结算和非法证券等各类金融违法犯罪,并积极与相关部门加强协作,为维护金融秩序,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中央维稳办等做好相关配合工作;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健全自律规则,实施必要的自律惩戒,建立举报制度,做好风险预警。(4)共同负责。互联网金融跨区域、跨领域特征明显,在省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金融管理部门省级派驻机构与省(区、市)金融办(局)共同牵头负责本地区分领域整治工作,加强跨部门、跨地区协作沟通,确保形成整治合力。(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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