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族概况
蒙古族是我国北方主要民族之一,居住于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新疆、青海、甘肃等地,人口约为650万。畜牧业是蒙古族人民长期赖以生存发展的主要经济。此外,还从事加工业、耕种业和工业。蒙古族人拥有自己的语言文字,蒙古语属阿尔泰语系。蒙古族信奉萨满教和喇嘛教。蒙古族是一个酷爱音乐的能歌善舞的民族,素有“音乐民族”“诗歌民族”之称。
(二)主要节日
1.白节
“白节”或“白月”是蒙古族民间一年之中最大的节日,相当于汉族的春节。传说与奶食的洁白有关,含有祝福吉祥如意的意思。据史书记载,自元朝起蒙古族接受了汉族历法,因此,蒙古族白月与汉族春节正月相符。这就是蒙古族过“春节”的由来。农牧区的蒙古族在除夕之夜一般都要吃手扒肉、点篝火,以示合家团圆,辞旧迎新。通常全家老少先烧香拜佛,然后晚辈向家长献哈达、敬酒、礼拜。初一凌晨,全家老少以及族人走到蒙古包外,在长者的主持下举行向长生天祈祷仪式。在整个白月(正月)里,在草原上常会看到穿着节日盛装的牧民结伴走亲访友的热闹情景。
2.那达慕
那达慕在蒙古语中意为“游戏”或“娱乐”。原指蒙古族传统的“男子三竞技”——摔跤、赛马和射箭。那达慕已有近八百年的历史,一直在锡林郭勒草原上流传和发展,深受各族群众的喜爱,成了蒙古族文化传统的重要载体。那达慕上的各项活动是力与美的显现、体能和智慧的较量、速度和耐力的比拼,比较全面地展示了在草原上生活的百姓的综合素质。
随着时代的发展,那达慕逐渐演变成今天的包括多种文化娱乐内容的盛大庆典活动和物资交流活动。历史上的那达慕不受时间限制,通常在祭祀山水、军队出征、凯旋、帝王登基、正月以及大型庆典等场合举行。今天的那达慕,每年在夏秋之交举行。活动内容除了传统的“男子三竞技”,还有文艺演出、田径比赛和各类经济文化展览以及订货洽谈、物资交流等。
3.祭敖包
蒙古族的传统祭祀活动很多,如祭天、祭火、祭祖、祭敖包等。其中祭敖包是各蒙古族居住地区普遍进行的祭祀活动。
“敖包”是蒙古语音译,亦作“鄂博”“脑包”等,汉语的意思为“高堆子”。原是指在游牧交界之处及道路上用石块或泥土堆积起来以作标记的石堆或土堆,后来逐渐被视为神灵的居所,被作为崇拜物加以祭祀和供奉。敖包一般均建于地势较高的山丘之上,多用石块堆积而成,也有的用柳条围筑,中填沙土。一般呈圆包状或圆顶方形基座。上插若干幡杆或树枝,上挂各色经旗或绸布条。包内有的放置五谷,有的放置弓箭,有的埋入佛像。
过去,祭敖包活动多在农历五月至七月水草丰美、牛羊肥壮的季节进行。届时,群众携带着哈达、整羊肉、奶酒和奶食品等赶来敖包处,先献上哈达和供祭品,再由喇嘛诵经祈祷,众人跪拜,然后往敖包上添加石块或以柳条进行修补,并悬挂新的经幡、五色绸布条等。最后,参加祭祀的人都要围绕敖包从左向右转三圈,祈神降福,保佑人畜两旺。祭祀仪式结束后,还常常举行赛马、摔跤、射箭、投布鲁等传统体育活动。
4.鲁班节
鲁班节是蒙古族的传统节日,每逢农历四月初二,蒙古族人便要杀猪宰羊,搭台唱戏,并把供在中村大佛殿中的檀香木鲁班雕像迎到各村瞻仰。为了欢庆鲁班节,外出做工的蒙古族工匠必须在四月初二前赶回家乡拜师祖,如不回来过节者,将被认为是忘师欺祖之徒。
(三)风俗礼仪
蒙古族人民世居草原,以畜牧为主要生产方式。食品以奶和肉类为主,马奶酒、扒肉、烤羊肉和茶是他们日常生活中最喜欢的饮料食品和待客佳肴。(www.xing528.com)
蒙古族服饰包括首饰、长袍、腰带和靴子4个主要部分。蒙古袍是蒙古族男女老幼都爱穿的长袍,是在长期的游牧生活中形成的独特衣着装饰。男袍多为蓝色、棕色;女袍多为红色、绿色、紫色。
蒙古族妇女头上的装饰品,用宝石、金银等制成,多在节庆宴会上或探亲访友时使用,平时则用彩色长绸缠绕。
穿蒙古袍必备腰带和马靴,这样的装束使男子汉显得强悍潇洒,女子则显得身材苗条、矫健。
“蒙古包”是对蒙古牧民住房的称呼。“包”是“家”“屋”的意思。古时候称蒙古包为“穹庐”“毡帐”或“毡房”等。蒙古包看起来外形虽小,但包内使用面积却很大。最大优点就是拆装容易,搬迁简便。一顶蒙古包只需要两峰骆驼或一辆双轮牛车就可以运走,两三小时就能搭盖起来。
蒙古民族对来客,不论是熟人还是陌生人,一见面总是热情问候,随后主人把右手放在胸前,微微躬身,请客人进蒙古包。平常待客,在喝奶茶之后,慷慨大方的主人总是把香甜的黄油、奶皮、醇香的奶酒、酥脆的油炸果子和炒米、奶酪以及独具草原风味的“手扒肉”一一摆在客人面前,请客人痛饮饱餐。
献哈达是蒙古族牧民迎送客人和日常交往中使用的礼节。献哈达时,主人张开双手捧着哈达,吟唱吉祥如意的祝词或赞词,渲染敬重的气氛,同时将哈达的折叠口向着接受哈达的宾客。宾客要站起身面向献哈达者,集中精力听祝词和接受敬酒。接受哈达时,宾客应微向前躬身,献哈达者将哈达挂于宾客颈上。宾客应双手合掌于胸前,向献哈达者表示谢意。
当客人告别的时候,主人常常是举家相送,指明去路,并一再说“祝您一路平安”。
(四)禁忌
1.日常生活禁忌
蒙古人骑马、驾车接近蒙古包时忌重骑快行,以免惊动畜群。若门前有火堆或挂有红布条等记号,表示这家有病人或产妇,忌外人进入。客人不能坐西炕,因为西方是供佛的方位。忌食自死动物的肉和驴肉、狗肉、白马肉。办丧事时忌红色和白色,办喜事时忌黑色和黄色。禁止在参观寺院经堂、供殿时吸烟、吐痰和乱摸法器、经典、佛像以及高声喧哗,也不得在寺院附近打猎。
2.火忌
蒙古人崇拜火、火神和灶神,认为火、火神或灶神是驱妖避邪的圣洁物。所以进入蒙古包后,禁忌在火炉上烤脚,更不许在火炉旁烤湿靴子和鞋子。不得跨越炉灶,或脚蹬炉灶。
3.水忌
蒙古人认为水是纯洁的神灵,忌讳在河流中洗手或沐浴,或者将不干净的东西投入河中。
4.忌不尊老爱幼
蒙古人长幼有序,敬老爱幼。到蒙古包牧民家做客,见到老人要问安。不在老人面前通过,不坐其上位,未经允许不要与老人并排而坐。称呼老人要称“您”,不许以“你”相称或直呼其名。对孩子和善、亲切,被认为是对家长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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